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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杭州的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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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杭州的实行

 

杭州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中国农村,在农业生产集体经营中,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一个决定性战役。它的全面实行,进一步调动了农民劳动生产积极性,开创了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杭州市农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市委遵循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结合农村实际,由点到面、由少到多地逐步推行的。到1983年秋,基本完成了耕地的家庭承包;到1984年冬,基本完成了包括林业在内的大农业家庭承包。家庭承包的办法,以耕地为例,如生产队内部与其成员家庭,经过讨论多数同意,将土地固定到农户,交由各农户负责包干经营。在一定年限内,按照“三者兼顾”和“多劳多得”原则,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最终主要体现在劳动成果上,将原来产后实现的收益分配改为产前预期的收益分配,在正常年景下,超(产)减(产)全奖全赔。农民把它叫做“保证国家的(缴税售物)、留起集体的(各项提留和其他款项)、剩下都是自己的”,简称“包产到户”。这使农户在一定程度上获得生产经营和收益分配的自主权,把在生产经营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紧密地有机结合起来,成为相对独立的经营者和参与市场的主体,有效地克服经营管理体制过于死板、劳动生产方式过于集中、收益分配所得平均主义严重的弊端。它既充分调动了农民分散经营的积极性,又继承了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能将集体化(包括合作化和公社化)多年以来形成的生产力得到更好地发挥作用,使农村合作经济走上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杭州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是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这个过程可分为探索试行、全面铺开、稳定完善三个主要阶段。各阶段之间,有的交互进行。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杭州的试行

1979年和1980年的两年间,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深入贯彻,广大党员干部逐步清除了“左”的思想影响。与此同时,部分农民敢于从实际出发,冲破陈规,自发包产到户的做法也引起了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和县(区)委的主管职能部门,也为此上下联动,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当好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参谋。一致认为不论建立何种形式生产责任制,联产才能真正联心,应朝着这个方向进行探索试行。

1979年春夏之交,萧山县河上公社上山头生产大队下圩畈生产队,自发将粮田包产到户。市委农办得悉后,经市委领导同意,由一位主任带领调查组前往调研。通过上门访问,田间查看,发现该队生产井然有序,备耕热情高涨,农民非常满意。在此期间,公社干部根据197812月22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即“后六十条”)第三十五条“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的规定,和197943日中共中央批转国家农委党组报送的《关于农村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提出的“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划小基本核算单位、一律不许分田单干”的“三不许”规定,多次去做复原工作,都被农民“骂”了回来。干部深感为难:去认可怕上面不认账,去纠偏怕下面不买账。调查组针对这“两怕”提出建议:不要采取强行硬拼硬扭,与群众对立“顶牛”;要支持包产到户试验,帮助他们解决难事,因势利导“牵牛”,能使农民增产增收。最后,统一了“成功总结经验上报,失败相信群众自纠”的思想。

同年,富阳县东园公社部分生产队、桐庐县至南公社桃源生产大队田坪生产队、临安县太阳公社乌岗口生产大队、建德县李家公社上桐桥生产大队等都把耕地按照各户口粮定量分包到户。年底,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农业丰收,成效显著,激起周围社队农民的向往。

1980年,市委把建立和健全农业生产责任制作为农村工作重点。26日,市委召开县(区)委书记和部、委、办负责人座谈会。会议明确要求总结推广成功经验,进一步落实好农业生产责任制,并强调不要用搞运动的办法去推行。331日,根据36日国家农委印发《全国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市委下达了《关于加强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意见》(市委发[1980]40号文件),提出对公社、大队、生产队所经营的农、林、牧、副、渔和工、商、建、运、服各业,都要根据生产需要,建立生产责任制,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成本、定工分和超额奖励制度,把责任和产量联系起来。同时,强调“不论实行哪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交由农民讨论决定。”为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53日至7日,市委召开全市公社党委书记会议,就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进一步作出部署。此后,各种形式生产责任制在全市农村相继建立,其具体方法又是多种多样的,有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包产到组联产计酬、包产到户比例奖赔、包干到户全奖全赔等等,其中实施包产到户(包括包干到户)最多的是桐庐县的50个生产队。

