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官方微博 欢迎浏览杭州党史与地方志
首页 党史学习 党史专题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

“一五”普法的完成 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加强

点击率:

“一五”普法的完成

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加强

 

杭州市司法局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国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定以及省委关于普法教育的统一部署,19855月,中共杭州市委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五年规划》。66日,市委召开了全市普及法律常识工作会议,通过了《杭州市公民五年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决定从1985年起,用5年时间在全市有计划、有步骤、比较系统地向公民普及法律常识。619日,以市委副书记许行贯为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鸣珠、市委宣传部部长金裕松、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边文东为副组长的杭州市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经委、文教委、工、青、妇、教育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杭州日报社和市公、检、法、司等单位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归口市司法局宣教处,负责日常普法宣传工作。到1985年下半年,全市76区相继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始了普法准备。1986年,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在全市范围内陆续展开,全市所有的县(市)、区、乡、镇及市属各局(公司)以及多数的厂矿企业都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多数由党委主要领导挂帅,为普法实施提供了有力的领导。同时,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使普法工作成为各条战线的共同任务,形成各行各业齐抓共管的局面,保证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普法”从此走进千家万户。

一、“一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市委宣传部对全市五年普及法律常识工作的部署,杭州市“一五”普法教育从19856月份正式启动到基本完成普及法律常识教育任务,主要分三步走,即一年准备、打基础、创经验,三年实施普及、大发展见成效,一年考核验收、抓提高、抓深化,具体分准备、全面实施、考核验收、深化普法四个阶段实施。  

在一年准备阶段,杭州市主要抓建立班子、制定规划、培育师资、准备教材、进行试点几项工作。全市101个市属局级单位,411个乡镇及街道先后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同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普法实施规划。全市采取统一部署,层层培训的办法,共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1423期,培训师资5.3万多名,订购干部、职工、农民法律常识读本98万册,编印《法规选编》、《法律基础知识》、《九法一例教学大纲》等各种普法辅导材料15种、145万册(份)及各种资料54万余册(份)。市普法办在杭州市轻工系统工厂先行试点,各县、区普法办也分别在64个单位进行了试点,为全市普法教育摸索经验、开辟道路。

按照市委宣传部部署,杭州市普法宣传全面实施阶段共用了三年左右的时间,采取先领导、后机关,先机关、后基层,先城镇、后农村的方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广大干部、群众普及了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简称“九法一例”)的基本内容,宣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及环境保护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一批专业法律法规。1985年底,市委、市政府领导干部法律常识学习班率先开课。紧接着,428名县团级领导干部分批组织学习,先是在市委党校,后以县、区为单位举办为期7天的脱产培训。全市619名县、局级干部有605名比较系统地学习了上级规定的“九法一例”,普及率达98%;有14.5万名一般干部学习了规定的内容,普及率达92.2%;个体工商户完成8.3万人,普及率达93.7%;全市有3万余名教师学习了规定的内容,普及率达99.6%4137所大、中、小学学生根据各个学校的实际及普法要求的内容也不同程度地开设了法制教育课。在普法过程中,杭州市始终坚持以面授为主、各种形式互相渗透的方法,既坚持在基本统一教学内容、教学课时的前提下,各类人员都必须保证一定的面授时间,又强调要针对各类人员的特点,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形象生动的教育。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干部采取集中轮训或定期讲课、分头复习、统一考试的方法,企业职工采取举办职工政校或班前班后讲习班的方法,农民采取组织联户学法小组,干部送法上门,党员包联系户、开办法制夜校等形式,对各类人员进行面授,使法律知识直接同群众见面;同时,运用广播、电影、电视、幻灯片、黑板报、橱窗、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图片展览、法制演讲、文艺演出、组织模拟法庭、参加法院旁听等各种形式,进行形象化教育,使各种普法形式紧密结合,互相补充,互相渗透,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普法的目的在于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逐步养成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普法教育中,杭州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解决生产、工作及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以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结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解决同群众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及邻里纠纷等问题,以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二是结合本地区或本部门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安定最突出的问题,如农村中乱占滥用耕地、滥伐盗伐林木、超计划生育、聚众赌博、买卖婚姻、早婚和非法同居、拐买妇女儿童及城镇的卖淫嫖宿、偷盗赌博等问题,在一定时期内,结合“严打”,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配合解决问题,以推动中心工作,促进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三是结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的职能工作,有针对性地选学有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如土地、森林、合同、食品卫生、环境保护、税务、物价、文物保护、应征服役、计划生育等,努力纠正职能部门管理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同时把普法教育同端正行业作风结合起来,探索各行各业依法管理的新路子。四是联系改革和建设中一些倾向性的问题,如搞好企业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完善企业的经济责任制,改革企业的领导体制、搞好企业的民主管理,发展企业的横向经营,搞好农村的承包经营以及治理整顿经济秩序等,学习有关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企业体制改革的法律法规,解决一些经济建设和体制改革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保障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同时,为了使普法教育能更好地联系实际,各地区、各部门还结合普法,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做到边普法、边检查、边纠正,使普法教育逐渐落到实处。

1988年下半年开始,杭州市普法宣传工作进入考核验收阶段。全市用了半年左右的时间,条块结合,对全市13个县、区,101个市属局级单位和411个乡镇街道,分层次、分阶段进行了逐级检查验收,使普法教育善始善终。

