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全面加强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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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全面加强与发展
杭州市总工会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杭州市工会运动遭受了严重破坏,工会组织瘫痪,工会工作陷入停顿。“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党中央非常重视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方针的指引下,在中共杭州市委的领导下,杭州市工会工作得到了全面恢复和发展。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在开展揭批查运动和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基础上,中共杭州市委开始着手对林彪、“四人帮”对工会工作所造成的严重破坏的全面拨乱反正。1977年4月29日,中共杭州市委决定成立杭州市总工会筹备组,着手全市工会组织的恢复工作,并在杭州纺织机械厂进行恢复工会组织的试点,成立了厂工会委员会,这是全市恢复建立的第一个基层工会。1979年5月,市委发出《关于撤销杭革(69)83号文件为市总工会和胡天民等同志平反的决定》,这个文件彻底纠正了对我市工会运动危害最深的一大冤案,同时也为全市工会系统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奠定了基础。此后,市总工会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对1957年反右派斗争中工会系统错划的“右派”进行了彻底平反。全市各级工会协助各级党政领导对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林彪、“四人帮”及其帮派分子诬陷受到迫害的工会干部、劳动模范、工会积极分子以及强加给他们的“走资派”、“保皇派”、“现行反革命分子”等种种莫须有的罪名,进行了彻底平反,并落实了相关政策。工会领域的拨乱反正和平反冤假错案,摘掉了长期压在工会组织头上的“三会一团”(生产工会、福利工会、全民工会、工团主席)帽子,使广大工会干部和群众从沉重的枷锁下解放出来,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在筹备与试点,以及各级基层工会相继成立的基础上,1979年6月28日至7月1日,杭州市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顺利召开。这次代表大会是在全市人民深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广泛深入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满怀信心地为加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团结奋斗的形势下召开的。中共杭州市委书记周峰出席大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全市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在同“四人帮”斗争中,在恢复国民经济的工作中所作出的重大贡献。同时强调指出,工会是党的有力助手,是党联系工人群众的纽带,是组织工人群众学习马列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工会要在党的领导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广大职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增产节约运动中,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工会要在党的领导下,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企业的重大问题,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要逐步推行由职工选举基层领导人员的制度。并重申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工会的领导,把工会组织整顿好、建设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市总工会筹备组组长胡天民代表市总工会六届委员会向大会作了《全市工人阶级进一步动员起来,为加速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杭州市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并由七届一次执委会选出常委,林开基当选市总工会主席,汪忠清、沈美珍(女)、李森、张明(女)当选副主席。杭州市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杭州市工会工作的全面恢复。
1982年11月16日,杭州市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召开,中共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第一书记陈安羽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对工会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做好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职工队伍;二是要认真抓好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坚持以四化建设为中心,以搞好职工代表大会制为重点,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三是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组织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十二大精神,把全市职工动员组织起来,带头开创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促进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把杭州市建设成为美丽、清洁、文明、繁荣的社会主义风景旅游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按照大会精神和市委的部署与要求,在此后的一段时期,全市各级工会加强宣传教育,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广泛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支持企业经济体制改革。同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展开和全面发展,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也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工会十一大以后,工会的参政议政作为工会基本职能之一,逐渐从低层次参与向高层次参与发展。1988年12月,市总工会就贯彻中国工会十一大精神向中共杭州市委作了汇报,提出了工会参政议政的16条意见,要求市委为工会工作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市委很重视工会的意见,专门召开了常委会作研究,作出了4条规定,指示有关部门为工会参政议政提供方便。
1989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简称12号文件),这是新时期指导工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保证工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更好地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思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文件下发后,中共杭州市委立即召集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的负责人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上,市委明确表示既要加强对工会的领导,又要不断改善对工会的领导,为工会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这次会议之后,市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和改善对工会的领导,帮助和支持工会开展各项活动。从文件颁发到1991年上半年的一年半时间里,市委先后4次听取工会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工会工作。1991年1月26日,市委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吴仁源、卢文舸、虞荣仁、沈者寿等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委对工会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动员全市职工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作为工会工作的主题;二是要继续在维护政治稳定、社会稳定、经济稳定,特别是企业和职工队伍稳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三是要突出抓好基层工会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四是工会干部要转变作风,扎实工作,深入到第一线去,总结经验,推广先进,鼓实劲、办实事、抓落实。会后,市委办公厅专门发了《关于加强工会工作的纪要》。到1992年,全市有11个县(市)区委和13个局(公司)党委制订了贯彻落实中央12号文件的具体意见或措施。
