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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学习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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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学习贯彻

 

中共杭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十年动乱”期间,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遭到严重破坏。为在新的历史时期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健全完善党纪党规,纠正党内各种错误倾向,更好地发挥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1980229日,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讨论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就坚持党的路线、坚持集体领导、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等12个方面问题作出原则规定。此后,中共杭州市委通过对《准则》的学习贯彻,不仅使党内政治生活趋于正常,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得以发挥,而且通过对照《准则》,查办了一系列大案要案,确保了改革大业的顺利推进。

一、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准则》

《准则》公布后,全市立即掀起了学习贯彻的热潮。根据上级要求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委和各县、区、局领导纷纷给基层上党课、讲准则,许多基层党组织办了学习《准则》轮训班,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准则》的学习和贯彻。年底,市委副书记高子成代表市委在传达中纪委第三次贯彻《准则》座谈会上提出三条意见:一是各级党委成员本身首先要认真学习陈云同志的三条重要意见和胡耀邦同志的重要讲话,联系思想实际,深刻领会,提高认识,克服阻碍搞好党风的各种错误思想和态度,增强搞好党风的自觉性,并要认真地扎扎实实地继续抓好对党员党性、党规、党法的教育。二是根据中纪委会议精神和中组部的通知,各县、区、局和部、委、办领导班子,要在元旦前后结合年终总结,认真过一次党内民主生活会,对照《准则》,检查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和风细雨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纠正不正之风,并将一年来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准则》的情况进行一次总结,专题向市委写出报告。三是各级党委和纪检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联系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分析当前不正之风的表现,然后订出纠正的方案,认真予以解决。

各部、委、办党委、党组集中时间,专门组织学习,逐条边读边议,领会精神实质。有的结合实际进行学习,有的结合讨论党章修改草案学,有的结合贯彻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学,有的结合工作进一步学习。在学习中,党委(组)成员对照《准则》检查各自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的还制订了贯彻《准则》的“小立法”。通过学习,一是在思想认识上有提高。许多同志说: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这是《准则》最根本的一条。一个共产党员,在政治上保持与党的路线一致,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市计委为给市委领导提供确切可靠的决策依据,对本市建设的一些重要问题,如能源、交通、环保等组织了专题调查。市委宣传部部委成员联系当前解放思想、放宽政策、采取的一些改革措施在党内外引起的思想反映,谈看法、议工作、交换意见、统一思想,工作积极大胆。二是加强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通过学习贯彻《准则》,大家认识到: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在一个领导班子中非常重要。市建委党组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凡重大问题都经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党组形成的一些重要文件,都需经过从上而下、自下而上的讨论,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经充分酝酿后才形成。市委教卫部党委注意发扬党内民主,对一些重大问题都充分展开讨论,党委成员意见不统一时,不匆忙作结论,允许作些调查研究再讨论决定。三是对不正之风有所警惕、收敛和抵制。市经委党组学习《准则》后,严格规定了新产品的送审制度。

19811月,中共中央下发〔19815号文件,转发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和陈云同志关于“执政党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后,市委立即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在市委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县、区、局党委专门集中了七八天时间召开基层干部会议,学习贯彻中央文件和传达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继而将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到农村公社、城镇街道、学校、工厂企事业基层党员干部。各地基层党组织还将有关文件、领导讲话原原本本地传达到全体党员,并进一步在全市开展了一次系统的党风党纪教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准则)的自觉性。各级党组织普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陈云同志关于“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指示,学习胡耀邦、邓颖超、黄克诚等中央、中纪委领导有关搞好党风问题的重要讲话和邓小平关于端正党风问题的论述,并联系实际,分析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不正之风的主要表现。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步贯彻《准则》,搞好党风的四条措施:一是局党委首先要把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积极支持,关心和督促纪律检查工作的开展。二是领导成员要带头执行《准则》,艰苦奋斗,不搞特殊,做出样子。三是党委成员每半年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总结执行《准则》的情况。四是接受群众的监督,党委成员要参加党小组生活会听取群众的批评,并定期听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意见,不断转变作风,改进工作。

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反映:“中央5号文件是一个很重要的文件,从我党历史的经验证明,党风的好坏,确实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搞好党风,关键确实在领导,上梁不正下梁歪,打铁先要本身硬,自己不正,说话不灵,工作难做”。许多同志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中央5号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发扬革命战争年代那种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传统好作风,认真从我做起,切实搞好党风。

二、各级纪检机关把保证《准则》的贯彻执行作为首要任务

按照市委的部署,根据“预防为主,教育为主”的方针,19804月刚刚成立的市委纪委筹备组,将积极协助市委抓《准则》的学习和贯彻作为建立后的第一件大事。一是配合各级党委和宣传、组织部门,以《准则》为主要内容,采取办轮训班、上党课等形式,普遍地对党员进行党性、党规、党法的思想教育。到1980年底,全市已有806%的党员参加了轮训。通过教育,党风有所好转,多数的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了进一步的发挥。二是检查、督促领导班子学习和贯彻执行《准则》。先后组织各部,委、办、局和县、区共65个单位分管党群工作的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汇报交流领导干部学习和贯彻执行《准则》的情况和经验,起到了相互检查促进作用。三是发现和收集了一些“学准则、见行动”的先进典型,通过《纪检情况》给予表彰,鼓励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气,纠正和克服不正之风。

