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合商业企业的“四放开”改革
-
点击率:
国合商业企业的“四放开”改革
杭州市贸易局
为了进一步搞好国合商业企业,搞活商品流通,根据中央工作会议和全国搞好国合商业企业座谈会精神,1992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商业企业改革重点是抓好大中型国合商业企业,以经营、价格、分配、用工“四放开”为突破口,转换经营机制,提高大中型商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公有制商业的主渠道作用。
1992年初,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增强大中型商业企业活力发挥国营商业主渠道作用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国营商业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商业企业是现代商品流通的重要支柱,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是稳定市场、支持市场、满足消费的主渠道;进一步增强国营商业企业的活力,提高企业效益,对于巩固公有制经济在流通领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促进全市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通知》对商业企业改革提出了八个方面的意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同心协力开拓市场,搞活商业营销;按照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改进流通领域的价格管理;多渠道补充流动资金,提高企业自主经营的能力;采取扶持政策,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整顿企业组织结构,发挥国营商业整体优势;改进对重要商品的管理,增强市场调控能力;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素质。市政府的这一重要文件对全市商业企业深化改革具有全面的指导作用。
此后,在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和市计划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领导强调,“四放开”是1992年全市商业企业改革的主要内容,要先进行试点,取得经验以后逐步推行。市政府建立了杭州市企业机制改革领导小组,作为全市商业企业“四放开”改革的组织、协调和决策机构,副市长李志雄、华丽珍、张明光分别任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国合商业企业“四放开”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的日常工作。市贸易办、市体改办根据杭州市商业的实际情况,参照重庆市“四放开”的经验,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订了商业企业“四放开”的有关政策,与市有关综合部门协调后上报市政府。1992年1月17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对杭州市国合商业企业进行“四放开”试点的通知》,提出了五方面的意见。
一是明确“四放开”的指导思想。以“政府放权,企业管严,放而有变,活而有序”为原则,把改善企业外部环境与深化内部改革相结合,按照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扩大市场的调节范围,发挥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的作用,把企业推向市场,让国合商业企业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商品经营者,在多渠道流通和市场竞争中,进一步发挥国营和供销合作社商业的指导作用。通过“四放开”改革,转换企业内部机制,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结构调整,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服务效益,促进全市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是确定“四放开”的主要内容。1.经营放开。企业在坚持搞好主营业务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条件,扩大经营范围,调整经营方式,增加经营品种,实行“一业为主,综合经营。”2.价格放开。除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按规定执行外,其余商品价格全部放开,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由企业按照价值规律、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定价。3.分配放开。在落实承包和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企业按照“按劳分配,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的原则,把职工收入与企业经营效益、劳动效率挂钩,采取适合企业特点的分配方式,拉开分配差距,完善激励机制。4.用工放开。根据“国家宏观调控,企业自主用工,多种形式并存,全员劳动合同”的要求,在控制年末职工总数的前提下,企业可按经营需要,编报用工计划,在劳动部门指定的区域内公开招考、择优录用。
三是对“四放开”企业提出要求。实行“四放开”的企业,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自我约束机制,自觉执行国家的政策,接受政府的调控管理,做到依法经商,确保市场活而有序。一要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二要加强企业营销管理,三要严格企业定价管理,四要严格财务管理,五要建立收入调节制度,六要加强服务质量管理。
四是明确“四放开”的工作方法和步骤。“四放开”改革按“先试点、后推广,抓点带面、点面结合”的要求实施。试点企业的报批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和审批三项。1992年一季度改革试点起步,上半年总结交流经验并扩大试点,下半年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广。
五是加强对“四放开”的领导。实行“四放开”是全市深化商业改革的重大步骤,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力大,必须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以杭州市企业机制改革领导小组为全市商业企业“四放开”改革的组织、协调和决策机构,处理好放开搞活与管理调控的关系,加强舆论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
