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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实现用工制度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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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实现用工制度大变革

 

杭州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以固定工为主体的企业用工制度,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它的主要特点,是对城镇劳动力就业实行“统包统配”,用行政办法把劳动者统一分配到企业,以固定工的形式使劳动者和企业保持终身固定的劳动关系。这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用工制度,对保持社会安定、安置就业、促进经济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这种制度存在着统得过死、包得过多、能进不能出、一次分配定终身等情况,事实上成为一种无条件的“终身制”。它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结合一体,形成了“铁饭碗”、“大锅饭”的严重弊端,不利于增加企业活力,不利于发挥企业和劳动者积极性,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从根本上扭转这种状况,必须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从根本上改革企业用工制度。

改革企业用工制度,是劳动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改革以用工为主体的劳动制度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改革的目标,是逐步消除现行劳动制度中统包统配和固定过死的弊端,建立一套能够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要求,责、权、利相统一,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劳动制度,做到统筹就业、择优录用、灵活调节、能进能出,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合理使用,逐步实现劳动力管理社会化。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改革劳动制度的决定精神,杭州市改革企业用工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杭州实际情况,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采取积极稳妥的改革步骤和有效措施,主要分三步对企业以固定工为主体的用工制度进行改革。

一、试行劳动合同制

新招工人试行劳动合同制,是改革企业以固定工为主体的用工制度的一个重要步骤。杭州市推行劳动合同制,按照全省部署,采取有领导有步骤,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的办法进行。19835月,省劳动厅转发国家劳动人事部《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决定杭州市、绍兴市和长广煤矿试行劳动合同制。

为了贯彻落实省劳动厅决定,市劳动局根据部、省试行劳动合同制精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了《杭州市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讨论稿),并在614日召开的杭州市劳动力安置工作会议上讨论、征求意见,统一认识。817日,市政府印发《杭州市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简称试行办法)。《试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有:1.试行范围。杭州市区范围内的全民企事业单位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包括中央、省和部队属企业)在市区招工,除特殊需要的单位和工种外,以后应全部招用合同制工人(简称合同工)。2.签订合同。凡招用工人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坚持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生产或工作任务、合同期限、试用期限、劳动报酬、劳保福利、解除或变更合同的条件,违反合同各自应负的责任以及合同双方的其它义务权利;合同期限,可以长期的,也可以是短期的,合同期满,因生产和工作需要,可以续订;合同期满,企业辞退合同工,按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一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辞退补助费;合同期未满,企业因调整计划人员,经上级批准中止合同的,应按合同规定给予经济补偿。3.合同工待遇。合同工的工资待遇可略高于固定工,奖励津贴、工种粮食定量、保健食品、劳保用品、劳动保险待遇以及政治待遇与固定工一视同仁;试用期3个月至6个月;技术培训期1年至2年,试用期和培训期内发一级工资,试用期或培训期满后,经考核达到技术业务要求的给予定级。为了规范管理,《试行办法》还对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处理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待业人员的管理作出规定。全市试行劳动合同制拉开序幕。

为把贯彻《试行办法》落到实处,市劳动局采取边宣传、边招合同工的办法,于91日起在报上公开刊登招用工人通告,开始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到年底,全市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8219人,改革用工制度迈出可喜的一步。1984年初,市劳动局为了掌握市区试行劳动合同制情况,采用请上来、走下去、开座谈会、个别访问等形式,对试行劳动合同制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从城乡建委,机械、丝绸、棉纺、轻工、化工、商业等7个主管局(公司)所属26个单位招收的2865名合同工的情况来看,除个别单位外,都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有2年、3年、5年,最长的是杭州农药厂22名技术工人的合同期为15年。合同工进厂后,单位重视组织他们学习,生产、工作表现良好,企业感到合同工与以往进厂的固定工比较,其表现有显著不同,主要表现在学习用心、思想安心、生产专心、公益劳动热心,有些合同工被评上优秀学员,做公益事收到表扬信,得到群众好评。试行劳动合同制取得初步成效。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迫切要求在试行劳动合同制的基础上,加快劳动制度改革。1986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执行改革劳动制度几个规定的通知》,对加快实施劳动制度改革作出部署。712日,国务院《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发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简称四个规定)。830日,省政府根据国务院规定,制定发布贯彻执行国务院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实施细则,即:《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101日起与国务院四个规定同时实施。

国务院四个规定是改革用工制度的配套政策,同试行劳动合同制比较,改革从实行劳动合同制,发展到企业招用工人、辞退违纪职工、职工待业保险、劳动争议仲裁等配套改革,内容全面规范。为了贯彻实施国务院四个规定,818日,市劳动局在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规定、开展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杭州实际情况,提出了贯彻执行四个规定的补充规定(讨论稿)和贯彻步骤及工作设想。912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补充规定》,要求同四个规定和四个实施细则一并贯彻执行。924日,市政府召开贯彻国务院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贯彻实施国务院四个规定的工作。副市长顾维良在讲话中,阐明贯彻国务院四个规定改革劳动制度的目的意义、改革的主要内容,并对贯彻四个规定作出部署和要求。930日,全市举行有3000人参加的贯彻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完善劳动合同制报告会,进行改革劳动制度贯彻四个规定教育。市劳动局还先后两次举行贯彻四个规定改革劳动制度答记者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召开各种会议,举办培训班,利用广播站、电影院、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广泛进行针对性宣传教育,消除贯彻四个规定的疑虑,进一步统一认识,确保贯彻四个规定顺利进行。在宣传与贯彻的基础上,市劳动局狠抓劳动制度配套改革的落实。108日,建立市企业离退休职工劳动保险基金统筹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17人,开展对900余家全民所有制企业统筹基金收款工作。109日,市劳动服务公司增设待业保险科,配备工作人员8人,开展待业保险基金筹集和发放工作。10月,市劳动局成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筹建班子,抽调两名干部开展劳动争议处理工作。1126日,市劳动学会召开劳动制度配套改革学术研讨会,探讨劳动制度配套改革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建议。同时,市劳动局下达13,422名招工计划。到年底,全市招用合同制工人达60,169人,比上年增加16,515人。