同年927日,中共中央印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几个问题的通知》(中发[1980]75号文件),对农业生产责任制推行过程中的一些政策性问题作出了规定。根据文件精神,并针对基层干部对包产到户存在的部分认识性问题和心有余悸的思想状态,市委于1010日至23日,召开了有县(区)委书记和分管农业县(区)长参加的座谈会,着重研究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会上,与会同志对包产到户问题争论较大。富阳县的同志认为,包产到户是农民的迫切要求,麦收以前如“西湖微波”,现在是“春江浪花”,秋后将是“钱江怒潮”,必然势不可挡。桐庐县的同志认为,包产到户现在是“第三世界”(贫困地区的“三靠队”)轰轰烈烈,“第二世界”(一般地区的中间队)闻风而动,“第一世界”(较发达地区)等待观望。大家反映了不少公社干部的疑虑,如:从联产到组分队,到联产到户分田,分队又分田,步步往后退,辛辛苦苦(集体经营)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单干),怕重犯方向性错误。还有的同志说:现在是上面放、下面(农民)促、中间(主要指第一线辛勤工作的公社干部)还在挡,闸门已经打开,潮水不断涌进来,我们左右为难,戏文无法唱,今后究竟应该怎么办。会议小结时,市委领导针对大家的顾虑作了详细说明,并就相关政策进行了明确表态,指出,中央[1980]75号文件对贫困地区“三靠队”,肯定了“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包产到户,是在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没有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因而并不可怕”。对一般地区,虽指出“不要搞包产到户”,但对已经实行包产到户的允许继续实行。对发达地区,既没有说可以搞包产到户,也没有说不可以搞包产到户。市委认为杭州属于后者。因此,生产队可不可搞包产到户、要不要搞包产到户,决定权在农民。只要一个生产队内,极大多数农民有要求的,有利于发展经济的,我们应当允许和支持他们搞包产到户。不论哪个地区的包产到户,性质和目的是相同的,不必多虑。当前的任务重点是深入实际,一定要下苦功夫向群众学习;遵从民意,向实践学习,真正做到因地制宜,切不可凭主观好恶硬推,重复“一刀切”;也不可撒手不管,放任自流。

中共中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几个问题的通知》的下发和市委关于我市农业生产责任制相关政策的制定,初步解除了广大农村干部的思想顾虑,促进了我市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铺开。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铺开

1981年至1983年,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杭州全面展开的时期。在这三年间,市委从进一步解决各级干部对包产到户姓“社”姓“资”的认识问题着手,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依次出现了三个推进:一是耕地从山区、半山区向平原和城郊发展;二是大农业从耕地向林地、畜牧、水面发展;三是三大产业从农业向二、三产业发展。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也经历了3个不同的演进,即从不联产、部分联产发展到全联产;从联产到组发展到联产到劳、到户;从包产到户比例奖赔发展到包产到户全奖全赔。有专业化分工的生产队,在同一个生产队内,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到1983年底,包干到户已成为家庭承包到户的主要形式, 全市36424个生产队中,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的36112个,占生产队总数的99.14%,其中包干到户的34326个,占生产队总数的94.24%;联产承包到户的耕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98%;小水面联产承包到户的占小水面总面积的90%;社队企业承包个数占社队企业总个数的90%。至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市农村基本普及。

在此过程中,市委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采取了多种措施。

为了进一步清除“左”的思想影响,统一干部认识,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落实各业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生产发展。1981611日至20日,市委再次召开全市公社党委书记会议,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会议纪要》和19813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杜润生同志《关于农村经济政策问题的一些意见》,围绕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调整农业内部的生产结构、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加强繁荣农村经济等问题进行总结交流和讨论。会上,陈侠代表市委作了《认真学习中央文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为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繁荣农村经济而努力奋斗》的报告。报告强调:各级党委要深入到群众中去调查研究,向群众学习,站在这场伟大变革的前头。会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了较快发展。是年底,淳安县包产到户占生产队总个数的97.8%,桐庐县2504个生产队,有1775个生产队实行了包产到户。

