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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治乱”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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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治乱”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中共杭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展开和不断深化,各种各样的不正之风和乱收费、乱摊派现象也呈现出上升势头,不仅冲击着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大好局面,而且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改革开放各项举措的顺利实施,在1980年代末至1990年代,杭州开展了一系列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治理乱收费的工作,从而为杭州推进改革开放,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了良好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一、 “纠风治乱”工作的组织部署和实施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19909月,杭州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和一名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由一名市纪委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此后又增加了一名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扩大到市委办公厅、市财税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人民银行主要领导,办公室主任由市纪委副书记担任。1993年,在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室(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公室),有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抓“纠风治乱”工作。

1995年至1999年,随着各项工作的开展,杭州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协调小组,又先后成立了杭州市清理中、小学乱收费领导小组,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党政干部违反房改政策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和推行厂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并分别确定由市委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监察局长任副组长,或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负责,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

2、领导重视,齐抓共管

1990年起,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作为惩治腐败、推进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管、纪委协助、齐抓共管”的方针,狠抓“纠风治乱”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纪检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不正之风的一系列指示、决定,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抓整治。

“纠风治乱”工作是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的重要议题。1990年至1999年间,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认真抓好“纠风治乱”工作。19909月,市委副书记虞荣仁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加强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第一,必须正确估计廉政建设的形势,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清醒地看到存在问题的严重性;第二,要充分认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与这股歪风斗争的坚定性和自觉性;第三,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要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廉政建设。1993年至1999年,市委书记李金明先后四次在市委全会、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强调:一是,抓党风和廉政建设,要着眼于防范,立足于教育。二是党风廉政建设要抓四个重点,一是坚决惩处腐败分子,着重查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执法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等严重违法乱纪案件;二要克服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党风廉政建设要抓群众呼声较高,普遍较关心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要靠健全党规法纪四要靠健全党规法纪,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选准突破口,切实抓好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同时,要划清一些界限,保证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重点要坚决清理和刹住党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利用职权乱收费的歪风,坚决纠正党政机关以权经商、垄断经营的问题,坚决刹住利用行业特权吃、拿、卡、要和敲诈勒索、“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不正之风,切实纠正讲排场、摆阔气、奢侈浪费之风。要突出抓好继续清理通讯工具,进一步建立健全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及配置移动电话的制度,深入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力求取得实效。继续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对前几年行风评议重点部门进行一次“回头看”,认真总结经验,着眼于解决利用行业特权、行业手段损害群众利益、谋取私利等深层次问题。并强调,纠风工作要按照“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制度规范、巩固提高、深化落实上下功夫,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吴键先后在市委六届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市纠风领导小组组长会议、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市纪委八届三次全体(扩大)等会议上,分别提出: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刹住不正之风,确保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要精心组织,使纠风工作取得成效等。

每次的市委会会、市纪委全会都把“纠风治乱”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强调和布置,并不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1994118日,市委七届二次全会提出纠风工作的重点是对干部拖欠公款,利用特权到基层单位报销、摊派费用,无偿占用公共财物以及乱批乱建土地等问题开展整治。19951229,市纪委全会提出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从严治标,着力治本,推动纠风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1996815日,市纪委七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强调要抓深入、抓巩固,推动纠风工作取得实效。1997121日,市纪委七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强调要继续在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窗口行业和执法执纪部门开展“爱岗敬业、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题的行风评议活动。1997728日,市纪委七届九次全会强调要以贯彻落实中央《若干规定》为重点,继续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促进行风建设。

3、   专题研究,部署落实

19943月上旬,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关于清理通过旅游渠道公费出国()问题的工作会议和反腐败斗争联席办公会议,部署开展清理通过旅游渠道公费出国()和专题研究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党政机关办经济实体问题。19954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反腐败工作座谈会,就重点狠刹公款吃喝玩乐歪风作出专项部署。199578月间,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协调小组会议先后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预算外资金专项清理工作和关于党政干部违反房改政策专项清理工作。1996813,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纠正党政干部违反住房规定处理工作。

1998年至1999年,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协调小组先后三次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企事业单位公款安装住宅电话、移动电话开展清理工作,讨论审批各区、县(市)党政机关小汽车定编方案和市管领导干部申请购买商品房问题,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工作。