1987119,为使劳动制度配套改革规范运行,市劳动局印发《关于待业职工保险基金筹集工作的通知》,对待业保险基金收取标准、基数、筹集方法、实施范围作出规定。25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立。427日,市劳动局、市财税局印发《杭州市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办法》,对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基金统筹范围、对象、缴纳标准、缴纳办法、统筹项目与支付办法、基金管理等作出规定。730日,市政府发布《杭州市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31日,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建立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使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及劳动争议仲裁有章可依,规范运行。

劳动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从1983年至1992年,全市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职工)已达246,355人,占正式职工总数的24.01%,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有174,029人,占合同制职工总数的70.64%,集体所有制企业有57,481人,占23.33%,其他各种所有制企业有14,845人,占6.03%。从对杭州机床厂、杭州丝绸印染联合厂、杭州第一棉纺织厂、杭州市公共交通公司等7个企业调查情况看,全市实行劳动合同制有以下主要情况和特点:1.企业用工,固定工、合同制职工(包括轮换工)、临时工并存,固定工有所减少,合同制职工逐年增加。由于新招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全市固定工总量下降,合同制职工总数逐年增加,固定工1983年为561836人,1990年为536683人,减少25153人,而合同制职工1984年为22554人,1990年为184110人,净增加161556人。2.企业招用的合同制职工,以本市市区为主,从农村招用的占一定比例,本市县城镇招用的比例较小。19907个企业共有合同制职工7023人,从本市市区招用的4536人,占64.58%,农村招用的2187人,占31.14%,本市县城镇招用的300人,仅占4.27%;从企业招用的2134名临时工看,本市招用的有1138人,占53.32%,省内外招用的有996人,占46.67%。3.企业招用的合同制职工,绝大部分安排在生产一线和关键工种岗位,特别是农民合同制工人一般都在城镇青年不愿干的苦、脏、累、险岗位劳动,成为企业一线生产的主力军。7个企业的合同制职工,在普工岗位劳动的3424人,占48.75%,从事技工岗位的3186人,占45.36%,行政或其他工作的413人,占5.88%。4.企业对劳动合同期限,坚持从生产需要出发,以长期合同为主,实行长期、中期、短期相结合。7个企业与合同制职工签订的合同期限,10年以上的3459人,占49.25%;5年至9年的2717人,占38.68%;1年至4年的847人,占12.06%。5.企业重视合同制职工职业技能培训。7个企业的合同制职工,经过各级技术培训和学历培训的有3033人,占43.18%,其中初级培训2638人,占86.97%;中级培训368人,占12.13%;高级培训10人,占0.32%;学历培训17人,占0.56%。对所学专业技能凡有可能都作适当调整,对口试用。6.企业履行劳动合同规定,从政治上、经济上、劳保待遇上关心合同制职工。7个企业的合同制职工,在政治上享有固定工的待遇。聘用各级管理人员137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车间干部11人,班组长122人;发展党员31人;吸收入团的合同制职工较多,计有1858人,占26.54%;评奖各级先进计1114人次,占15.86%,其中市级先进2人,市级系统先进25人和生产技术能手24人,厂级先进491人,厂部门先进572人。在劳动报酬上,与固定工实行同等待遇。7个企业的合同制职工,4级工资以下的1417人,占20.17%;4级至6级工资的4079人,占58.03%;6级工资以上的1527人,占21.74%。工资性补贴,绝大多数按月发给,少数合同终止时一次性付给。在劳保待遇上,企业都给合同制职工缴纳待业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从实际出发实行灵活的医疗期。7个企业对合同制职工患病实行医疗期的,共有49人,其中未超过医疗期的27人,占55.10%;超过医疗期的22人,占44.89%。7.企业依法实施管理。7个企业新招工人都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同制职工档案和台帐做好基础工作。同时,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处理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自此可见,杭州市改革企业用工制度,试行劳动合同制进展顺利,发展是健康的,对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1.有利于实现确立劳动关系由行政手段向法制手段转变,保障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过去用工,用行政手段确定劳动关系,实行劳动合同制后,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用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规范双方的行为,明确了企业和职工双方的责、权、利,起到了用法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维护职工主人翁地位的作用。当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促进企业依法实行劳动管理。2.有利于企业和劳动者双向选择,把竞争机制引入劳动力管理,促进就业由统包统配,向竞争机制转变,实现劳动力合理配置。过去劳动力由国家包下来,采取统一分配的方式就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后,劳动岗位靠竞争,通过企业和劳动者相互选择,签订双方自愿的劳动合同,使公平竞争的原则得以实现,对落实企业用工自主权和劳动者择业自主权,提高劳动力素质,促进劳动力优化配置发挥出重要的作用。3.有利于实现劳动力合理流动,促进城乡劳动力统筹,调节劳动力余缺,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过去固定工制度一次分配“定终身”,流动难,实行劳动合同制后,“终身制”被打破,职工流动依据合同办事,干部能上能下,工人能进能出,把稳定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彻底解决了旧制度“能进不能出”的局面,为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促进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实现学以致用、人尽其才创造了良好的条件。4.有利于实现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同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相配套,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完善和加强企业管理,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生产力的发展。

