浙江第一社——许桂荣农业生产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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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第一社——许桂荣农业生产合作社
富阳市史志办
1951年12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下达。不久,在省委和临安地委的直接帮助、指导下,浙江省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许桂荣农业生产合作社在新登县城岭区松溪乡新堰村着手建办。次年1月底正式组织成功,开了全省农业合作化的先河。
新堰村传统农业以种田为主业,做草纸为副业。土改后,农民有了基本生产资料,也就有了发展生产的要求。1950年春,新堰村就成立了15个临时互助组。1951年春,一些临时互助组转为常年互助组。由村农会主席许桂荣任组长的许桂荣互助组是新登县城岭区委掌握的“典型”,“典型示范、逐步推广”,这是党领导互助合作运动的重要方法。
许桂荣互助组共有11户,其中贫农9户、中农1户、富农1户。11户中有6户做草纸副业,生活来源的三分之一以上要靠副业和手工业的收入。实行互助生产后,好处明显,粮食增产,组员收入增加,许桂荣互助组因此被评为乡、区、县的模范互助组。
1951年秋后,省委决定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要求省委农村工作部负责试点的开展工作。11月下旬, 省委农工部领导在杭州听了许桂荣的汇报后,认为许桂荣互助组在1951年达到了多打粮食,增加收入的目的;互助组内实行较科学的生产计划和合理的算帐制度;有少量的积累,开始置办集体财产;组员有民主评分的习惯,有积极发展生产、统一使用土地的要求和对互助合作有较丰富的经验与兴趣;有一支较强的领导骨干队伍,具备了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一些条件。于是向许桂荣提出了怎样才能继续提高农副业生产的问题,许桂荣认为,提高互助组的农副业生产,关键是劳动力的问题,凭目前组内的劳动力是难以提高的,只有向外雇短工来解决。省委农工部的领导启发许桂荣,可否将互助组扩大并试办成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此来解决劳动力不足的困难。并向他介绍了东北、华北等地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验与好处。许桂荣对办农业社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回村后先在组内进行讨论,做好宣传酝酿工作,组内积极分子也都积极赞成。此后省委农工部会同临安地委农工部一起派出干部组成工作组,于同年12月到新堰村具体指导和帮助许桂荣互助组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
许桂荣农业生产合作社从酝酿到成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政策引导,打破顾虑,自愿结合。许桂荣从杭州回村后,先后向本组、本村的农民宣传党要求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问题,并召开互助组员会议进行讨论。在讨论中,那些思想进步、政治觉悟较高的干部和贫雇农积极分子认为:早组织好合作社早进入到社会主义,表示坚决要办社;而一般群众虽表示同意试办农业社,但思想上还存有顾虑。
省、地委农工部工作组进驻后,针对互助组员的不同想法开展宣传动员,进行政策教育,组织学习《发展农业生产十大政策》等,让农民了解合作社性质、特点和原则。在宣传中,工作组特别强调农业社要坚持互利的原则,必须做到四大合理,即:土地分租与劳力分红比例合理;土地评产入股合理;农副业、手工业评工记分合理;肥料、农具、耕牛、种子投资使用合理。最后,许桂荣互助组的11户组员全部自愿加入了合作社。
(二)制订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各种规章和办法。世代一家一户生产的农民,一旦组织起来,遇到了一连串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农副业收入的分配问题。如定产部分的分配,土地多劳力少的农户,主张土地分租的标准定高点,而劳力多土地少的农户则主张劳力分红比例定大点;对增产部分的分配,劳力多的主张要以劳力分红为主,土地不参加分,劳力少的则主张与定产部分一样按劳力和土地定比例分配,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合作社的成败。农业社在工作组的指导下,经过反复充分地酝酿,依靠社员们的互谅,制订了具体规章和办法。