198211,中共中央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发出《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出了准确定性,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它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而是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的组成部分。这一表述使全市各级干部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彻底丢掉了思想包袱,放手支持群众搞包产到户。富阳、临安、建德、萧山县和西湖区,先后派出3000多名干部下农村,帮助生产队宣传,发动群众讨论,认真选择和落实生产责任制。11月,全市36288个生产队中,实行联产承包到户的达28834个,占生产队总个数的79.46%,比同年8月的15724个增加36.13个百分点。继续实行专业承包到组的2323个,占6.4%;继续实行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的5131个,占14.14%。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抓好生产责任制,1113日至25日,市委召开了县(区)委书记会议,总结了推广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四条基本经验。一是由点到面推进,逐个生产队讨论落实,避免一哄而起;二是把各种生产责任制的形式、办法及其利弊告诉群众,让他们慎重选择,根据多数意见决定;三是注意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对于适宜集体统一经营项目,实行专业组承包或固定专人统一管理等办法,以免集体财产发生损失;四是紧密结合生产进行,推动当前农业生产和多种经营的发展。通过总结经验,为更加有效地指导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及工作。1129日,市委批转市农办党组《关于当前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情况报告》,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克服平均主义,必须实行联产承包,无论哪一种形式的责任制,都要向联产承包发展。12月,余杭县派出1869名干部到生产队帮助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年底,富阳、临安、建德3县,实行包产到户的,都达到了生产队总个数的90%以上。

1983年,市委仍把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作为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继续改革农业经济管理体制,并列入改革农业经济产业结构和改革农村商品流通体制之首。41日至6日,市委召开全市公社党委书记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中央[1983]1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传达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和部署1983年农村工作。会议强调继续“三改”,促进农村商品生产发展。是年,萧山和余杭的生产队普及包产到户。到年底,全市农村36,434个生产队,对耕地实行联产承包制的有36,112个,占生产队总数的99.1%,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98%;林地中,占总林地面积23.62%的部分,以荒山或疏林山为主划给农民做自留山长期使用,其余的76.38%52.88%实行联产承包,还有23.5%是统管山。富阳、桐庐、建德、临安、淳安5个山区县的茶、桑、果由农户承包或个人承包占25.8%。余杭县21个重点产鱼公社的鱼塘,全部联产承包,其余公社鱼塘水面,小的联产到户,大的专业场、组或联户承包,二者合计占总鱼塘面积的90%。从事江河捕捞的渔业社队,都实行单船核算,承包到户。农业生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行,还带动全市90%社队企业联产(联利)经济责任制的落实。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稳定完善