在市委强化工会工作领导的同时,市政府也就发挥工会在政府工作中的作用作出了部署。1990年8月,市政府专门制定了《关于在政府工作中发挥工会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的通知》,提出八点意见:1.各级政府要尊重法律规定的工会的地位和权利,主动地为工会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使各级工会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2.各级政府在讨论制定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企业改革重大措施,以及讨论与职工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重大事项或行政规章等问题时,应吸收同级工会负责人参加; 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讨论制定有关教育、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保护等重大决策、措施,讨论涉及企事业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有关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比武和劳动竞赛的奖励办法等问题时,应吸收同级地方工会负责人或产业(局)工会负责人参加;4.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设立涉及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专门机构,如政策协调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及社会文化管理机构等,应吸收同级地方工会及相关的产业工会派代表作为正式成员参加工作;5.某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可以与同级工会分别或共同联署发布文件;6.各级政府及所属委、办、局(公司)都要指定一位负责人加强同工会联系,并建立与同级地方工会及相关的产业工会的联系制度。原则上每年应召开一至两次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共同协商解决有关职工群众中的重大问题;7.行政主管理部门要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支持工会按《企业法》的规定通过职代会民主评议行政领导干部。职工民主管理和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的情况,应作为企业升级和评定先进、任用企业负责人的条件;8.要支持工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民主管理,经常听取他们对改进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吸收他们参加调查处理举报的有关案件。决不允许政府领导干部或其他工作人员因此而打击报复工会干部。
在中央12号文件的推动下,工会的参政议政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都邀请工会参加,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制定事先都征求工会的意见,或邀请工会参与制定。凡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或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领导小组、委员会,市总工会都基本参加,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社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市社会保险统筹领导小组等。1990年5月,全市12个县(市)区的党委、人大、政协换届选举,有6名县(市)区总工会主席当选为县、区委委员,1名当选为县委候补委员,占县(市)区工会总数的58.3%,比上届提高了13.3%。有11名县(市)区总工会主要负责人当选为同级人大常委,占总数的91.7%,比上届提高了53.7%。有6名县(市)区总工会负责人当选为县政协常委,占7县总数的85.7%,比上届提高了28.7%。
同时,工会召开的一些重要会议或组织的重大活动,市委领导都能出席,切实加以领导。市总工会每年召开两次委员扩大会议,市委分管书记基本上都到会并讲话,对工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1990年1月16日,市总工会召开九届六次委员扩大会,吴仁源、卢文舸、虞荣仁等3位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吴仁源书记和虞荣仁副书记还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同年5月,市总工会组织全总劳模报告团第二分团和河北刘庄煤矿先进事迹报告团来杭报告。在杭期间,吴仁源、卢文舸、虞荣仁等主要领导亲切会见了报告团全体成员,并坐在主席台下聆听报告团的先进事迹报告。1991年2月12日,市政府与市总工会举行了首次联席会议,共商杭州发展经济的大计。市长卢文舸,副市长王纪中、华丽珍以及市计委、体改办、经委、城乡建委、劳动局、人事局、财政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市总工会、区总工会、产业工会及部分基层工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计委受市政府委托通报了全市职工开展双增双节、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劳动竞赛的情况。会议还就产业工会与相关局(公司)加强联系,工会机关从基层选调干部等问题取得了一致意见。随后,一些县区也建立了政府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
由于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全面加强与发展,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工会干部的积极性,这一时期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全市工会作用发挥最好的时期之一。各级工会把学习贯彻12号文件作为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的主线,并在实践中对几个重大问题取得了共识:一是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思想,这是工会工作的基本方针;二是必须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与工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统一,这是工会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基本条件;三是必须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切实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这是工会工作的基本原则;四是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参与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这是工会工作的基本职能。
从“文化大革命”结束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杭州的工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不仅迅速医治了十年动乱所造成的创伤,而且在组织建设、开展活动、强化领导和发挥作用等方面得到了全面的加强,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我市改革开放局面的形成,为杭州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同时也为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团结、教育、带领广大工人群众,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执笔 倪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