1、农副业收入的分配标准和办法。农业上的土地总收入,扣除肥料、种子、农具及合作社购买耕牛外,纯收入按定产与增产两部分分配:定产部分按劳力54%、土地42%、公积金4%比例分配;增产部分按劳力60%、土地35%、公积金5%比例分配;副业的收入,除去投资外,纯收入5%作为公积金,95%与农业劳力分红部分合并,统一按劳力分红,随收随分,秋收后算总帐。农业税由各户自负。
2、土地评产入股办法。先由各户根据土地质量、常年产量、耕作难易、土地远近、水利好环等条件,自报产量。然后经评产委员会审查修正,最后交社员大会评议通过。社员大会通过的产量,作为土地入股及分配的依据。
3、劳动评工记分办法。农业劳动每天按劳动效率,劳动强度,技术好坏及适当照顾劳动态度,实行田间评话分。一个劳动日一般评10分,特殊技术和特殊劳动成效,可适当加分,副业按不同季节不同生产实绩,定出计分标准,按件记算工分。
4、社员自有农具和副业工具的处理办法。大型农具如水车、风车等私有公用公修;稻桶、纸槽等私有公用公修,并酌付稻谷;犁、耙等农具折价给社里;小型农具除自己酌留一部分外,按入社土地的多少折价入社。
5、耕牛的处理办法。社员耕牛折价给社里,实行公有公养公用。耕牛款分二年偿付:第一年付一半,不加息;第二年付另一半,适当补息。指定三位牧童饲养,按养得好坏评活分。
6、肥料、种子、副业资金投资处理办法。肥料由社员投资,在农业总收入中扣除归还。将农田按土质好坏分成五级,社员按级向社里投肥,并实行多投奖、少投罚。当年所需种子由社员出借,秋收后归还,以后由社里统一留种。做草纸的副业资金,由社员投资,做草纸结束后即归还,加年利二分作补偿。
7、手工业者的做工问题。在社内做工按实绩记工,在社外做工,交9斤米记11分,应打证明交社记帐,不得多报或少报。手工工具归自己使用修理,社里适当补贴修理费。
8、社员退社和新社员入社。社员有退社的自由,但退社必须由个人提出、家庭同意,社员大分批准。退社时可带回全部入社土地及投资的肥料,入社后扩大的面积、改良了的土壤等,由退社社员适当补偿。农具按入社时价格折成数退还。公积金及共有财产原则上不退。新社员入社,需带入一部分公积金。
9、社员的自留地问题。允许社员有少量的自留地,作为私人种蔬菜等用。但自留地不得超过入社土地的百分之十。
10、公积金的使用办法。公积金首先用于扩大再生产,其次是文教费和福利费。
11、干部社员的误工问题。凡是社内干部出席与社有关的会议及因社内公事而误工,一天记10分,反之不得记工。若开会时间较长时,由社员讨论酌情记分。社员在社内劳动受伤,在休养期内记全工,并给予适当照顾。
这些规章体现了公平性,可操作性也较强,使社员提高了办好农业社的信心。
(三)民主选举,建立制度,制订生产计划,开展爱国增产竞赛等工作。首先,民主选举干部。在选举干部前,农业社反复向社员宣传民主选举的意义、目的和方法,组织社员讨论农业社干部的任职条件。社员们提出了大公无私、劳动好、有生产经验、工作积极、能全心全意为社员服务等条件,并依据条件酝酿候选人,最后召开社员大会进行民主选举,选举结果由7人组成农业社理事会,推荐许桂荣为理事主任,李顺林为副主任。会议还选出了5名农业组长、2名副业组长、1 名手工业组长以及经济保管员,肥料采购保管员各1名和3名读报记帐员。理事会实行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其次,建立合作社组织制度和经济保管员、学习、劳动等管理制度。组织制度规定:农业生产合作社以社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凡社内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通过。社员大会暂定半月开一次。理事会是合作社执行权力机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研究建议各种重大措施,由社员大会通过后组织实施。理事会会议暂定三天开一次。经济保管员制度规定:合作社内任何大小开支,必须通过理事会讨论,重大开支须经社员大会讨论批准,个人不得开支社内经费。学习制度规定:坚持每晚读报,社员无事必须到会听报,提高政治觉悟和文化素质。劳动公约规定:社员必须服从分配,出工不迟到早退;爱护公物;先公后私,保证切实做到生产计划;评工分时打破情面,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
再次,制订生产计划,开展爱国增产竞赛。在检查1951年爱国增产节约计划和冬季生产计划的基础上,理事会拟出1952年生产计划简要提纲,交全体社员讨论。在讨论中,社员提出了提高增产的比例;把科学的耕作、培育方法,作为增产的主要措施来抓;要多养家畜家禽增加副业收入等不少积极、合理的建议。理事会集中大家的意见,经过充实修改后,再交社员大会讨论并获得了通过。生产计划规定:1952年粮食要比1951年提高三成五,平均亩产700斤;其中11亩亩产达到1000斤;做草纸1200块;养鸡131只,猪10只、羊3只。生产计划通过后,农业、副业、手工业等生产小组, 纷纷提出保证:坚决实现计划,并相互发起挑应战,掀起了竞赛热潮。全体社员还一致同意向全省互助组发起爱国增产竞赛的倡议。