全市农村基本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耕地承包户均2.28亩,劳均1.47亩,人均0.83亩。各地反映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农民怕包产到户“寿命”不长,变动多,生产上搞掠夺式经营,尤其林区,有些地方山林承包到户后,由于农民致富心切,加上木材购销体制改革后,木材市场开放,管理工作力度跟不上,出现了对木材乱砍乱伐现象,木材流通也出现了混乱局面。由此影响农业稳定、持续、协调发展;二是农民难求劳动出路。农村劳动力,除正在向多种经营发展和林、牧、渔大农业转移外,大约还有50%以上的剩余劳动力,有的闲着无事,就“筑长城”(搓麻将)、打扑克,甚至“小搞搞”刺激刺激,歪风有所抬头,不少老人为此担心。为了解决上述“一怕二难”,引导农民集中精力、物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市农委决定解剖麻雀,研究良策,会同富阳县委办公室和农委联合,组织由9名工作人员参加的调查组,到全市包产到户较早、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梓桐公社包家淇大队,对占总农户三分之一的农户,进行了历时28天的调查研究。调查发现,农民迫切要求农业承包合同长期不变,提出至少5年、10年、15年不等。分析现状结果,有纯农户、兼农户、离土户三类经营方式。在纯农户中,重工、技工或农忙季节工,部分户间有帮工、换工、雇工三种劳动现象,有的被群众称作种粮大户。在离土户中,承包户在承包期内,将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权,或长或短有出租、出卖、出送三种转让形式。各类富裕程度加权平均计算,都有提高,相比而言由低到高依次是纯农户、兼农户、离土户。从事农业的主力军是“3860”部队,妇女老人“挂帅”。有一技之长、有经营头脑、有敢闯精神的主要劳动者,多进入社队企业或从事其他事业。6户养蜂,老人留守在家,夫妻俩常年远征他乡。尤为可喜的是,改变了户户种粮田、人人干农活的传统农业格局。由于家家都忙,人人有活干,没有发现赌博现象。调查表明,该生产大队各生产队农业实行包产到户后,劳动力结构和经营方式的变化,是把各种生产要素潜力有机结合、发挥作用的必然成果,符合促进城乡经济繁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使农民加快富裕起来的必然抉择。在理念上,现在的雇工是邀工,被雇者有自愿、自主、自由权,与过去地主雇工有本质的区别。所谓土地出租、出卖、出送,是在一定限度内,承包经营权不变,将使用权转让,而不是所有权的改变。因此中央三令五申土地不准买卖,所指的是所有权而不是使用权。这是农民实践中创造的科学新理论。市委领导听取汇报后,作出继续扩大调查面,摸索规律,总结经验,为市委提供决策的依据。

在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变化了的新情况和新要求,抓住带有普遍性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从1984年起,市委为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工作中心转入稳定为主的完善工作,并为此采取了多种措施。

首先是普遍延长土地承包期。这是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善工作的首要重点之一,是让农民“吃长效定心丸”的良药,以利鼓励农民增加投入,培养地力,实行集约经营。针对土地承包期普遍较短,农民怕变的问题,198415日至9日,市委召开全市公社党委书记会议,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1984]1号文件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该文件规定:“土地承包期应在十五年以上,生产周期长的和开发性的项目,……承包期应当更长一些”。为此,市委要求全市各地在年内必须完成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并规定,土地承包期从1984年算起,一概延长至15年;对于原来土地承包期长于15年的有效不变。与此同时,切实抓好三件事:一是部分调整承包土地。由于土地承包初期田块过于零碎,或者承包后人口、劳动力增减变化过多等原因,在延长土地承包期以前,农民有调整承包土地要求的,可以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适当调整,但要防止打乱重分;二是规范农业承包合同。只有口头合同的,要补订书面合同。虽有书面合同,但必要条款内容不全、不当的要补订修订。因此,各县(区)要组织干部下去帮助生产队签订农业承包合同,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公社和大队必须加强对生产队农业承包合同的日常具体管理工作;三是履行农业承包合同。要加强教育合同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切实履行好。在延长土地承包期时,要向干部群众宣传解释两个长期不变:即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长期不变和家庭联产承包的制度长期不变。延长土地承包期的政策,得到了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的欢迎。当年,全市有26,079个生产队延长了土地承包期,14,505个生产队对承包土地进行了小调整,并对农业承包合同进行了新订、补订或修订。1984年,全市农业税金3252万元如数缴纳,比上年增加17.10%;“皇粮”超额交售,共达359,885吨,比上年增加27.59%;集体提留4188万元,比上年调减9.3%;农民个人欠集体各种款项2147万元,比上年减少30.92%

在抓紧农业承包合同调整的同时, 为了稳定和完善林业承包责任制,发展林业生产,保护森林资源,市委还分别召开了全市国营农场、林场经济管理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中共中央[1987]20号文件,要求抓紧抓好承包责任制的稳定和完善工作。特别针对前一时期林业生产的混乱状况,要求各地扎扎实实抓好三件事: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各县(区)林业部门通过组织对森林资源的全面普查,在摸清现状的基础上,调整了采伐指标;二是整顿木材流通渠道和木材加工企业。各县修订了木材采伐、运输管理的实施细则,改变了“一窝蜂”进山收购木材的混乱状况,木材市场管理、木材流通秩序明显好转;三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整治,使乱砍滥伐森林资源的现象基本刹住。