二、  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和开展行风评议活动

1、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19886月,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下发后,全市针对在有些机关工作人员中存在的“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着重抓了县以上领导机关和基层执法、监督、公共服务单位两个层次的廉政建设,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的“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到1989年底,全市公安、工商、财税、审计、标准计量、电力、电信、供销、农行、工行、劳动、人事等19个系统,有722个单位制订并公开了各种办事制度、办事程序1720个,提高了政务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有了减少,秉公办事、拒收钱物的增多。当时在19个系统中的1836个单位,拒收上缴现金就有782(),计13.18万元;拒收上缴各种物品3254(),折款计21.45元。其中公安系统就有790(其中共产党员439)拒收现金和实物折款共计10万余元。同时,市纪委还及时总结推广了临安县农资供应实行“三上墙、四公开、八不准、一监督”的经验,县、乡()、村三榜上墙;生产、分配、销售、价格公开;不准乱批条子、不准截留指标、不准缺斤少两、不准以劣充优、不准乱提价和变相涨价、不准优亲厚友、不准徇情济私,以物谋私;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推动全市农资供应分配的监督与管理,堵住了漏洞,刹住了歪风,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

1989年,全市各级监察机关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有关规定和全国纠风工作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密切同各级纪委和有关部门的配合,认真抓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取得明显效果。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中,重点抓了全市执法监督、行政管理、公用服务单位 “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及时总结推广了市公安、财税、工商等10个系统推行“两公开一监督”的做法,提高了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按章办事、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的风气逐渐形成。下城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拒礼拒贿328(),总金额12万余元。1994620,市委、市政府聘请21位同志为市党风监督员、行政监察员(以下简称“两员”),全面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

2、开展行风评议活动

1995年起,杭州的行风建设确定以“双评”(即,评议评选)活动为载体,首批确定市公安、电力、电信、交通、房管、工商、财税、公用事业、卫生及金融等10个部门(行业)为“双评”重点单位,并要求5个城区同步,部分县()联动进行。整个活动分思想发动、整治提高、评议评选三个阶段。通过“民意问卷调查”,登报公开投票评选和聘请社会各界代表评议等办法,评出市政公用局、市电力局、市电信局等3个行风建设达标优胜部门(行业),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自来水营业公司、市卫生防疫站等10个行风建设标兵单位和拱墅区人民医院护士长王雅利、市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陈锡泉、市煤气公司团委书记朱卫东等10位行风建设标兵个人。与此同时,对一些反面典型予以公开曝光。同年9月,国务院纠风办在杭州杭召开纠风工作座谈会,杭州市的这一做法,得到了领导和兄弟单位的好评。

此后,开展行风评议活动成为杭州市推进行风建设,强化“纠风治乱”工作的主要形式,得以不断深化。1996年,全市以公安、财税、工商、电信、邮政等5个系统为重点继续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0828(),办结10820()。通过行风评议,各单位进一步增强了抓行风建设的主动性,办事透明度有了明显改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得到缓解。1997年,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全市以金融、城建、土管、交通、教育5个系统为重点开展行风评议活动。5个系统为加大评议力度,从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了8378名评议代表和行风监督员,使行风评议活动效果更为明显,市纪委监察局被评为全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先进集体。1998年,在全市11个重点系统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中,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政务公开,主动将纠风工作纳入行业管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目标、措施,主动接受监督。1999年,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深入开展行风评议。以上年实行政务公开的11个重点单位(行业)和列入重点创建文明单位的40多个部门为重点,采取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市纠风办组织有关人员,重点对市容环卫局、园文局和旅游局进行集中评议。各地有关部门也结合实际开展类似的行风评议,取得良好效果。

三、 开展系列“纠风治乱”和专项清理工作

1、查纠不正之风

1989年起,全市各级纪检机关不断加强纠正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在方法上采取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当年,市纪委会同有关县纪委,认真调查处理了11家供销社收购春茧弄虚作假,非法获利53万余元的案件,并帮助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市监察局协助64个县直部门清退干部拖欠借用的公款22万余元。次年,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又按照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会同纪检机关,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查处在纠风工作中被揭露出来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检查期间,共受理属于行业不正之风的信访举报案件533件,其中立案146件,当年查结100件。8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电话会议后,市“纠风治乱”领导小组,根据群众反映,把问题较多的单位确定为重点,狠抓了公安、交通、工商、电力、电信等14个行业的“纠风治乱”工作。经过一年半的整治,全市共取消乱收费、乱罚款项目50个;撤销解散各种社团33个;撤销各类站()68个;取消16个部门的13种乱着装,有3331人摘掉了“大盖帽”,补交个人负担的工料费近百万元;解决了关卡过多、收费过滥,企业和群众负担过重的问题。仅取消门前三包和基建预防性卫生监督费两项,一年为企业和群众减少支出120余万元。