至此,许桂荣农业社除11户由组转社外,又吸收了9户共计20户,其中雇农2户、贫农14户、中农3户,富农1户,有3户以做手工业为主,13户以做草纸为副业。人口99人,有男正半劳力29个,女正半劳力28个。入社农田154亩,占总数的91.3%, 社员自留地平均每户8分。主要农具有水牛3头,水车13部、风车5部,稻桶17个,小农具170多件。
1952年1月底,理事会召开社员大会宣布:农业生产合作社从2月5日起集体生产,2月19日起投入春耕生产。在许桂荣、李顺林等社干部的带领下,铲平田塍,扩大了耕作面积。社员投入副业的积极性也大大增强,草纸比一般互助组增产三成。按照分工合作,全社上下干得热火朝天。
农业社一成立,即成为全省的典型。许桂荣出席了在杭州召开的省第二届农业劳动模范大会,被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在大会上介绍了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好处和经验。他的介绍给与会者很大的启发,有60多位代表自动要求参加专题讨论,研究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有关问题。还有28位代表决心回去后,立即在春耕前进行试办,大多数代表则表示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在秋收后试办。在这次大会上,许桂荣被命名为省特等劳动模范,其互助组被评为模范互助组。许桂荣还被推荐出席华东地区农业增产模范代表大会的模范互助组代表。
省第二届农业劳动模范代表大会后,许桂荣及其农业社的名声开始在全省范围内传开。3月5日,《浙江日报》第一版刊登了许桂荣农业生产合作社订出的爱国增产节约计划,还为此发表了评论,其后又陆续刊登了《向全省互助组挑战书》、庆祝“五一”致全省农民信等。顿时,各地赶去参观学习的人络绎不绝,邀请许桂荣作经验介绍的人争先恐后。共青团、文教、科技、广播等有关部门纷纷到新堰村蹲点搞调查。省委农工部还在新堰村举办了一期办社干部训练班。新闻也把焦点对准了新堰村,中央新闻记录片厂来拍摄纪录片,《人民日报》、《人民画报》等报刊记者深入到村采访,还有一批著名的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搞创作。在许桂荣社的创办成功后,城岭区又试办了7个合作社,其中有3个在新堰村。到11月,新堰村共办有4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达到123户,基本上实现了全村合作化,成为全省第一个合作化村。12月,通过民主建政,许桂荣社在扩社的基础上,又与陈中山社合并扩大至62户的大社。在许桂荣社的影响下,新登县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相应加快,当年办有合作社19个,1953年达到50个。而富阳县到1953年才有3个农业生产合作社。
许桂荣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试办成功,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许桂荣本人也因此获得许多荣誉。他先后参加了全国农业劳动模范代表大会、浙江省中苏友好协会代表会议、北京国庆三周年的庆典等等。在舆论的导向下,许桂荣农业社对全省农业生产合作化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然而,在荣誉面前,城岭区的个别领导和许桂荣飘飘然起来,急躁冒进,脱离实际,使农业社遭到了挫折。
1952年,办社第一年,按照办社初的组织形式进行了实践。秋后,副业生产效果显著,比1951年同期副业收入增加一倍。但农业生产就不容乐观了,由于当年水、旱、虫等灾害严重,加上盲目扩社后组织规模与管理水平不相适应等原因,造成粮食减产。1952年秋收前夕,许桂荣等社干部看着增产无望的水稻田,急得心里发了慌。特别是许桂荣因多次在各级会议上表了态,如果减产,觉得丢脸,没名誉,便产生了弄虚作假的想法。在城岭区委主要领导的暗示下,许桂荣主持召开了合作社社干与组长积极分子会议,决定采取虚报谷担、假意丈量等方法来虚报产量。在接到区委要组织农民代表来参观千斤田收割情况的通知后,布置好了应付的办法。收割那天,等参观代表到田头时,他们已将一块“千斤田”收割完毕,并采用小箩筐及在箩底垫草与瘪谷等方法增加担数。然后用假秤(将秤锤的铁心挖出,塞进纸团,外面抹上锅灰以伪装)称了一担谷,其它的以这担为基准来推算,计算出亩产鲜谷1384斤,在晒到午后称得1090斤。由于这天为多云天气,参观的代表提意见要求再晒。之后他们又从别处挑来干谷180斤掺了进去。当再称时(这次用准的秤称)为1063斤,从而瞒过了参观的人,谎报了有7亩千斤田。