二、搞活固定工制度

搞活固定工制度,是1983年试行劳动合同制后,改革固定工制度向全员劳动合同制过渡的一个重要步骤,是加快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推行企业经济责任制的配套措施。

为加快城市经济改革步伐,探索城市经济改革新途径,本着“解放思想、放宽政策、改革体制、建设杭州”的工作方针,198479日,市委印发《杭州第二中药厂参照〈福日公司企业管理办法〉进行改革试点的决定》(简称试点决定),决定对第二中药厂进行放权改革,“企业试行厂长负责制,厂长有“组阁”权;企业有权对内部干部、职工实行合同制、聘用制等形式;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行招聘干部、技术人员、工人和自行确定所聘人员的工资报酬;企业工资可实行基本工资、企业工资、职务津贴和岗位津贴等工资形式”。根据《试点决定》,杭州第二中药厂结合生产经营特点,从7月至12月,对企业劳动人事工资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实行优化组合、合同化管理的尝试。其主要做法包括:1.干部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点决定》赋予厂长“组阁”权,厂长赋予科室、车间“组阁”权。厂长聘任副厂长、厂长助理、科长和车间主任;科长、车间主任聘任副职及工作人员,聘任合同期二年。厂长对科长、车间主任在“四定”、“四包”基础上实行“四放权”。四定:定人员、定生产幅度、定任务、定奖惩办法;四包:包产品产量、包产品质量、包物耗指标、包安全和文明生产;四放权:放科室、车间“组阁权”、分配权、人事调配权、奖惩权,做到既有压力,又有动力。改革后,全厂按照德才兼备要求,量才授职,招聘副厂长2人、厂长助理2人,中层干部39人,其中重新聘用的35人,新聘用的4人。被聘用的干部都制订岗位责任制,明确职、权、利,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厂长对聘用期内不称职的干部,随时解聘,回原工作岗位;工人受聘后享受干部待遇,解聘后仍为工人,搬掉了“铁交椅”,废除了干部终身制;2.工人实行任用合同制。打破“铁饭碗”、“大锅饭”,全厂职工实行合同制管理。全厂在册人员,不论全民还是集体职工,均与厂部签订合同,方为正式任用。合同期为二年。合同期内,表现不好不符合要求者,或不服从调度、无理取闹、无理由顶撞领导年内发生三次以上者,部门领导有权退回厂部挂牌待业。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侵犯和违背本厂利益,及触犯刑法者,厂长可以随时解除合同。3.工资待遇实行浮动制。为改革劳动人事制度,厂对企业工资、保险福利制度作了同步改革。企业实行基本工资、企业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的新工资制度。基本工资为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工资。企业工资同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劳动贡献挂钩,按职工的德、绩、勤情况和工龄长短划分为一、二、三、四4个等级,车间、科室领导根据职工德、绩、勤等方面情况可自行决定向上或向下浮动一级。职务津贴按各级领导不同职责,给予不同职务津贴,当月按各项经济指标进行考核,完不成考核指标或在协作上未尽职责,使当月计划遭受影响的,取消职务津贴。岗位津贴是按各科室、车间聘用并报厂部备案的组长、副组长、班长及厂长批准的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给予不同的岗位津贴。同时改革奖金制度,采取超定额计奖、完成定额拿基本工资、完不成定额扣工资的办法,各种奖金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拉大差距、讲究效益,打破分配上的“大锅饭”、“平均主义”。保险福利,在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不变的前提下,实行企业私存公助的养老金制度及重奖重罚制度,并根据企业生产特点,提高一些福利待遇。通过初步改革,发挥了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了企业活力,促进了生产发展。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同期增长60.61%,利润增长39.04%,职工人均收入增加30多元。杭州第二中药厂在全市率先进行改革的做法和经验,《人民日报》、《劳动人事报》进行了报道和介绍,在全国各地引起较大的反响。这为全市搞活固定工制度提供了成功的做法和经验。

劳动合同制的试行和第二中药厂搞活固定工改革试点的成功,都给企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全民所有制职工中的固定工仍占大多数,不把固定工制度搞活,劳动用工制度就难以发生根本性变化,新招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就难以巩固,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就难以推行,因此搞活固定工制度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步骤,也是劳动制度改革的主攻方向。为开展搞活固定工制度试点工作,19871017日,国家劳动人事部印发《全国搞活固定工制度试点工作会议纪要》,阐明了搞活固定工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搞活固定工制度的内容、步骤以及安置富余人员政策作出规定,对搞活固定工制度试点工作作出部署。根据部、省统一部署,杭州市搞活固定工制度改革,采取先试点、后铺开的办法进行。年内首先确定管理基础较好,实行经济责任制的4家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试点,使企业搞活固定工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

