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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1958年杭州市的审干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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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全面的了解干部,清除混入党内的一切反坏分子,纯洁干部队伍,同时也为了更好的使用和培养干部,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完成,1954年12月,中共浙江省委制订、下发了《关于执行中共中央
    一、杭州市审干的发展阶段
     杭州市审查干部工作自1955年初起,至1958年底结束,历时四年。全市范围内审查干部的人数为41754人,确定为审查对象的6757人,查对对象的2111人。整个审干的过程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学习文件精神,建立审干组织,制定工作计划。自1954年12月省委下发《关于执行中共中央
4月30日,市委正式通过了《中共杭州市委审查干部工作计划》,对杭州市审干计划的草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对审干工作的步骤进行了全面的部署。计划指出,根据杭州市干部的具体情况,列入这次审查范围的干部共约5500人。审干的审查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财经、文教等部门中的全体干部。凡党委委员必须由上一级党委审查,非党委委员的干部亦按其职务分别由同级党委或各部门负责审查。根据中央决定,审干工作必须在县以上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各部门分工负责,逐级进行。全市在市委、郊委、城区区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审干委员会,由5人至9人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市委各部委、市级各群众团体,市人民政府各局(处、院、行)在党委(或党组)领导下,建立审查小组(税务局、商业局、公安局可在党组(或党委)领导下设立审干办公室),无党委(党组)的单位由机关行政首长(党员)负责组成核心领导小组进行审干工作。各党委、党组织均应指定一党委(或党组)委员或相当职务的干部参加审干委员会或审干小组专门负责审查干部的具体领导工作。审干工作必须由党委统一领导,严格控制,凡审干计划的制订,审干组织领导成员的确定及重要问题的处理,均需经过党委(党组)讨论通过并报市委审查批准。计划还对审干工作的方针作出了要求,要求审干工作要采取按级审查、逐级开展,交叉进行的方针开展。在审查工作中,各单位均应掌握先党内,后党外;先领导骨干后一般干部,先要害部门,后一般部门,先审查政治面目不清,来历不明和在重要关节上含糊不清的干部,后审查其他干部。凡是负责组织、人事、机要、保密、统计、计划及生产机密方面的干部均应提前一步审查,同时注意与肃反运动的结合。此外,计划还对审干工作的时间做了安排,要求在1955年7月底完成局处级干部的审查排队工作,市委各部在9月建立审干组织,1956年8月底审查完毕,作出结论,其他部门和地区最晚在1957年6月底审查完毕。工作计划通过以后,市委有条不紊的按照审干计划的部署开始了各项准备工作,搜集了局处长级干部的历史档案资料,按照中央审干会议决定精神进行了排队,初步确定了审查对象,审干工作开始在杭州逐步的开展起来。
第二、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审查和审干工作试点的开展。1955年,杭州市共有党员干部和非党员干部13221人(包括合作社社干、专业公司营业员、医院护士等)。其中南下、地方坚持和部队转业干部1922人,占总数的15%;解放后参加工作的干部和留用人员11299人(留用人员有2822人,占总数的21.3%),占总数的85%。根据审干计划的安排,杭州市的审干工作首先是从审查局处级以上干部开始的。它由市委直接负责,从1955年4月开始,至1956年底基本完成,与1955年4月审干计划要求的时间有所延迟。全市当时共有局处级干部164人,根据排队确定为审查对象的有30人,有一般政治历史问题需列入查对的有41人。1955年10月,根据中央批转的中组部8月1日向中央的报告中关于审查与不审查的范围的指示,结合肃反运动中暴露的问题,对局处长级干部重新做了研究排队。全市局处级干部164人中,按中央规定的审查界线,确定为审查对象的有30人,审查面占18.3%;有一般政治历史问题需列入查对的有41人,查对面占24.1%。在审干过程中,市委以严肃认真、积极负责的态度,认真搜集干部档案材料,组织社会调查。针对干部档案不足的情况,采取了以下几种方法来进行解决:(1) 收集分散在有关干部管理部门的历史档案材料;(2)动员干部本身自带的历史档案材料上交;(3)通过领导干部个别谈话补写材料;(4)搜集肃反运动中有关检举的材料。根据搜集来的资料,进行整理登记,组织好社会调查,验证材料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并指定专人草拟结论初稿,经审干办公室多次研究修改,然后由审干委员会研究提出结论意见,市委讨论决定。在讨论以前,均将结论初稿打印分发,属审查的在市委讨论决定以后,经过征求本人意见上报省委批准。至1956年底,除一人因问题复杂尚未弄清楚外,其余都已审查清楚做出结论或查对意见。其中30名审查对象的问题性质,审查结果是:被捕被俘的有14人,其中被捕被俘后无问题的12人,被捕被俘后在敌人面前曾一度犯过错误的2人;叛变的1人;自动脱离革命队伍的1人;政治动摇脱离组织关系的3人;反动党团骨干2人;反动军队一般成员3人;入党手续不清的1人;对某段历史或某一问题有怀疑经过审查没有问题的5人。