1992年、1993年两年中,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分别对公款吃喝、用公车办婚事进行突击检查和明查暗访,对财税、公安、工商、银行、卫生等部门和系统的纠风治乱工作进行重点检查,使一些群众深恶痛绝的现象明显减少。

制止公费购买和赠送各类代币购物券的歪风。1993年春节前后,市纪委、监察局会同人民银行杭州市分行、市贸易办、市经委、市财税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禁止印刷、销售、购买、赠送和党政机关干部收受各类代币购物券的通知》,专门召开商业部门和各大商场负责人会议进行重点教育,并由15家大商场联合向全市发出倡议。通过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严肃查处违规单位,有效地遏制了这股歪风的蔓延。从1994年开始,每年的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来临之前,市纪委、监察局都会提前发出通知,并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做到预防在先、教育在先。1995年,查处通报了20家违纪单位,涉及违纪金额27.17万元,由人民银行杭州市分行处以罚款9.29万元。

1994712,市纪委、监察局召开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市级机关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会议,专题部署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无偿占用企业钱物工作。会议确定了清理范围、清理内容、清理方法。经过认真清理,全市共清理出占用企业汽车158(包括2000年查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规使用企业小汽车86)、摩托车111辆、移动电话201部、传呼机467只、个人住宅电话104部,占用企业资金300多万元以及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总计人民币1820万元。199516日,全市清理工作基本结束。

2、专项治理“热点”问题

1989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全市各级党委和纪检机关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着重纠正党政机关和基层执法、行政管理、公用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利用职权,低价购买高价进口高档耐用消费品的歪风。

1991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用公款报销子女亲属自费、代培上学中的费用等“热点”问题进行了重点查纠。市监察局对全市40所大专院校、48所中等专科学校开展调查摸底,619名“两生”家长列入主要检查范围。经核查,对有违纪行为的29名干部及时作出处理,有效刹住这股歪风。同年5月和11月底,对出租汽车行业风气进行重点整顿,全市共组织检查103次,检查车辆9000余辆(),对违章车辆进行了严肃处理,补征税款9090元,罚款8万元全部上交财政。

3、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乱收费、乱罚款、乱着装、乱设站()的歪风盛行,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1991年,在治理“三乱”等不正之风中,市纪委组织由有关部门、民主党派、新闻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行业和部门,重点对金融等七个系统进行明查暗访,有效地遏制了“三乱”现象。在治理出租车“斩客”歪风时,有关领导同志亲自参加明查暗访,对问题严重的公开见报曝光、重罚重处,收效较好。同年,各级纪检机关配合监察部门,对少数干部在子女亲属自费、代培、上学中以权谋私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与此同时,还对24家企业违反金融法规擅自发放使用300余万元“代价券”问题进行了检查和追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作出经济处罚的处理。

1993年,为了更加有效地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门邀请市人大、市政协等各界代表参加行风评议。通过走访行业部门,开展明查暗访,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同各行业部门的自查相结合,做到边评边议边改,及时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行风建设。通过加强舆论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完善办事规则,通过分解权力、轮岗交流、健全制约机制,通过严厉惩治“害群之马”,加强对行业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群众反映强烈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业歪风有所收敛,行业风气有所好转。

1993年至2001,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作了专项检查清理,共公布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1013项。其中,1993年市政府一次性公布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150项,清理不合理收费499.5万元。1997年,为落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制度》,开展减轻国有企业负担专项清理,市委、市政府清理取消了121项收费项目,仅杭玻、中策啤酒公司等5家试点企业就减轻负担100万余元。

4、    整治公路“三乱”

1995年,按照中央、省的工作部署,以104320两条国道为重点,以创建104国道“杭境段文明样板路”为目标,采取集中时间、条块结合、段线协作、市和区、县()联动的方法,通力整治公路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三乱”现象。通过整治,全市共撤除各类乱设的站()58个,其中检查站41个、收费站15(包括取缔非法设卡收费2)、车辆清洗站2个,查处违纪案件1件、处分1人。至2001年底,全市基本实现公路(水路)无“三乱”的目标,并通过上级考核验收。