《通知》同时规定,各县(市)可根据以上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国合商业企业“四放开”改革的实施意见。
1月28日,市企业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市属国合商业企业“四放开”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市政府有关深化商业改革的文件精神,介绍了重庆市商业“四放开”改革的经验,并对市属商业“四放开”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思想动员和工作部署。市贸易办、体改办和市商业局、二商局、供销社的领导,及部分市属商业企业党政工负责人等120多人参加了会议。市贸易办主任夏树国作了动员报告。报告指出:在本市国合商业企业中进行经营、价格、分配、用工“四放开”改革试点,是加强商业改革力度、加快商业改革步伐的重要步骤,有利于商业改革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新的突破;“四放开”改革着眼于推动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国合商业的主渠道作用,使国合商业企业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者;通过“四放开”把改善企业外部条件与深化内部改革结合起来,把职工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使企业的优势和潜力充分发挥出来,达到支持生产、满足消费、繁荣市场、扩销增效的目的。
与此同时,为贯彻市政府“慎重选择试点企业”的指示精神,市主管部门明确了试点企业的选择条件:企业经济责任制较完善,管理基础较好,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干部职工改革和开拓经营意识较强,并实行独立核算。经主管局(社)推荐,市国合商业企业“四放开”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审核,市政府同意,共有37家商业企业被列为试点企业。其中,市属商业企业有百货批发公司、糖业烟酒公司、解放路百货商店等17家;区属商业企业有定安路肉食商店、景新食品商场、六和塔百货商场等20家。随后,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公布国合商业“四放开”改革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各试点企业按照市政府的试点要求制定上报方案,由“四放开”办公室牵头组织会审,经与市各综合部门协调后,由市“四放开”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授权办理审批手续。
3月1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国合商业企业“四放开”改革动员大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区、县商业主管部门,市区商业企业的负责人共800余人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志雄在会上作了报告。报告指出,这次大会的主题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改革开放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杭州实际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大胆地把商业改革推向前进,促进本市经济跨上新的台阶。报告还同时提出四方面的要求:一要审时度势,抓住商业改革的有利时机;二要解放思想,进一步理顺商业改革的思路;三要突出重点,加快商业改革的步伐;四要真抓实干,大胆而稳妥地推进商业改革。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的负责人分别在会上作了支持商业“四放开”改革的发言。动员大会后,国合商业系统认真传达和学习讨论“四放开”动员大会的精神。广大干部职工一致认为,这次会议把中央关于加快改革开放的重要指示与杭州的实际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综合部门大力支持,切实起到了为商业改革鼓劲、壮胆的作用。大家同时表示,要抓住改革良机,解放思想、放开手脚、真抓实干,集中精力演好“四放开”这台商业改革的重头戏。
同月,华丽珍副市长在全市商业工作会议上作了《认清形势解放思想,加快杭州商业发展》的讲话,着重强调在国合商业企业“四放开”改革中要处理好3个关系:一要处理好“内与外”的关系。搞好国合商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外部条件很重要。国家已采取了一系列经济政策,努力为搞活企业创造宽松的环境;市政府也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出台了搞活大中型企业的28条,并且给企业松绑放权,推行“四放开”,外部条件已有了较大的改善。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企业能不能搞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自身。因此,要把“四放开”的重点放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上,眼睛向内,使好“内功”。二要处理好“放”与“管”的关系。首先要立足于放,思想再解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随着改革的深入不断创造条件,逐步扩大放的程度和范围;其次要明确,放开不是放弃管理,放开并不意味着国家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全无关,而是指国家对企业从直接管理转向宏观调控。三要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对国家来说,在“四放开”改革中给企业经营权、分配权、物价权、用工权,是应该的、必需的;对企业来说,有了四权,责任不是减轻而是加重,必须要更好地承担起发展社会主义商业的责任,为壮大公有制经济、繁荣活跃市场作出更大贡献。
在完成筹备工作后,杭州七县(市)同步启动了商业改革“四放开”试点,建立了领导班子,并着手定员和制订方案。七县(市)试点企业共33家,其中商业系统18家,供销系统11家,粮食系统1家,其他系统3家。