1988年初,市劳动局组织市有关主管局(公司)和企业领导到沈阳、大连等兄弟城市学习取经。参照兄弟城市做法,3月,将实行“满负荷工作法”的19家企业同时列入试点。全市第一批搞活固定工试点单位共23家,职工人数3.8万余人,占全民所有制职工总数10.5%,试点单位都是市属国有单位,其中机械3家,电子仪表2家,化工、医药4家,丝绸、棉纺、化纤4家,轻工3家,建材冶金2家,一轻、物资、粮食、商业、卫生各1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同时要求市各主管部门再选择12个企业作为部门的试点单位。57日,市劳动局、市劳动学会召开试点企业厂长、劳资科长和部分主管局(公司)领导参加的搞活固定工制度学术研讨会,这也是全市搞活固定工制度试点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介绍兄弟省市搞活固定工制度的做法和经验;杭州机床厂、杭州电机总厂、杭州电化厂等试点单位介绍了搞活固定工制度,实行优化劳动组合、妥善安置富余人员的做法和经验;讨论了杭州市《关于搞活固定工制度的暂行规定》(代拟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市劳动局对全市开展搞活固定工制度试点工作作出部署。全市搞活固定工制度试点全面启动。

924,市政府印发《关于搞活固定工制度的暂行规定》,对搞活企业固定工制度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及有关政策作出规定。1.优化劳动组合原则。优化劳动组合要同企业落实经济承包责任制相结合,同改革工资人事制度相结合,同整顿劳动组织落实定员定额相结合,同推行企业“满负荷工作法”相结合,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其所长、合理安排”。在劳动组合时,坚持“治懒不治老,治滑不治病”的原则,妥善安排好老、弱、病残职工。2.优化劳动组合形式。劳动组合的形式,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最适合本企业特点的组合形式,一般可实行择优聘用上岗,采取自上而下,分级组合,也可以实行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兵选将”、“将点兵”的办法。对暂时没有组合的人员,由行政牵线搭桥补加组合或挂牌待聘组合。经过优化劳动组合,无论是固定工还是合同制职工,都与企业签订岗位合同或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合同期限、解除合同的条件,全面实行合同化管理。3.安置富余人员的渠道和政策。企业富余人员应以本企业消化为主,同时放宽政策,区别情况,采取多渠道安置的办法。

1111,省政府印发《关于搞活企业固定工制度的通知》,明确指出,搞活固定工制度,优化劳动组合,是完善企业经营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劳动制度改革的主攻方向,其根本目的是为了逐步消除固定工制度的弊端,把竞争机制引入企业劳动管理,为实现多种用工形式并存的全员劳动(聘任)合同制创造条件。根据省市的指示精神,1988年底前,市级主管局(公司)分别召开了企业厂长、劳资科长会议和经验交流会,按行业特点层层发动,部署搞活固定工制度工作。县(市)、区也积极进行搞活固定工制度试点,使全市搞活固定工制度步伐加快。当年末,全市开展搞活固定工制度、实行优化劳动组合的企业已有75家,参加改革职工已达7.5万余人,占全市职工总数6.77%,从岗位上撤离下来的富余人员近4000人,绝大部分得到妥善安置。

1989年,为贯彻中央“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方针,推动全市劳动制度改革深入发展,515日,市劳动局召开全市优化劳动组合经验交流会,建德铜矿、杭州轴瓦厂、春江棉纺织厂、菁菁自选商场、余杭造纸厂等10个单位介绍了优化劳动组合经验。副市长王纪中在会上讲话,市劳动局领导部署搞活固定工制度、实行优化劳动组合工作。会议强调,搞活固定工制度是劳动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优化劳动组合是搞活固定工制度的较好形式。会后,以优化劳动组合为主要形式的搞活固定工制度改革试点在全市进一步深入。

这一时期,杭州全市优化劳动组合改革试点的主要有:1.全面合同化管理。企业在册职工,不论是固定工还是合同制职工,都与厂部签订一定期限的岗位合同。如杭州第二中药厂从19847月开始实行在职职工与厂部签订岗位合同,合同期内出现表现不好或违纪违规等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车间(部门)可以对其实行“挂牌”待业。“挂牌”期间只发60%的基本工资。2.招标聘任组合。由厂长(经理)公开张榜招聘各科室的中层干部,再由中层干部聘用科室人员。如杭州春江棉纺织厂先定编、定岗、定责、定系数,在此基础上,厂长通过公开招聘、民主测评、打点评分、择优聘任各科室中层干部,然后由中标者择优聘用科室人员。3.双向选择组合。采用“将点兵”、“兵选将”的办法,择优上岗。杭州轴瓦厂半园瓦车间承包者,从生产需要出发,不讲关系,不讲情面,讲效果,选择自己认为合适,职工又愿意的人员上岗。4.层层聘用组合。采用层层聘用的方法,由厂长聘任中层干部,发给聘任合同,由中层干部聘用管理人员,由车间主任聘用班组长,再聘用生产工人。如杭州第二水泥厂和杭州电化厂都是实行层层聘用,签订一定期限的聘用合同。5.切块组合。对某些脏、重、累工种采用切块组合的办法。如杭州第二水泥厂,厂长公开招标窑长,中标者的组合度为80%,其余的20%可在全厂职工中挑选。