其次是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这是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善工作的难点之一,是让农民尽快富起来的必由之路。为了积极慎重地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市委在工作之初即确立了“提高认识,积极引导,规模适度,稳定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原则,制定相应优惠政策,并明确规定承包户在承包期内,承包经营权不变,可以对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或者无偿转让。转让方法,以自愿为原则。

198311217日,市政府召开专业户、重点户代表会议。市委第一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等领导向出席会议的代表颁发“劳动致富光荣”奖状。周峰代表市委、市政府在会上宣布了支持和保护专业户、重点户的9条规定和5项措施。全市到1984年,各种专业户、重点户,已从1983年的6万余户发展到98,792户,占农户总数的9.88%。时隔2年,即1985113日至1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杭州市农村专业户代表表彰大会,市委、市政府向受表彰的专业户颁发了“发展商品、富国强民”的奖状,并宣布杭州市城区安排一些地方,让农民进城设店,兴办第三产业。鼓励规模较大的专业户,产销结合,直供消费者。

为加快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步伐,提高集约化程度,198825日,市政府召开农业规模经营交流会。到1990年,全市粮食规模经营面积达47,890亩,占粮田总面积2.12 %。有10个土地规模经营单位被列入省、市农机化试点单位。同时,全市土地规模经营形成多种方式。一是种粮大户,这是最为普遍的形式。1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1638户,粮田24,570;二是村办集体农场,一般是经济实力雄厚的村。各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农民自愿交给村里建立农业队企业化经营,如萧山市的航民村;三是厂办农业车间,是以乡村企业为依托,向集体或农户租赁土地,搞农业经营。此形式由杭州万向节厂首创,全市有类似车间89个,经营土地18,322;四是联户办场,这是一种新的经济联合体。由几家农户联合,既保持家庭经营基础不变,又发挥专业合作优势。耕地规模经营延伸到林地和养殖业。以林业为例,全市已办有家庭林场5426个,经营林地53.23万亩,每场平均近100亩;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办场565个,营林土地119万亩,每场平均2106亩。

随着农村经济发进一步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余杭县舟枕乡中南村,在制订农业发展总体规划方案中,经社员讨论同意,各生产队所有土地在产权不变前提下,将经营权交村经济联合社统一发包给承包者;同时,按照《杭州市农业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变更原生产队与农户的承包关系。1992420日,该县农委原则同意中南村实施。这在全市是首例。

第三是依法保障农业承包合同。农业承包合同,不是一般经济合同。农业承包合同当事人双方主体不是平等的,而是地区性本级农村集体组织(包括以生产组为主和乡、村三级)内部与其成员家庭建立的一种劳动成果收益分配关系。一旦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时,出现了“状告无门”问题。农业承包合同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不成时,因无裁决权,推向法院。法院缺乏适用法定依据,立案受理有困难,又转到农业承包合同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处理。农业生产具有较多的复杂性和较强的季节性,如不及时解决势必影响生产。市委领导认为制定有关地方法规,不仅很有必要,而且条件已经成熟,更是地方干部群众的迫切要求。为此, 1990年,《杭州市农业承包合同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于1992118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是继北京市、广州市后全国农业承包合同的第3部地方法规。其中设立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机构,行使裁决权,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认可是全国首例。依据法定授权,市政府制定《杭州市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办法》,市农经委制定《杭州市农业承包合同鉴证暂行规定》等5个配套文件。

1992年,市政府发文建立杭州市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开展对市、县(市、区)仲裁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等业务工作。从实践看,主要好处有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促进农业生产责任制稳定。二是有利于减轻法院工作量大的压力和合同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三是方便合同纠纷当事人。农业特殊性,决定仲裁人员一般要到现场调处或裁决,很受当事人赞扬。

四.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效

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责任制的实行,适应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符合了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带动了整个农村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巨变。在此过程中,市委、市政府始终以农民富裕和城乡繁荣作为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通过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力发展农业资源的综合开发和乡镇企业,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显著改善了农民生活,从而达到了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效的最大化。