为及时总结交流“四放开”改革试点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在国合商业企业中推开“四放开”改革。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商业“四放开”工作交流大会,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市区有关商业企业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商业厅、市人大常委会等也派员出席了会议。会上,华丽珍副市长作了题为《加快步伐真抓实干,全面推开国合商业“四放开”改革》的重要讲话。大会充分肯定了全市 “四放开”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指出下一阶段要把工作重点转到全面推行“四放开”上来,并以此为突破口,全面落实国务院颁发的《条例》,加快转换国合商业企业机制。大会同时要求各单位加强对“四放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以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为指针,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思想、新观念来指导改革实践;要求有关部门切实保障企业经营权的落实,简化各种审批手续和办事效率;要求全市首批37家试点企业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把主要精力放在“四放开”的深化、完善上;要求面上的国合商业企业,都要按照各自行业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四放开”。
在交流大会上,市贸易办公室对“四放开”试点工作进行了回顾,指出在37家试点企业和市有关综合部门、商业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四放开”试点工作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同时对全面推开“四放开”改革作了部署,提出了现阶段的四点要求:一要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成功的经验要加以推广,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积极解决;二要从试点企业中总结出一些带有规律的东西,用于指导面上的推广和应用,使面上工作少走弯路、多出成果;三要加快进度,争取在年内全面推行“四放开”改革;四要重点用好、用足“四放开”改革的政策,促进改革多出成效。此外,红峰百货商店、市果品公司、延安饭店、古荡供销社等15个首批试点单位也在会上交流了改革的做法和体会。
为了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国合商业“四放开”工作,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财政税务局、市劳动局分别出台了相关政策,以促进“四放开”改革顺利开展,取得成效。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商业“四放开”企业工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点为:支持国合商业实行多种经营;支持国合商业开展一次性经营业务;支持供销社商业扩大经营服务范围;支持国合商业兴办新的经济实体;积极为国合商业企业提供经济合同咨询服务;协助国合商业企业办理商标注册;支持国合商业企业开展广告业务;引导国合商业企业进入市场;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四放开”试点企业,方案经市“四放开”办公室同意后,有关工商登记事项的变更,可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方便和服务。
市物价局发出《关于对“四放开”改革试点企业价格放活问题的通知》。《通知》要点为:对确定的“四放开”试点企业,试行价格放活;属于市管的试点企业经营商品的价格,除药品等少数重要商品(目录附后)外,全部放给企业自主;凡下放给“四放开”试点企业的价格数,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物价部门不得截留;各试点企业按照杭州市企业定价许可证制度暂行规定的要求,向物价管理部门申领《企业定价许可证》;物价部门要加强对试点企业价格管理工作的指导。
市财政税务局、劳动局、贸易办公室发出《关于市国合商业“四放开”改革试点企业分配放开的具体实施意见》。《意见》要点为:搞活分配应坚持国家、企业、个人利益三者兼顾的原则,在企业完成承包上交任务和不降低工资利税的前提下,可在试点企业试行以下办法。一、税后留利的各项基金比例,根据“大部分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小部分用于职工福利和奖励”的原则,由试点企业自定,报主管局和财税局备案。二、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凡企业职工收入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实现税利增长幅度的,可免征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并强化个人收入调节税征管。三、明确工效挂钩的具体意见。对经营状况正常的企业,可以实行总挂总提;对效益基数确实过高、每年递增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实行工资、效益双定比,转单指标挂钩为复合指标挂钩,其中税利挂钩比例不得低于50%;对个别经济效益和社会服务效益较好的零售试点企业,可以实行百元销售工资含量办法,工资列支渠道仍按总挂分提办法处理;对未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从1992年起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工资挂钩,暂定期限为二年;对少数困难企业,不符合工资挂钩条件的,可实行税利目标责任制,与奖金挂钩。
市劳动局明确“四放开”企业用工和工资制度改革配套措施,要点为:商业“四放开”试点企业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制度改革,在适用政策上与国营工业企业的“三项”制度改革相一致,按市政府(1991)1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试点企业通过改革,搞活了商业营销,提高了国合商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完善了企业经营责任制,提高了经济效益;深化了企业分配和用工制度改革,调动了职工积极性;推进了企业结构调整,更好地发挥了国合商业企业的经营优势和在流通领域里的主渠道作用。据对37家试点企业的统计,1992年全年销售总额达28.65亿元,比上年增长21.16%;实现利润1.30亿元,增长23.37%。
全市商业“四放开”工作交流大会以后,商业企业的积极性高涨,“四放开”改革很快在面上推开。至1992年底,全市已有834家企业实行了 “四放开”,其中市属企业251家,区属企业108家,各县(市)475家。商业企业“四放开”,在经营上,取消了21种日用工业品的收购计划,实行企业自由购销;在价格上,允许企业根据供求状况自主定价,活价促销;在用工上,落实企业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在分配上,把职工收入与效益、效率挂钩,实行联销联利计酬、万元销售工资含量包干、提成工资等多种工效挂钩。商业企业的“四放开”带来了“四满意”,即政府满意、企业和职工满意、消费者满意、生产部门满意。
国合商业企业实行的“四放开”,为商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开了个好头,也为以后流通领域的深化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执笔 翁至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