1999年,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开展集中受理群众投诉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三乱”活动,查处了一些部门的“三乱”行为。对受理的468件群众投诉,全部作了处理答复,并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45项。2000年,在全市499家市属企业和500家个私企业中实施缴费登记卡制度。

1997年至2001年,全市共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863项,减轻企业负担近5亿元。1995年和1996年,集中力量对中小学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共查出和制止乱收费396.36万元,减少收费1119.15万元。

5、    开展系列专项清理工作

1993年起,根据上级要求,全市对出国()旅游、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公费配备通讯工具、违反规定购置使用进口豪华小汽车、预算外资金、党政干部超面积购房和超标准建住宅楼等问题进行专项清理。

清理通过旅游渠道出国()旅游。1993年、1994年和1997年,先后三次对全市通过旅游渠道出国()8019人进行逐个审核,其中属清理范围的有3071人。经过清理,收缴“三费”、“返回金”等款项共计人民币433.12万元、港币3000元。同时,制止公费出国()572人,节约开支583.45万元。1997年上半年,严肃查处了市科协、市医药商业同业工会擅自组织人员公费出国()旅游问题,对3名市管干部、1名科级干部给予党纪处分,收缴出国人员费用24万元。

清理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1993年至2000年,先后四次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司法系统兴办的3479家经济实体进行集中清理。其中办理企业注销429家、与机关脱钩2282家、转制597家、脱离挂靠102家、暂时保留69家。2000年,对全市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清理工作又进行了“回头看”,巩固清理成果。

清理公费配备通讯工具。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市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费配备的移动电话和住宅电话及电脑开展清理。经过1997年、1998年和2000年的三次清理,全市共清理党政机关公费移动电话6322部,公费住宅电话2705部;共清理国有企事业单位公费移动电话6651部,折价处理4093部,收回折价款416.1万元,公费住宅电话5380部,收回折价款552.8万元。2000年,还清理了党政机关干部公费住宅电脑27台。

清理违反规定购置使用进口豪华小汽车。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19946月开始,会同财税部门,对党政机关19927月以来违反规定购置、使用排量2.5升以上超标和六种型号进口豪华小汽车进行专项清理。至2001年,全市共清理出党政机关,包括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及群众团体,购置、使用违规违纪小汽车309辆,全部按规定作了清退、调换、转卖处理。1995年,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地方小车挂军警牌照问题进行清理整顿,取消全市党政机关挂军警牌照车125辆,企事业单位挂军警牌照车514辆,全部换成地方民用牌照。199711月,市委办、市府办印发《杭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小汽车数量配备及编制管理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在小车专项清理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先换乘普通车。

清理预算外资金。1995年,全市开展了预算外资金的清理,共查出违纪金额2.3亿元,并加强了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140个市级机关中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储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1996年,继续深入清理预算外资金,发现违纪金额2.33亿元,补交财政848.72万元。1999年,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全市各级公、检、法和工商等部门全面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中央明确要求的交通、城建、教育等13个部门和其他执收执罚部门也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从2001年开始,进一步深化财务制度改革,建立了市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结算中心”,89个市级机关全部纳入结算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区、县()也建立了会计结算中心,进一步强化了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全市预算外资金基本实行“收入税收化、支出预算化、专户金库化、督查经常化”的管理新模式。

清房工作。从1993年下半年开始,全市开展清房工作,尤其是1994年住房制度改革以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党政干部的住房情况进行认真清理。1993年,10名区、县()领导干部,购房超面积部分严格按市场价购买。1995年,纠正了市公安局以1994年价格申购尚未竣工的50套住房的违规行为,对富阳市工行为领导干部建立超标准住宅楼作出了严肃处理。1996年,全市有179名党政干部退出住房187套,合计11095平方米,1054人补缴各类款项1254.35万元,3名党员干部在住房问题上涉及违纪行为受到党纪处分。同时,市纪委、监察局还对109名省、市管干部住房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发出纠正通知书12份,29名市管干部退房31套,补交各类款项13.7万元。1997年,通过深化党政干部违反房改政策的专项整治工作,全市有53名党政干部退房54套,建筑面积3304.8平方米,27名党政干部补交各种款项8.95万元,13名党政干部住房超标加租。(执笔  唐贻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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