(一)农业资源综合开发

随着农民的劳动生产责任心增强和劳动生产积极性提高,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出路何在?引向何方?市委市政府根据198311日中共中央印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和1985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有关规定,将广大农民引向农业综合开发,利用农业资源,发展多种经营。

遵照市委领导指示,198510月,市农业区划研究会和市科协联合召开了全市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研讨会。会议针对杭州八山半水分半田,山地资源十分丰富,山地总面积,在全省仅次于丽水地区的实际状况,提出:“调整产业结构必须面向整个国土资源的开发,不能把眼睛只盯在数量有限的粮田上”、“以开发低丘缓坡地作为全市综合开发农业资源、调整产业结构的突破口和主阵地”、“把低丘缓坡地作为一个层次开发,上促青山、下稳粮田,致富山区农民”等一系列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在19851115日至19日召开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作了具体部署。同时,对粮食生产提出:“主攻单产,稳定总产,提高品质,加强转化”。决定从1985年起调整粮食播种面积10%,主要是低洼田、高坎田、鸡口田、冷水田等不适宜种粮的农田,用于恢复和发展传统经济作物,以及挖塘养鱼和发展畜牧业。1985年末到1986年初,在全市农村掀起了开发低丘缓坡地的热潮。1987年,粮食播种面积583.16万亩,与1985585.95万亩相比,调减4.9%,由于单位面积产量提高,总产反比1985年增加4.61%。农村劳动力从事林、牧、副、渔业的计21.5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8.92%,比1985年增加8.6万人,提高3.22个百分点。临安县把主攻低丘缓坡作为开发和利用山区资源的一个重要战略目标,积极采取发展庭院经济,大力推行大户、联户经营,切实加强商品基地建设等有效途径,扎扎实实地开发低丘缓坡地。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该县到1985年,近3年中,在荒芜的低丘缓坡地上集约经营多种经济作物8万亩,其中食用竹笋2.6万亩,多种林果2.5万亩,使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年增加一百元,1985年比1982年增长了2倍。

1987105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深化农村第二步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经济,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是年11月,市农业委员会、市农业资源区划研究会、市农村经济学会以打好农业资源开发纵深仗为主题,联合召开“杭州市深化农业资源开发,提高综合效益研究会”,120余人参加,历时4天。副市长丁可珍首先对全市农业资源开发近5年来的回顾发言,总结了成就、经验和动态,提出了下一步纵深开发、提高效益的重要意义、重点目标和主要措施。我国经济界著名学者于光远、李昌、石山和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第一副主任朱厚泽、全国农业区划办公室主任张巧珍、副省长许行贯、市长钟伯熙参加会议并讲话。从中与会者对农业资源开发进一步提高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紧迫感,明确了前进的方向、目标、途径和办法。会议收到书面发言稿46篇,它不仅是研讨会成果的反映,而且在实践中具有指导作用。会后选编37篇汇集成册,印发到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以供借鉴。

(二)乡镇企业异军突起

乡镇企业在发展初期称社队企业,中共中央[1985]1号文件改称乡镇企业。杭州市乡镇企业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是全省兴办乡镇企业较早的地区之一。有的县建立社队企业管理局,下设区办事处,把社队企业作为产业来抓。乡镇企业以工业为主,随着乡镇企业发展逐步构成乡镇办工业、村办工业、村以下办工业三个层次的农村工业体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改革、开发、搞活”的方针,为发展乡镇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市委、市政府于1979年建立了杭州市社队企业管理局,负责社队企业的发展、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为了加快发展乡镇企业,市委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颁布《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即后六十条),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中的有关精神,19791021日至28日,召开全市公社党委书记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交流开发多种经营、发展乡镇企业的经验,并对乡镇企业发展作出工作部署。