      1956年1月,在杭州市开展肃反运动阶段性斗争基本结束、局处级干部的审干工作还在进行当中时,根据市委的指示,市委组织部和市卫生局两个单位进行了审干的试点工作,以取得今后开展审干工作的基本经验。两个单位的审干工作进行了2个多月,于3月份基本结束,从试点工作的效果来看,审干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暴露出来的困难也不少,特别是在审干的范围、干部的疑虑及松懈情绪、审干与肃反的结合等方面存在不少的问题,延缓了审干的进度。
第三,审干工作在工业系统、财贸系统、文教系统、党群机关、政法系统和公安等六个系统逐渐铺开。
 
    为了更好的领导全市的审干工作,处理和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各地区的审干工作,1956年4月24日,市委决定经省委批准,成立了由孙文成任书记,丁经五任副书记,包括张世祥、张振国、王明章三位同志组成的市委审查干部委员会全面领导全市的审干工作。同时,在工业系统、财贸系统、文教系统、党群机关、政法系统和公安等六个系统分别成立审干小组,负责本系统的审干工作。1956年7月17日,根据中央关于审干工作同肃反斗争结合进行的指示和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局审干试点的情况,市委调整并制订了新的全市审干工作的计划。对审干工作的要求、步骤和领导问题进行了说明,特别强调了审干工作同肃反斗争结合进行的问题。自1956年1月市委组织部和市卫生局开展除局处级干部以外的审干工作以来,到1957年1月底,先后陆续开展的单位有86个,计干部8244人。其中已全面结束或基本结束审干工作的有46个单位,计干部3029人。在这3029人中,经过排队列为审查对象的580人,审查面占19.1%,列为查对的685人,查对面占22.6%。正在开展审干的单位有40个单位,计干部5215人,列为审查对象的1064人,已审查清楚的315人,列为查对对象的1385人,已查对清楚的338人。审干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组织的重视和全体审干干部的积极努力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查出了一批隐藏在干部队伍中的反坏分子,熟悉了干部,摸清了干部的政治面貌。一些长期背负思想包袱,对前途悲观、情绪消沉的干部也因此重新增加了对党的信任,消除了与组织之间的思想隔阂。如监察局的李淑琴同志,长期因自己问题没有搞清,情绪消极悲观,认为组织上不信任她,此次审干作出结论以后,心情愉快了,并且批判了自己过去对组织上的错误看法,表示今后要以实际工作报答组织上对她的关心。下城区的林佩玉同志,过去因三青团问题没有搞清楚,工作不安心,对组织多疑,与群众关系不好,工作上小手小脚,问题搞清作出结论后,工作积极性加强了,与群众的关系也有了改善。但是总的来说,缺点和问题还是不少,尤其是审干的进度比较缓慢,多数单位与省委要求在正常情况下肃反基本结束后3个月内基本完成审干任务的时间表还相差很远。针对这种情况,1957年2月份,市委审干委员会下发了《一年来审干工作的基本情况与今后意见》。   
    《意见》对杭州市开展审干工作以来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回顾和总结,认为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缺点和问题也不少,还需要切切实实的加强领导、做好工作,并对今后的审干工作提出了要求。特别强调了在审干工作逐步转入基层单位的情况下更要认真的分析研究情况,及时的总结推广审干经验,加强领导,做好结论,推动审干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针对审干过程中一部分被审查的干部须要给予党纪处分和行政处分的情况,根据中组部和中央检查委员会有关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有关文件规定, 8月29日,杭州市委下发了《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在审干中被审查的干部受党纪处分和行政处分的批准手续的通知》,对审干工作的处理办法进行了规范,保证了审干工作的正常进行。截止到1957年末,在1822个被审查的干部中,已审查清楚的1736人,占审查数的95.3%,尚未审查清楚的86人,占审查数的4.7%(其中还在继续审查工作的27人,保留问题的59人)。审干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速度还是慢了一些,主要是剩的尾巴还很大,耽误了审干工作的进度,如还有4.7%的任务没有查清,146份结论尚未审批,保留和处理问题没有系统的全面的进行研究,特别是对有各种政治历史问题的干部的使用问题还没有根据中央有关规定提出使用意见。
第四,1958年的审干和审干工作的胜利结束。1957年12月23日,市委调整了市委审干委员会的成员,并在1958年2月出台了《中共杭州市委关于1958年审干工作规划》,研究部署了1958年审干新任务。根据中央和省委审干会议决定扩大审干范围的精神,凡是国营工厂、商店、基建交通系统的干部,公私合营工厂、商店的干部,大、中、小学教职员,医务工作人员,农村乡干部等,没有经过审干的,均要求在1958年完成他们的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工作。1958年列入新的审查范围的干部全市共有21111人,加上正在审查的人员,任务是比较繁重的,而且存在一定的困难,主要是扩大审查的范围基本在基层,被审查的人员比较分散,缺乏档案材料,基层领导也比较薄弱。针对这种时间短、任务紧的情况,市委认为要又快又好的完成审干的新任务,关键在于党委的领导。为此,市委要求各级党委必须把审干工作列入党委的议事日程,定期讨论审干工作,并指定一副书记或委员来管理这一工作。