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各级纪律检查部门也都用主要精力抓了《准则》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在贯彻执行中不断进行督促检查。筹备组先后三次召开各县、区和市级机关各单位负责人或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会议,汇报交流和检查督促贯彻《准则》的情况。各县、区、局纪委会同宣传、组织等部门以《准则》为主要内容,普遍通过举办轮训班、上党课、过组织生活等,广泛开展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党的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市委纪委筹备组在《纪检情况》上刊登各级党组织和个人学习贯彻《准则》情况。同时,还分别召开全市纪律检查工作会议和各县、贯彻执行《准则》的座谈会,传达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工作会议文件,学习黄克诚、王鹤寿同志讲话,提高对贯彻执行《准则》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市级机关组织纪检干部座谈会,了解学习贯彻《准则》情况。

各级纪委在中央5号文件下达后,都积极协助党委继续抓党风教育,进一步贯彻“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注重树立先进典型。根据中纪委第三次贯彻《准则》座谈会精神和市委的指示,市委纪委筹备组召开市属厂矿企事业单位党委正副书记以上干部和专职纪检干部共1100多人参加的报告会,传达陈云同志的三条意见和胡耀邦同志的讲话,并对学习和传达贯彻作了部署。广大纪检干部普遍反映:“中央5号文件确定了纪检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进—步明确了搞好党风、纠正不正之风方针、政策和方法。中央对搞好党风决心很大,上级党委也很重视,我们的信心更足了,只要全党努力,纪检部门的同志积极工作,坚信党风一定会越来越好”。为把学习执行《准则》引向深入,19811982年的两年中,市委纪委筹备组先后推出贯彻执行《准则》的好人好事5个,总结做好纪检工作的好经验8个,总结5家单位和一批个人模范执行《准则》的先进典型,并通过《纪检情况》进行表扬、推广。有的还经市委批转,进行表彰交流。这对鼓励党员、干部树立正气,纠正和克服不正之风,努力做好纪检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党内生活趋于正常 领导作风发生转变

19811月,中央【19815号文件批转中纪委第三次贯彻《准则》座谈会纪要后,十二个县(区)委和市属各局党委及基层党委都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普遍过了民主生活。各单位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学习中央5号文件,检查一年来贯彻执行《准则》的情况,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班子内存在的某些问题和不正之风。余杭县委常委在民主生活会上,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对有的常委不按规定用车、为招工说情及思想作风主观片面等问题,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采取措施,强调常委同志一定要带头执行《准则》,搞好党风。对暴露出来的某些不正之风,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责成有关部门调查清楚,严肃处理。建德县物资局党组通过民主生活会,检查了在贯彻《准则》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作出了“不利用物资分配权搞特权,不私分紧张商品、不用公物拉关系、走后门,不以物易物”等五条规定,作为进—步贯彻《准则》,搞好党风的具体措施。淳安县青溪、汾口区委针对在民主生活会中查找出来的问题,分别制订了《关于刹住吃喝风的决定》和《关于进—步贯彻〈准则〉的几条规定》,作为落实中央5号文件的具体行动。在学习贯彻《准则》中,许多单位联系本单位实际,搞了一些“小立法”、“小整风”,出现许多学《准则》、见行动的好人好事,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得到恢复和发扬。不少党员干部以《准则》为镜子,对照检查自己的工作、思想和作风,学《准则》,见行动,有的抵制纠正“开后门”、搞吃喝等不正之风,有的将非法进城进厂的家属、子女迁回农村,有的自觉检查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错误,有的在“工调”中带头谦让,有的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班子内部不团结问题,有的敢干揭发坏人坏事积极与不良倾向开展斗争,不愿当干部的农村党员重新挑起担子。

学习《准则》后,不少领导都注意在物质方面不搞特殊化。有的外出工作能坐公共汽车的就不坐小车,能搭便车的就不用专车,私事用车照章付费。注意勤俭节约,不搞铺张浪费。市委、市革委会办公室制定了节约机关行政经费的措施和规定。在升级调资中,有不少部、委、办的领导把名额让给一般干部。大家谈到:学习《准则》后,领导参加党小组会、听党课等活动多了、经常化了。领导参加党小组会态度也有较大转变。过去有的以教育者自居,很少谈自己的思想。现在注意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汇报自己的思想,还请大家提意见。遇有事不能参加,也向小组长请假。

19837月,市纪委对12个县、区和市级机关的党风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的结果显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准则》公布后,这12个单位进行了以《准则》、《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新党章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检查处理了一批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案件,使党风有了明显的好转。一是提高了同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的自觉性。有的党员、干部对中央领导同志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说三道四、评头评足、散布流言蜚语的错误言行基本上得到纠正,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了。二是党内政治生活日趋正常,普遍建立了“三会一课”制度,在领导班子中建立了民主生活会制度,扭转了十年内乱造成党内生活极不正常的状况。三是不正之风有所收敛,干部下基层搞吃喝的不正之风大有好转,工厂、企业的一些领导干部利用业务关系收受社队企业农副产品的情况明显减少,逢年过节机关、企事业单位紧俏商品“开后门”和到农村搞农副产品办年货之风基本刹住,招工实行考试的办法后安插私人歪风也大为减少。四是党性强、党风好、精神振奋、积极工作、廉洁奉公、不谋私利的好党员、好干部多起来。