农业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全市出现了农业和农村工业协调发展的大好势头。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为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人力资源。市委、市政府抓住良机,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指示精神,对乡镇企业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和经济措施,使八十年代中期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势如破竹,异军突起。1984年全市农民在农村工业从事就业的达23.99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0.62%,仅一年时间到198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农村工业从事就业的达50.3万人,占21.65%,比上年翻了一番多。在50.3万人中,在乡镇(公社)级办企业工作的21.15万人,在村(大队)级办的24.14万人,在村以下办的5.01万人。尔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数量减少,速度放慢,每年从十几万人到几万人,到1988年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增加到84.57万人。

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与乡镇企业社会产品增加成正比关系。1985年是乡镇企业发展速度最快,变化最明显的一年,乡镇企业总产值年递增率达72.5%198619883年中,乡镇企业平均递增率为41.5%。到1988年,全市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114.95亿元,成为全国乡镇企业最发达地区之一。尤其是萧山市,自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发展一马当先,不断跨上新台阶,1988年乡镇企业总产值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是“三分天下有其二”,一跃而成为全国十大“财神县”之一。农民得到经济实惠增多,全市农民从乡镇企业所得到的收入增加,1984年为29862万元,比198317782万元,增加67.93%198541859万元,又比1984年增加40.18 %

为使乡镇企业更好地坚持为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为大工业服务、为出口服务的方向,市政府在1988年批转市乡镇企业管理局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的若干意见》。接着市委、市政府除在农村工作综合性会议或文件中部署外,199145日至7日召开全市乡镇企业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明确任务,研究措施。是年75日市政府发出《关于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提出31条具体措施。1992715日至16日召开全市乡镇企业工作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换脑筋、加压力、增活力、添实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使杭州乡镇企业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超常规、跳跃式发展。1992年与1988年比较,全市乡镇企业总产值185.68亿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73%),增加1倍;上缴税金8.94亿元,增加80%;农民从乡镇企业直接所得收入10.99亿元,增加50%,占农民所得纯收入21.71%,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

(三)商品生产蓬勃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推动了农村经济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较大规模商品生产的转化,给农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提升了经济效益。

1983年,杭州是一个拥有城区一百万以上居民和农村近四百万农民的城市,又是我国东南部的国际旅游城市。随着城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旅游事业的迅速发展,城市农产食品需要量激增,但是可供货源紧缺,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为了扭转这种被动局面,1983924日至2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开发性生产会议,明确提出:农村在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把解放出来的生产力,及时引导农民用于开发商品生产,要把打好“四个翻身仗为城市服务,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狠抓农业商品生产的主要任务。即根据生产周期和可行因素,要求经过一年努力,打好禽蛋翻身仗;经过二三年努力,打好水产、奶制品翻身仗;经过七八年努力,打好水果翻身仗。同时要求向大家讲清“为一百万人服务,使四百万人致富”的道理。会后各地发动的效果,远远超出了市委、市政府的预期。仅2个多月,有2532户专业户和72个联合经营鸡场,落实饲养275.3万羽家禽计划。同时,发展了一批养奶牛专业户,改造老鱼塘和扩建新鱼塘3万多亩,开发水果4.05万亩。为打好四个翻身仗奠定了一定基础。1984年,全市粮食总产量204.35万吨,创历史最高纪录,比上年增加17.67%。农村经济总收入20.0126亿元,比上年增加24.88%;农民所得纯收入每人平均441.14元,比上年335.11元增加100.03元,增长31.64%

农村生产的有用产品数量增加,商品率提高,市场繁荣。1992年与1978年对比,农村社会总产值从12.77亿元上升到333.13亿元,增长25倍;粮食总产量从168.9万吨上升到190.1万吨,增长12.55%;肉类总产量从4.83万吨上升到18.08万吨,增长2.74倍;水产总量从1.15万吨上升到5.34万吨,增长3.64倍;乡镇企业总产值从3.84亿元上升到284.05亿元,增长73倍。农村经济出售产品收入178.93亿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70.55%,其中出售农产品收入21.81亿元,占农业总收入58.56%。农村和农业生产初始步入商品化。