同时注重审干工作和肃反整风的紧密结合,加强对专职干部的政治思想领导,克服松劲厌倦情绪,保质保量的完成审干工作。为了加快审干的进度,4月9日,市委审干委员会召开了全市审干委员会工作跃进大会,对全市的审干工作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做了进一步的安排和部署。会后各个单位根据市委的指示和会议的精神,抽调力量,加强领导,真抓实干,审干工作取得了较快的进度。6月上旬,市委审干委员会又召开了审干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如何贯彻省委在温州召开的第二次审干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加速本市审干工作进度,进一步要求加大审干工作的力度,总结审干的成功经验,再次动员并适当调整了审干的部署。会后各个单位都加快了审干的进度,广大审干专职干部在党委的领导下不怕苦,不怕累,发扬革命乐观主义精神,涌现出了很多先进事例。如文卫系统中教审干办公室,为了争取时间,提前完成任务,专职干部都表现了废寝忘食、日以继夜的忘我劳动,每天晚上办公至深夜已成了常规。外出调查的同志不怕任务的艰难困苦,翻山越岭,冒着大风大雨去找证明人;有的同志夜里二点赶到农村就露宿;有点同志为赶时间,五个小时跑了八十余里地。截止到7月15日,全市列入审查范围的干部有18346人,确定为审查对象的3261人,审查清楚的1905人,占审查对象数的58.42%,其中写出结论和调查报告的1202人,待写结论和调查报告的703人。进度较快的有文卫和农委两系统,都完成了90%以上的任务。但是和全省审干工作的进度相比较起来,还是比较慢的。有些单位的审干工作仍然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遇到困难不是千方百计的克服,而是急躁、畏难,对实现跃进规划失去信心,部分专职干部的政策、业务水平不高,作风粗糙,考虑个人得失,不安心工作,甚至在工作中还假公济私,严重影响了审干工作的进度。
针对这些出现的问题,6月16日,审干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当前审干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文件,对审干工作的进度,审干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对今后审干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认为,党委重视、加强领导,是搞好审干工作的首要关键;整风、肃反、审干三者结合是促进审干工作跃进的保证,只有把三者结合起来的单位,才能既解决相互之间的矛盾,又能达到互相促进,加速审干工作的进展。同时审干委员会对今后的审干工作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注重整风、肃反、审干结合等四点意见,要求对专职干部应做到专职专用,在审干任务结束前,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应调动他们的工作。同时为了及时的掌握全市审干工作情况,加强审干工作的领导,建立了定期汇报的制度,要求各系统每周写一次书面简报送交市委审干委员会办公室,每二周向审干委员会作一次口头汇报,研究解决审干工作中的问题。另外,文件还就结束审干工作的时间做了要求。7月19日,根据全省的第三次审干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审干委员会又在文卫系统中教审干办公室召开了全市审干工作会议,就如何加强领导深入检查、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审干工作的跃进等问题进行了介绍和辩论,会议气氛十分热烈,大大鼓舞和启发了到会的同志。各个系统均提出了保证结束审干工作的时间和措施。文卫、农委、笕桥区、公安局提出7月底基本结束,8月5日前全面结束的时间表;财贸系统、下城、拱墅、西湖、江干提出在8月20日以前全面结束;工交结束时间未肯定;工商联则提出9月底结束审干任务。会后,市委将会议内容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给各部、区和有相关审干任务的党委、党组,引起了他们的高度重视,也激发了他们争取和提前完成审干任务的决心。
至1958年底,审干工作基本结束。11月14日,市委遵照省委7月16日批转省委组织部“关于切实做好审干结束工作意见”的指示精神,抽调了11名干部,组织了三个复查工作组,同时工交、财贸两系统各抽调了4名干部组织了复查工作组负责全市审干任务的复查工作。在复查之前,复查组的成员都组织学习了有关审干工作的指示文件,研究了复查的工作方法,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分赴各单位进行复查,共审查了59个单位,于12月11日复查完毕。至此,杭州市审干工作全面完成。
二、杭州市审干取得的成绩
1、摸清了干部的政治面貌,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了干部。通过审干对全体干部的政治历史情况有了全面系统的了解。在干部队伍中,确有相当数量的干部存在各种不同程度的政治历史问题。根据党群系统16个单位的统计,审查对象为289人(不包括查对对象),其中党员干部111人。按问题性质:曾被捕被俘的49人;曾参加反动党团的142人;曾参加伪军、政、警、宪工作过的30人;伪造历史隐瞒政治历史问题的20人;丧失立场包庇反革命分子和有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的15人;脱党或失掉过组织关系者33人。部分干部,过去曾经伪造历史、隐瞒了重大问题,骗取了党的信任,提拔担任了重要职务。