实行优化劳动组合,把就业的竞争机制引入劳动用工制度,在企业内部形成“上岗靠竞争,收入凭贡献”的局面,动摇了“铁饭碗”,增加了危机感,调动了职工生产工作积极性,使企业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主要是:1.更新了旧的观念,改变了精神面貌。企业实行优化劳动组合,动摇了 “三铁一锅”(即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大锅饭)旧制度的根基,改变了人们当上固定工等于捧上“铁饭碗”、进了“保险箱”的旧观念,使职工从原来的安全感改变为“面临失业”的危机感,一些在厂内待业和懒、散、滑的职工受到震动,对解决企业较普遍存在的“一线紧、二线松、三线肿”的状况起到了积极作用,使职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变化,由“要我干”变为“我要干”,调动了职工的生产工作积极性。2.改善了劳动组织,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劳动效率。如杭州第二中药厂优化劳动组合和改革人事制度结合,精简内部机构,使原来的23个减少到15个,压缩率为35%;管理人员从145人减少到114人,全部充实到生产经营第一线。杭州轴瓦厂优化劳动组合和整顿劳动组织结合,从全厂各科室、车间压缩富余人员67人,占全厂职工总数的14.9%。该厂半园瓦车间和满负荷工作结合,将原先5个核算员的工作量由一人承担,班组仓库保管员全部由工作负荷不满的职工兼任,压缩富余人员14人,工作效率大大提高,月产量考核基数为72000副,实际产量高达117000副,月月超额完成。3.落实了经济责任制,提高了经济效益。企业优化劳动组合和落实经济责任制结合起来,使企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如杭州第二水泥厂推行经济承包经济责任制,实行两只窑招标承包和优化劳动组合结合,压缩富余人员14人,水泥产质量大幅提高。其中一只5万吨机窑,从原来月产量2200吨,提高到3600吨以上,质量从原来的二等品提高到一等品,还出了2000多吨525标号水泥。杭州轴瓦厂实行优化劳动组合后,1988年的产品产量、工业总产值、全员劳动生产率比1987年分别增长37.7%、38%和40%,在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达53%的情况下,利税总额和人均创利税仍比上年增长4%和4.7%。杭州机床厂从1987年搞活固定工制度以来,经济效益显著提高,产值比1986年增长25.09%,税利增长39.03%。4.提高了职工素质,增加了职工收入。试点企业优化劳动组合后,一些懒、散、滑的人员被组合出去,一些老弱病残的职工离岗退养,一些另有所长的职工被调整了工作岗位,留在岗位上的职工相对达到了优化,素质好了,劳动生产率提高了,职工收入也相应增加。杭州电机总厂实行优化劳动组合后,许多职工为使自己能更好地适应工作,40%的职工自觉参加了各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全员劳动生产率比过去提高8.8%,超过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有些企业优化劳动组合,实行减人不减资政策,车间、班组人员减少后,在岗职工收入增加。杭州机床厂减少271名职工后,每年节约65万元,在岗职工每年可多得收入300元左右。由于增产减人,有效工时大大提高,职工奖金收入增多。杭州轴瓦厂半园瓦车间,减少14名职工,产量月月超额,平均每人每月超产奖都在60元以上。杭州第二水泥厂实行中标承包的一号窑,生产工人责任心强,肯吃苦,干劲足,产量、质量月月超计划,人均月收入达到400元。

三、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是深化用工制度改革、取消固定工制度,实现固定工制度与劳动合同制并轨的重大步骤。1987年,国家劳动人事部印发的《全国搞活固定工制度试点工作会议纪要》明确提出,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目标,是将以固定工为主体的用工制度逐步改变为多种用工形式并存的劳动合同制,无论是长期工、短期工、季节工、临时工都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用工制度。1990年,全国人大七届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简称纲要)指出:“八五”期间,要逐步建立“国家宏观调控、企业自主用工、多种形式并存、全员劳动合同”的劳动用工制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劳动工资保险制度改革也提出了目标要求。

为了贯彻落实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要求,市劳动局在1983年新招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和1987年搞活固定工制度的基础上,着手进行改革固定工制度、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准备。19911212日,市劳动局、市劳动学会召开杭州市完善劳动合同制研讨会,对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实施的步骤及有关政策等问题作了深入的探讨。同时,市劳动局、市体改办、市经委、市计委、市财税局、市总工会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拟定了杭州市《关于进行企业劳动工资保险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意见》。杭州市改革固定工制度,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由点到面全面展开。

(一)改革试点。

19911224,市政府印发《关于一九九二年深化工业改革转换企业机制意见的通知》,对全市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作出部署。强调改革企业劳动用工、人事管理、工资分配、劳动保险制度是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增强企业活力的中心环节。通知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决定用两年左右时间,全市由点到面地搞好这方面改革。通知指出,1992年要着重抓好改革试点工作:一是省试点单位杭州机床厂、杭州新华丝厂的改革试点;二是扩大试点企业范围,增加杭州电视机厂、杭州仪器仪表(集团)公司(杭州仪表厂)、杭州第二中药厂、杭州汽轮机厂、杭州东南化工总厂、杭州炼油厂、杭州新华造纸厂、浙江横山铁合金厂、杭州长途汽车运输公司、杭州色织染整总厂、杭州皮件厂等11家企业为市试点企业。同日,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局等7单位关于进行企业劳动工资保险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简称改革试点意见),对全市开展劳动、工资、保险制度(简称三项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作出部署。明确规定:1.改革的指导思想,着眼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新的运行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劳动人事和工资分配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为振兴杭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2.改革的主要内容,以改革劳动用工制度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为主,以改革企业工资制度试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度为重点,强化社会保险的保障作用。3.改革的工作步骤,分为准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并规定了总结验收标准。4.改革的组织领导,市成立企业机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市)、市级主管部门和试点企业也应分别成立相应工作班子,组织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改革试点工作,并对搞好思想发动,制定改革试点方案,严格掌握政策,依靠职工搞好改革提出要求。

