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丨史话杭州·政通人和:杭州设立养济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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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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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宋会要辑稿》记载,南宋绍兴元年(1131)十二月十四日,绍兴府街市“乞丐稍多”,通判绍兴府朱璞言便派人把这些乞丐送入养济院,“差医官看治,并煎汤药,照管粥食”。由于双重功能优势,养济院得到迅速推广,逐渐发展成为江南地区最具代表性的官办慈善机构。
南宋时期临安有两座养济院,《淳祐临安志》卷七记载:“养济院,一在钱塘县界西石头之北,一在艮山门外。”养济院开始是综合型救助机构,主要面向居无定所的乞丐以及虽有住所但生活困难的贫民。南宋中后期,养济院只收容鳏寡老人及残废之人。养济院的救济具有季节性,临安养济院的开放时间是冬天十一月至二月,每年十月十五日开始登记,大人在养济期间每天可领取米一升、钱十文,小孩减半,米粮主要从常平仓支取。由于养济院最常以寺庙改充,僧人的参与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宋廷还通过分发度牒等方式鼓励僧人参与其中。至明代,全国养济院规模更大、数量更多,“天下府州县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