(四)商品流通不断搞活

为了搞活商品流通,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的相关指示精神,从思想上更新“轻商”观念,深化对“无商不活”重要意义的理解,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在发挥国营商业、供销社发挥主渠道作用外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敞开城门,让农民生产的肉、禽、蛋、奶、鱼、菜、果、花“八鲜”产品进城,活跃城乡市场。1986年全市农贸市场330个,其中城区由原来的13个发展到72个,上市品种达600种左右,年成交蔬菜7.64万吨,肉禽蛋1.64万吨,水产品1.64万吨,相等于国营零售数量的1.66倍、32倍和2.34倍。既为农产品扩大销售市场,又为城市供应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鲜活商品质量,而且价格较为平稳,深受消费者欢迎。

二是城市蔬菜基地实行“三放开”,改变长期实行的统购包销,国家年年贴钱,农民常常抱怨,居民意见纷纷的局面。在试点基础上,19853月起实行购销“三放开”,即放开蔬菜品种的种植面积和上市数量的计划;放开蔬菜经营渠道,菜农除可卖给国营商业和集体市场外,可直接进城上市;放开蔬菜批发成交价和零售价,随行就市。生产一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分散经营,销售一头直接进入市场流通后,改变了烂菜现象。烂菜损失由政府补偿从1984年的130万元,下降到1985年的1.1万元。上市蔬菜可食率从70%左右上升到90%以上。蔬菜上市量均衡充足,淡旺季调节程度大大提高,使菜农、居民、国家都得利。

三是组织农民进入商品流通,活跃民间商品渠道。由于党的政策允许自产的剩余农产品自销和长途贩运,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商品流通领域。到1986年全市已有6.74万农民从事商业、运输业活动,占农村总劳动力的2.84%。在农村商品经济的催化作用下,民间商品流通组织多姿多态应运而生,主要形式有:以供销社为主的社区商业企业型贸易货栈、公司等,以地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的事业型各种经营服务公司,以农户之间联合为主的专业型多种生产者协会或合作社,以农工商联合为主的一条龙产加销联营组织,还有集散型的传统庙会或组织物交会,等等。

由此,千家万户的小生产,缓解了“买难卖难”,各种大小市场经营灵活、服务周到、微利购销,在商品流通中起到中介作用,备受各方认同,改变了长期以来的单一流通渠道和封闭式经营状况,向多渠道、多形式、多方法、多层次和少环节、开放型的经营方式转变,并正在发育商品经济运行载体─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的市场体系,为促进商品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农民生活显著改善

1992年与1978年比较,全市农民所得纯收入50.64亿元,增长9.21倍,农民人均纯收入1253元,增加1124元,增长8.71倍。年末,农民每百户拥有耐用消费品计:手表254只、自行车211辆、电风扇157台、洗衣机7台、电冰箱14台、电视机83架、录音机29架、照相机1架,还有存入在银行储蓄共达38亿元。与此同时,农村劳动力在第二、三产业就业人数达104.6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0.74%,增加80.08万人,增加28.32个百分点,提高了社会专业分工程度,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农村缴纳国家税金10.39亿元,增长47.42倍,其中乡镇企业9.26亿元,占农村缴纳国家税金总额的89%,有利于国家事业建设;农村各项提留10.23亿元,其中上交主管部门6584万元,乡提留和统筹5781万元,村集体提留1.74亿元,本单位提留7.26亿元,,可用于五保户供给、烈军属抚恤、困难户补助、农村教育、环保建设和农业服务、扩大再生产的经济能力增强。

正如香港《南华日报》评论中国十年改革时说“在人类历史上如此多的人,在如此短的时期受益如此之大是没有先例的”。日本有评论家说“中共提出农村生产责任制,是一种起死回生的政策,中国农村生气勃勃,生产不断发展,农民生活不断提高,正在对城市产生巨大影响”。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完善和不断发展,从1978年到1992年的十四年,是杭州农村经济发展最活跃、增长速度最快、广大农民受益最多的时期,是改革解放了生产力,是开放搞活了经济,这是推动农村经济迅速发展的根本动力。 

(执笔:宋余江  金永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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