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以建立“国家宏观调控、企业自主用工,多种形式并存、全员劳动合同为目标”,全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主要内容:1.签订全员劳动合同范围。试点企业签订全员劳动合同对象,为企业在册全部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混岗集体工、临时工以及今后招聘、调动、转移或统一分配到企业的职工,均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统称企业职工。2.全员劳动合同签订。企业与职工应在定编定员、优化组合、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全员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权、利。3.全员劳动合同与期限。全员劳动合同分主件和附件,全员劳动合同为主件,岗位合同和聘约(聘任合同)为劳动合同附件;合同期限可分为无固定期和有固定期或以完成一项工作任务为期限。凡签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其期限长短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但必须在一年以上;临时工的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下,劳动合同期满即应终止,经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变更或解除按规定条款执行。对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的老工人和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25年以上的经营管理人员,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此外,还对工人的.医疗期和医疗待遇、全员劳动管理和企业富余人员安置等作出了规定。

1228,杭州机床厂举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签约大会,省长葛洪升、副省长柴松岳、市长卢文舸和省市有关部门领导及杭州机床厂职工1500余人参加。厂长汇报企业“三项制度”综合改革总体方案后,省企业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简称“两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宣读了关于同意杭州机床厂“三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厂长、党委书记及职工代表35人当场与企业签订了全员劳动合同,市劳动行政部门予以鉴证,副省长、省“两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柴松岳、市长卢文舸分别在会上讲话。这标志着杭州市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迈出重要一步,拉开了杭州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序幕。

19921月,为使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杭州市企业机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企业劳动工资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简称三项制度办公室),从市劳动局、市总工会以及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市社会保险办公室抽调6名干部组成工作班子,负责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试点日常工作。110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劳动工资保险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会上,市政府秘书长传达了市政府关于进行企业劳动工资保险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意见的文件,杭州机床厂厂长汇报了企业开展“三项制度”改革情况和体会,市劳动局领导介绍了全市劳动工资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常务副市长、市企业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志雄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指出,全市开展劳动工资保险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是深化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搞活大中型企业的重头戏,各县(市)区、各部门及试点企业,要加强对改革的领导,提高对改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搞好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加快改革步伐,使试点企业早出经验,早见成效,让全市改革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取得经验,尽快把这项改革在全市推开。

117,市政府印发《关于杭州市国合商业企业进行“四放开”改革试点的通知》,决定杭州百货大楼、杭州解放路百货商店、杭州百货批发公司、杭州日用小商品批发公司、杭州服装(集团)公司、杭州红峰百货商店、杭州市糖业烟酒公司、杭州市龙翔副食品贸易大楼、杭州市禽蛋副食品公司、杭州采芝斋食品商店、杭州食品商店、杭州延安饭店、杭州纺织丝绸公司、杭州市果品食杂公司、杭州市畜产品公司、杭州市土产杂品公司、杭州供销大厦等17家企业,进行“经营放开、价格放开、分配放开、用工放开”的改革试点(简称四放开),其中“用工、分配放开”按“三项制度”改革试点意见进行。自此,市属企业共有30家进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

126,杭州新华丝厂举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签约大会,省、市、县领导、省市县有关部门负责人、省市丝绸公司的领导和市丝绸系统各企业的厂长、书记及新华丝厂的职工代表100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杭州新华丝厂厂长介绍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实施办法,省“两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宣读了同意该厂改革方案的批复,厂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26人当场与企业签订了全员劳动合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予以鉴证。常务副市长李志雄在签约仪式结束后讲话,强调各级领导要认真学习改革文件,加快改革步伐,加大改革力度,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搞改革,确保改革取得成功。全市丝绸系统第一家企业告别固定工制度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在杭州机床厂、新华丝厂签约大会推动下,全市“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各县(市)区按照市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要求,建立组织,制定方案,确定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城区确定改革试点企业50家,其中“三项制度”改革企业18家,“四放开”改革企业32家;县(市)确定改革试点企业62家,其中“三项制度”改革企业32家,“四放开”改革企业30家。全市“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企业共有142家,其中“三项制度”改革企业63家,“四放开”改革企业79家。全市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全面启动。

杭州市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从建立改革组织到做好企业富余人员安置、完成扩大试点准备,经历了以下八个阶段。

一是建立改革组织。市级有关主管局(公司)和试点企业均建立了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形成了市、区县(市)主管局(公司)及试点企业三级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体系,从组织上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开展。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运用各种形式和工具大造改革舆论,《杭州日报》天天报道改革试点消息,开辟职工谈破“三铁”(铁饭碗、铁工资、铁交椅)栏目;杭州电视台开办“改革大家谈”专题节目,连续18天在新闻节目中播出企业厂长、党委书记等谈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浙江电视台开办“众安桥”专题节目,由点到面报道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企业运用厂报、黑板报、闭路电视、有线广播、办政校和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为企业“三项制度”改革鸣锣开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改革的良好气氛。

三是完善改革试点政策。318日,市劳动局制定了《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方案》、《企业岗位技能工资制试行方案》、《企业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试行方案》(简称试行方案)。此后又针对改革试点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印发了《关于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与三个《试行方案》一并贯彻执行,使改革试点政策更趋完善和规范。

四是制定审批改革方案。为开展企业改革方案预审工作,市三项制度办公室召集市计委、市经委、市体改办、市劳动局等有关负责人组成预审改革方案工作班子,对试点企业改革方案逐一进行审定后送市企业机制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实施。6月底,市属试点企业改革方案审批工作基本结束。市属工业企业确定的试点单位13家,除杭州第二中药厂、杭州皮件厂因生产经营等原因不列为试点企业外,有11家的改革方案经过审批开始组织实施;市属国合商业企业确定的试点单位17家,除杭州纺织丝绸公司因经营方面原因不列为试点企业外,有13家企业的改革方案已审批,还有3家正在制订方案。