在法制教育的后期和普法检查验收以后,杭州市结合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国家经济建设在各个时期的任务,继续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把普法教育不断引向深化。1988年,杭州市抓了以《企业法》为重点的16个经济法律法规的教育。市普法办制订了教育规划,成立市企业法制教育领导小组,编写了《企业法通俗讲话》,编绘了《企业法》挂图,举办了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在全市掀起了一个学习宣传《企业法》的小高潮。1989年,围绕治理整顿、深化改革这个中心任务,开展了“一法十五例”的宣传教育,推动了治理整顿工作的开展。1989年以后,围绕稳定政局、稳定社会这个大局,开展宪法、行政诉讼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的宣传。 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之后,市普法办制定了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公厅批转在全市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也作出相应决议,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结合实际,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还以大中专学校为重点,广泛开展《集会游行示威法》的宣传,与政府法制部门一起,采取各种措施,广泛深入地宣传《行政诉讼法》,通过这一系列工作,使普法教育步步推进,不断深化,对深化企业改革,搞好治理整顿,稳定社会和依法行政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杭州市“一五”普法从19856月正式启动,经过四年的艰苦努力,到19893月,基本完成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任务。全市有310万人获得了普法合格证书,普及率达90.3%

二、法制建设与法制教育工作的全面加强

“一五”普法把杭州市的法制建设大大推进了一步,使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及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出现了可喜的变化。

一是各级党、政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始不同程度地探索依法办事的途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依法管理。许多干部学法后,由过去仅仅靠政策和行政命令办事开始转变到既依靠政策又依靠法律办事,从习惯于“人治”、崇尚个人权威,开始转变到崇尚法制的权威。普法教育以来,就有杭州市政府和富阳、余杭、上城、拱墅、西湖等县(区)政府及市环保、电信、电力、 计生、外经贸委等30多个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为政府在决策、依法行政及商务谈判、诉讼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市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城市实际情况,制定、发布了121个行政规章,使各项行政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市人大常委会在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同时,有计划地组织了各种形式的执法检查活动,各级政府及其业务主管部门也都依据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积极制定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健全法制机构,培训执法人员,指定执法检查制度,努力争取政府工作逐步走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轨道。富阳县、上城区、下城区在普法教育的基础上制定了依法治理的规划,开始了全面的依法治理活动。许多乡镇、街道、企业也积极开展依法治乡、依法治镇、依法治厂活动。全市不少部门还开展了依法治税、依法治林、依法治水、依法管理土地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如我市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结合普法教育,向群众广泛开展国家观念教育和法制教育,并坚持依法审批土地,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仅1989年一年,全市共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1.2万多件,占地面积1875亩,拆除违章建筑7.3万平方米,罚(没)款117万余元,收取抛荒费5万多元。

二是广大干部群众增强了权利义务观念和主人翁的责任感,开始懂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1987年,我市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换届选举,是建国以来历届选举中参选率最高、效果最好的一次。富阳县在19886月进行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全县610个行政村享有选举权的362253名村民中,有340527人参加了选举,参选率达94%。普法教育后,许多群众在自己的婚姻、继承、赡养、抚养等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能自觉地寻求法律的保护。同时,公民履行法定义务,报名应征、主动赡养老人、依法缴纳税款等自觉性也不断提高。

三是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推动了企业的依法管理。在普法中,政府部门的领导人和企业干部职工通过学习法律、法规,逐步懂得了依法管理企业的重要性,开始改变过去长期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企业的做法,注意发挥法律对经济的调控作用。1988年底,全市已有1469家工商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占企业总数的80%以上,有695家小型企业实行了租赁经营,初步落实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政企合一的旧体制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变,开始逐步实行政府对企业的依法管理。在企业内部,许多企业经营者也开始树立依法治厂的观念,探索依法治理的路子。全市有1414家企业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与普法前的1984年相比翻了三番,有500多家企业设立了法律顾问室。

四是推动了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普法工作开展后,民间纠纷、治安案件的发案率在不少地方有所减少。在一些普法搞得比较好的单位,封建迷信、打架斗殴、小偷小摸、虐待老人等违法现象和刑事案件有所减少,勤劳致富、家庭和睦、邻里团结、见义勇为的好人好事增多;农村中长期存在的买卖婚姻、早婚、非法同居、寡妇改嫁不带财产等陈规陋习和传统观念,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在农村中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问题,如滥伐林木、超计划生育、不交公粮、不还贷款、土地山林纠纷等,在一些地方已开始得到依法解决。

五是通过反复深入地宣传学习宪法,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自觉性,促进了社会的稳定。特别是在1987年春季,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滥的时候和在1989年的政治风波中,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市普法办先后两次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宪法,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了宪法观念,懂得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许多干部群众能够以宪法为武器,同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言行进行斗争,对于维护政局的稳定起到了一定作用。1990年上半年,全市又广泛开展了《集会游行示威法》的宣传学习,教育干部、群众从维护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出发,正确理解《集会游行示威法》的精神实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维护社会安定。

总之,杭州市“一五”普法教育工作在中共杭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普法工作者的努力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广大干部、群众经过普法后,观念开始发生变化,社会开始向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业的目标前进了一步,这对杭州市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当然,全市的普法教育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和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一是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据全市调查情况看来,搞得好和比较好的约占60%,搞得不好的约占30%,搞得差的约占10%。差的原因主要是这些单位的领导对普法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有的单位搞形式主义,不讲究实效,为了赶进度,以考代学,以广播代替面授,影响了普法的实际效果,出现了走过场的现象。二是有些单位普法教育不注意联系实际,没有在提高公民法制观念和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学用脱节,以致边学法、边违法,有法不依,甚至违法犯罪的现象还相当严重。三是在“一五”普法工作的最后阶段,一些部门和地区的领导产生了松懈和厌倦情绪,放松了对普法工作的领导,一些部门的普法机构已名存实亡,甚至于撤销了普法工作机构,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执笔 陈保国)

logo3.png
主办单位:中共杭州市委党史研究室(杭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法律声明飘窗维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C座
电话:(0571)- 85253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