“千斤田”虽是瞒过去了,可粮食并没有增加。秋收结束后,全社实际产量只有76761斤,平均亩产471斤,比1951年减产9%。于是他们又秘密开会商量,决定继续采用假报的办法,以亩产超过计划5斤来推算出总产量98775斤上报,这样多报产量 22014斤。接着又编制了假分配方案进行空分。按照这个空分方案,全社只有1 户与上年产量相近,其余增产都在200斤到3000斤不等。而实际上有一半社员的年终收入比上年减少,从而引起当地农民极大的不满。
1953年1月,省委农工部干部陈育元到新登城岭区调查农村贷款情况时,意外地发现许桂荣农业社的产量是虚报的,即向上级领导作了汇报。同时,省纪检委、浙江日报社又连续收到城岭区一些干部检举区委主要领导欺上压下错误的来信,引起省委高度重视,从而使问题被揭露出来。为了挽救许桂荣,教育大家,在省第三次农业劳动模范大会和华东区农业增产模范代表会议上,领导要许桂荣作公开检讨。可许桂荣在检讨中不但没有讲出真情,反而把责任推给社员。为了严肃纪律,1953年8月31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农林厅发出撤销许桂荣劳动模范奖励的通报。城岭区委主要领导也作了相应处分。在1953年纠正互助合作运动中急躁冒进的偏向时,许桂荣农业社的社员由于没有从参加农业社中得到好处,所以纷纷退社单干,最后只剩下许桂荣等7户。许桂荣这面全省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旗帜,黯然失色了。
1953年春,为了纠正办农业社中的急躁冒进倾向,新登县委采取兴办区乡干部和积极分子训练班、召开干部大会等形式,学习中央文件,总结互助合作的经验教训,使干部和积极分子认清急躁冒进的危害性。许桂荣在参加训练班后,提高了认识,带领7 户社员对1952年减产减收的教训进行了总结。通过总结,认为1952年社员实际收入没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经费开支无计划,盲目扩大公共财产。二、盲目追施肥料,不但浪费了财力、人力,而且使作物徒长而倒伏,严重影响了产量。三、不适当地强调了集体养家畜家禽,造成了大亏本。四、劳动力浪费太多。五、过分压低土地分租,以及财务管理混乱、帐目不清及盲目并大社的偏向。
针对挫折的教训,他们提出了精打细算、增加生产、节省开支、增加社员实际收入的奋斗目标,并提出了改进的措施。在生产管理方面,重新制订了生产计划,使每一阶段都有突出的中心任务,其它工作围绕中心工作进行,使计划切实可行又不流于形式。对农作物的培育上,把握好施肥时间,并指定专人负责灌溉。在评工记分上,提出了“按件记工”、“按活评分”、“按值记分”等三种记工办法,提高了记分的合理性。在财务管理上,对社内收支实行预算核算,并建立严格的会计制度,及时清帐结帐。
1953年,许桂荣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全体社员团结一条心,克服了农具、劳力等不足的困难,战胜了多种自然灾害的侵袭,顶住了“单干好”的压力,7户小社实现了增产节支增收。农副业获得了好收成,稻谷亩产比1952年增加5.7%,小麦、菜籽亩产分别比上年增加27%和33%,出产草纸平均每户比上年增加27%。全社净收入比1952年提高了18.56%,社员户户增加收入。见此,一些年初退社的农户又想重新入社。 在取得成功的经验后,许桂荣农业社又逐渐吸收了新社员,入社农户又逐渐扩大。同时,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后,农业合作化运动成为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项重大任务,赋予其重要的历史和政治意义。在总路线教育中,诉小农经济的苦,总结组织起来的优越性使农民入社热情高潮起来。1954年,许桂荣农业社又扩大到35户,并改名为新堰村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新堰社上升为高级农业社。1956年1月,新堰农业社等18个农业社合并成松溪高级农业社①。至此,许桂荣农业生产合作社经几次扩变,最终融入到一乡一社中。(执笔 张建华 责任编辑 曹正法)
注①:人民公社化后,新堰村属新登人民公社松溪生产队。大跃进后,经过三年困难时期,以许桂荣农业社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松溪生产队竟成了落后队(三类队),时任新登人民公社副社长兼松溪生产队党支部书记的许桂荣因犯有贪污等错误,于1961年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