五是组织实施改革方案。试点企业实施改革方案,一般先签订全员劳动合同,后实施岗位技能工资;实施全员劳动合同,一般先举行签约大会,后全面铺开;企业内部签订全员劳动合同,一般先干部后工人,先科室后车间,先主要生产车间后一般车间分步进行,有的企业也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办法。

六是交流改革试点经验。229日,杭州市召开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座谈会,13家试点企业厂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分别介绍企业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和体会。43日,召开试点企业及有关主管局(公司)负责人座谈会,由杭州机床厂介绍企业签订全员劳动合同进展情况和做法,同参加会议单位交流座谈;612日,召开试点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交流会,交流岗位技能工资方案的制订、岗位测评的操作程序及做法,并商讨企业富余人员安置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做法,使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七是富余人员安置。对实施优化劳动组合分离出来的富余人员,坚持“先开渠、后放水”的原则,以企业内部消化为主进行妥善安置。市属11家工业试点企业分离出富余人员976人,妥善安置894人,占富余人员总数91.69%,其中开办“三产”安置141人,企业内部试岗152人,未撤岗167人,离岗退养46人,调出196人,辞职自谋职业157人,留职停薪10人,辞退25人,尚有82人待岗等待安置。

八是做好扩大改革试点准备。根据市政府《改革试点意见》“只要有条件、有积极性的面上企业,可以搞改革试点”的精神,在首批改革试点企业的影响下,有45家企业提出申请要求改革试点,拟在市主管局(公司)初步选定的基础上作为市属工业企业第一批扩大试点单位,同时,国合商业企业亦同步进行扩大改革试点准备,为市企业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审定作必要的准备。

1992318,杭州炼油厂、杭州东南化工总厂、杭州电视机厂在省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签约大会,这是继杭州机床厂、新华丝厂签约大会后的一次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签约大会。会上,三个厂的领导汇报了企业开展“三项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后;副市长、市企业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明光,宣读对三个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的批复;三个厂的领导和职工代表30人当场分别与企业签订了全员劳动合同;市劳动行政部门予以鉴证。常务副市长李志雄在会上讲话,回顾总结前段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试点情况,对全市下一步改革试点工作作出部署。会后,全市掀起全员劳动合同制签约高潮。413日、22日、28日,杭州汽轮机厂、杭州新华造纸厂、浙江横山铁合金厂、杭州百货大楼,分别举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签约大会, 513日、14日、15日、21日、28日、30日,杭州市禽蛋副食品公司、杭州采芝斋食品商店、杭州食品商店、杭州市龙翔副食品贸易大厦、杭州延安饭店5家试点企业和杭州长途汽车运输公司、杭州色织染整总厂、杭州仪器仪表(集团)公司、杭州市畜产品公司、杭州市果品食杂公司分别召开全员劳动合同制签约大会。68日、17日、26日,杭州市糖业烟酒公司、杭州市土产杂品公司、杭州服装(集团)公司分别举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签约仪式。717日,杭州红峰百货商店召开职工大会,举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签约仪式。全市27家改革试点企业签订全员劳动合同基本结束。到7月底,市属11家工业试点企业,已签订全员劳动合同职工25183人,占试点企业应签约职工总数的97%。新华丝厂原有职工2807人,都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杭州百货大楼原有职工1336人,有1232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占企业职工总数的92.28%。

(二)扩大改革试点。

1992727,市委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听取市劳动局关于全市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试点情况汇报,并就全面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搞好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进行讨论。会议要求把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件大事,贯彻落实的重点放在企业经营权和政府职能转变上,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要与贯彻落实《条例》相结合,解决好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中的问题,推动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深入开展。81日,市企业机制改革领导小组三项制度办公室印发《关于扩大企业三项制度综合改革试点企业的通知》,决定将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试点扩大到杭州制氧机厂、杭州电化总厂等44家工业企业,并确定了试点企业改革方案。 92日,市企业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全市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会议。会议指出,这次扩大改革试点,是在全市贯彻落实《条例》,首批改革试点企业已经取得初步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进行的,其目的是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为1993年全面推开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对深化企业改革、振兴杭州经济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扩大改革试点工作当作贯彻《条例》的一件大事,精心组织、分类指导、狠抓落实、注重实效,确保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健康发展。

按照会议部署,扩大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市级主管局(公司)工业企业,在原扩点44家基础上,又增加12家,国合商业企业扩大 “四放开”改革企业130家,市属扩点企业达到186家;各县(市)区也先后扩大改革试点企业,区属国合商业企业扩大“四放开”企业12家,县(市)属扩大改革试点企业20家,其中“三项制度”改革企业8家,“四放开”改革企业12家;全市改革试点企业达到218家,其中“三项制度”改革企业64家,“四放开”改革企业154家。

在全力推进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过程中,市级主管局(公司)和扩点企业按照全市扩点会议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加大了改革力度。

一是建立完善改革组织。市机械局是扩点企业最多的系统,为了适应改革需要,局抽调专职干部充实局改革办事机构,加强对扩点企业的业务指导,开展企业改革总体方案预审工作。

二是培训改革骨干。915日,市三项制度办公室举办全市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政策培训班,市级主管局(公司)和试点企业组织改革业务骨干200余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达到了提高认识,明确政策和做法,确保扩点工作顺利开展的目的。