市委领导学《准则》带头身体力行。市委书记陈侠、周峰,副书记王富生主动参加党组织生活会,陈侠一次因出国访问也不忘给党小组请假。市委常委刘延儒不仅自己按时过组织生活,还督促在下乡蹲点的农办党员按时过党小组生活。19805月的一天上午,市委书记周峰因遇到一位省局领导耽误了送外孙女上幼儿园,由驾驶员将小孩送到幼儿园,事后周峰同志照章付了费。市财办副主任戈有次用车去看老战友照章付费。市财办主任宋光彩接外地来杭亲属照章付费。19806月中旬,市委常委孙可达到余杭临平为机械系统宣传干部学习班讲课不座专车,原准备乘火车,后乘便车前往,下午亲自备课直到凌晨1时,凌晨4时又起床备课,早上7点赶到即开座谈会。在调资升级中,市财办正副主任中有两个名额,但都让给了机关干部。

四、纠正不正之风  查处违纪案件

通过对中央【1981125号文件和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的传达贯彻,广大党员、干部对搞好党风重大意义的认识加深,同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观念得到增强。自觉贯彻执行《准则》的好人好事、敢于揭发坏人坏事、同不正之风开展斗争的人多起来,良好的政治氛围开始形成。动用公款、请客吃喝、铺张浪费、违反政策搞“农转非”、安排子女亲属以及以“试看”、“试用”无偿侵占国家、集体的产品等不正之风大为减少。在学习贯彻中,各县、区、局党委和纪委联系实际,回顾了贯彻《准则》的情况,分析了当前不正之风的主要表现。西湖区委纪委分析了当前党内不正之风四个方面的表现:一是投机贩卖等资本主义倾向严重。一些大队党支部书记参与茶叶掺假掺杂、以次充好、长途运销等投机贩卖活动。二是有的在派购任务未完成的情况下打着集体的旗号转手倒卖茶叶,获取非法利润。三是利用职权,在征用土地招工和社队企业招工上“开后门”,安排自已的家属子女进企业,在农村建房、城市分房上搞特殊化。其中有一个公社8个大队的12名主要领导,几年来先后造起平房33间、楼房20间,共计面积1953平方米。一名公社副付书记,六口之家,就有300余平方米住房。社员反映:干部建房有土地、材料、劳力、运输工具四个优先照顾,房子造得又大、又快、又好、又便宜。某区级机关科、局长中,一户占两套住宅的就有8人。四是有的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巧立名目发加班费、月度奖、超产奖、资料费等。通过分析,看到了党内不正之风还是相当突出的,进一步提高了对贯彻执行《准则》重大意义的认识,积极研究措施。通过纠正不正之风,党员、干部受到教育,正气大为发扬,歪风邪气有很大收敛,党的纪律有了加强。

在学习贯彻《准则》的同时,对党内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开展了坚决的斗争,严肃处理了一批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980年到1982年,全市各级党委和纪律检查部门共检查处分各类违纪党员1966人,其中开除党籍的有576人。

全市各级党委和纪委共检查和处理了党员违反党风党纪案件370件。其中经市委领导和省纪委批示交办查处的有23件。在干部作风向题上,着重抓了当时最突出、群众意见最大的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在住房分配、招工等问题上搞特殊化,谋私利的问题。主要是:有少数领导干部动用军工仓库调换建房面积和资金造宿舍,自己又多占住房;有的以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法,占居多套新房;有的在住房分配上搞特殊化;有的将系统自然减员结余指标全部安排给机关干部子女;有的利用职权索取大量名贵字画等。对这些问题,都一一作了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还发了内部通报。通过案件的查处,刹住了不正之风,教育了干部。

各级纪委在抓《准则》教育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一是协助党委贯彻执行省委关于“过一个移风易俗文明节俭的春节”致各级党委负责同志的公开信。各级纪委根据公开信的要求,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及时作出严肃处理。二是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一些问题作了检查。在元旦前后,根据中纪委《关于严禁年终突击花钱的通知》,对当时出现的乱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等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和纠正。对一些截留利润和税金用于补发已明文规定停发的附加工资等问题进行查处。三是对群众意见较大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在建房分房、安排子女工作等问题上搞特殊化、谋私利的问题,市委纪委先后检查了市级2家单位部分领导干部在建造和分配宿舍中搞不正当交易;1家单位违反规定动用企业基金和折旧基金建造高标准的干部宿舍,局领导干部在分房中搞特殊化;某学院党委3个主要领导利用职权将子女调入本单位,安排好工种;某航校顾问严重违反党纪军纪,采取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的手段将子女从外地迁来杭州等。对此,有的给予了党纪处分,有的作了通报。

(执笔  唐贻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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