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起草工作专班赴丽水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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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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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守好“红色根脉”,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根据浙江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方案要求,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起草工作专班于5月10日至12日赴丽水调研。
调研组先后调研了遂昌县第一个党支部所在地、王村口红军挺进师革命旧址群,龙泉市住龙镇住溪苏维埃政府旧址、革命烈士纪念馆,丽水市浙西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等红色资源,并于5月12日在丽水召开为期一天的座谈会,上午听取丽水市宣传、党史、退役军人事务、文旅、教育、农业、自然资源、建设等部门所作的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汇报,下午听取宁波、温州、湖州、金华四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情况汇报。
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各地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详细了解了《丽水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制定过程中对遗址的认定、保护、管理、修复、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考虑以及《条例》执行近一年多来的效果,征求了各地对省级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由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司法厅、省文物局、省社科院等单位的人员组成。
来源: 省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