三是广泛开展思想发动。运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进行思想发动工作。市水产局根据本系统实际举办扩点企业培训班,进行改革目的意义、改革内容、改革政策的教育,开展业务指导,整体推动本系统企业改革工作开展。

四是制定审批改革方案。扩点企业,按照全市扩点会议要求,依靠职工群众搞改革。企业制定的改革总体方案和实施细则,经主管部门预审后都提交厂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上报批准后组织实施。全市有111家市属扩点企业制定了改革方案并在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是组织实施改革方案。扩点企业从建立组织、宣传发动、制定改革方案后,即从准备阶段转入实施阶段,开展全员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杭州燃料公司领导对改革十分重视,改革的步子积极稳妥,当改革总体方案经职代会通过和主管部门批准后,即从准备阶段转入实施阶段,于926日举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签约仪式,当场有55名干部和职工与企业签订全员劳动合同,成为全市物资系统第一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给全市扩点企业开了一个好头。

六是富余人员安置。富余人员继续以企业内部消化为主,采取多渠道安置。年内,全市有83家全民所有制企业优化劳动组合,分离出富余人员1470人,当年通过发展生产、开辟多种经营和余缺调剂安置1206人,占富余人员总数82.04%,其中市区51家企业分离出富余人员1350人,当年安置1124人,占富余人员总数83.26%,多数富余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七是搞好总结验收。1026日,市三项制度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三项制度改革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112日,市三项制度办公室召开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对全市改革试点总结验收工作进行部署。总结验收的具体做法:一是试点企业按照《改革试点意见》的验收标准,自我总结,自我评估;二是主管部门按企业申请组织验收;三是试点企业在验收后召开职代会作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总结汇报,宣布改革试点结束。

经过多方努力,全市扩大改革试点工作健康发展。到1992年底,全市进行“三项制度”改革的试点企业357家,其中市属企业213家,县(市)属企业82家,区属企业62家,参加改革的职工13万余人。改革试点进度,市属试点企业制定改革方案基本结束,已有111家进入改革实施阶段,占总数的52.11%,其中改革方案实施基本结束的有29家;首批27家试点企业(含工业企业11家)全部进入实施阶段,有20家改革试点基本结束,有5家总结验收工作完成。其主要情况和特点:一是改革的指导思想明确,紧紧围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进一步落实企业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这个中心来进行;二是宣传教育贯穿改革的全过程,激发广大职工从“要我改革”变为“我要改革”,投身改革的自觉性;三是紧紧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同心同德搞好改革;四是各级领导重视,尤其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全力搞好指导服务。

(三)改革全面推开

19921210,为全面推开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市三项制度办公室、市劳动学会召开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研讨会,对全面推开企业“三项制度”进行全面深入的交流和探讨。会议指出,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经过改革试点,特别是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务院作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后,全面推开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条件已经具备:一是改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二是改革的外部环境较好,企业和职工对改革的承受能力增强;三是领导重视和支持,这是全面推开改革、搞好改革的可靠保证。会议强调要抓住机遇,解放思想,把握重点,大步前进,按照改革“稳中求快、快中求好”的要求,全面推开企业“三项制度”改革。

1993920,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局等单位关于我市今年全面推开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决定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在1992年上半年搞试点,下半年搞扩大的基础上全面推开。除已进行改革试点的单位外,凡是有条件,有积极性的企业都要进行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企业用人制度继续推行以全员劳动合同制为主的改革,企业职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人员实行上岗聘用制,富余人员实行企业内部待业制;对实行全员劳动合同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实行优化组合,合同化管理,待具备条件时再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为使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全面顺利进行,1126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传达学习《市劳动局等单位关于我市今年全面推开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萧山市劳动局、临安县劳动局、市机械局、市二商局、杭州解放路百货商店、杭州航运公司、杭州制氧机集团公司、杭州第二水泥厂、杭州市燃料公司等9个单位介绍了“三项制度”改革试点的做法和经验;市劳动局对前段改革工作作了回顾,肯定了成绩,总结了经验,提出改革全面推开的工作意见;副市长王良仟在会上讲话,部署全面推开“三项制度”改革任务。

此后,全市改革的进度加快,从企业改革向全行业、全地区改革整体推进。市属企业比县(市)区属企业进展快些,市属预算内企业比非预算内企业快些。市机械局所属37家企业,已完成改革20家,尚有17家未进入改革,按照改革全面推开的要求,市机械局召开17家企业厂长、劳资科长会议,除2家企业外,15家企业年内进入改革,使改革步伐整体加快。到12月底,全市 “三项制度” 改革的企业594家,其中市属企业365家,县(市)属企业147家,区属企业82家,参加改革的职工22.56万人,比上年增加企业237家,增加职工9万余人。市属国有预算内企业226家,已完成改革147家,占企业总数的65.04%,参加改革的职工14.06万人。

随着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深入开展,全市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19947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提供了法律依据。88日,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杭州市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全市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作出部署,规定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含街道、乡镇企业)应与企业全部在职职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全市进行“双轨”合并,取消固定工制度,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建立起“国家宏观调控,企业自主用工,多种形式并存,全员劳动合同”的劳动用工制度。

 

回顾企业用工制度改革,杭州市是全国起步较早的城市。全市从1983年开始到1993年结束,经历了“试行劳动合同制、搞活固定工制度、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三大步骤。每项改革步骤的实施,都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由于领导重视,方向明确,政策措施恰当,使以固定工为主体的用工制度逐步过渡到全员劳动合同制。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成功,为杭州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基础。 (执笔  张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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