经过审查,把问题弄清了,怀疑消除了,说谎话的人也暴露了自己的真实面目,从而纯洁了党和国家机关,并给今后正确合理的使用干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提高了广大干部的思想觉悟和革命积极性。通过审干动员,向全体干部进行了广泛的忠诚老实的思想教育,提高了思想觉悟,认识到对党说谎话的危害性。明确了向党忠诚的交代清楚自己的政治历史问题是每个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由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消除了疑虑,因此许多干部主动交代了多年来隐瞒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对过去交代不彻底的问题又做了详细的补充交代。审干工作对加强内部团结,克服消极因素,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以促进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有很大的意义。
3、通过审干工作,培养训练了大批审干干部,提高了干部政策思想水平,为开展审干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此外,积累了大批的档案材料,健全了干部档案。许多单位结合审干结束工作建立与健全了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克服了过去在人事档案管理方面的一些混乱现象,同时,通过审干工作也暴露了许多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的一些问题,为今后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杭州市审查工作存在的不足
绝大多数审干工作是正确的,符合党的政策和要求。但是,也暴露了若干较为严重的问题。
1、党委对审干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安排,定期研究,实践证明这是保质保量的完成审干工作的首要关键。但是有的党委对此却有所忽视,他们对审干工作的领导,仅是书记挂名而已,并且对审干工作与党的中心任务统一安排亦不够,因此,对中央关于审查干部工作的政策界限以及审干的业务工作缺乏认真的学习、研究和检查督促。特别是有个别系统的分工负责审干工作的领导同志,由于思想上对审干工作重视不够,而长期以来很少召开基层单位的审干业务会议,来研究和检查、布置审干工作,更重要的是没有及时地将审干工作的政策界限以及省市关于审干工作的会议精神贯彻到基层中去,因此,在审干结束工作中还有的专职干部对政策性的问题仍然不懂。
2、不少单位的审干组织成员多系兼职,而主要精力没有放在审干工作方面,同时在审干的后期人员变动情况又较为频繁,新接手管审干工作的同志对具体情况不够熟悉,因此,亦影响了质量问题。
3、在审干的专职干部方面也存有不少的问题。有些单位的专职干部一方面是工作作风粗枝大叶,在调查工作的前后缺乏认真的分析研究,致使某些问题虽取得了一些证明材料,但在主要情节上仍不能说明问题。另一方面是对审干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规定学习的不深不透,更严重的是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的分析问题的观点,因此,造成质量不高,处理问题上的有重有轻,不应处理而处理和应处理而未处理的等现象产生。

1、摸清了干部的政治面貌,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了干部。通过审干对全体干部的政治历史情况有了全面系统的了解。在干部队伍中,确有相当数量的干部存在各种不同程度的政治历史问题。根据党群系统16个单位的统计,审查对象为289人(不包括查对对象),其中党员干部111人。按问题性质:曾被捕被俘的49人;曾参加反动党团的142人;曾参加伪军、政、警、宪工作过的30人;伪造历史隐瞒政治历史问题的20人;丧失立场包庇反革命分子和有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的15人;脱党或失掉过组织关系者33人。部分干部,过去曾经伪造历史、隐瞒了重大问题,骗取了党的信任,提拔担任了重要职务。经过审查,把问题弄清了,怀疑消除了,说谎话的人也暴露了自己的真实面目,从而纯洁了党和国家机关,并给今后正确合理的使用干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提高了广大干部的思想觉悟和革命积极性。通过审干动员,向全体干部进行了广泛的忠诚老实的思想教育,提高了思想觉悟,认识到对党说谎话的危害性。明确了向党忠诚的交代清楚自己的政治历史问题是每个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由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消除了疑虑,因此许多干部主动交代了多年来隐瞒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对过去交代不彻底的问题又做了详细的补充交代。审干工作对加强内部团结,克服消极因素,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以促进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有很大的意义。
3、通过审干工作,培养训练了大批审干干部,提高了干部政策思想水平,为开展审干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此外,积累了大批的档案材料,健全了干部档案。许多单位结合审干结束工作建立与健全了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克服了过去在人事档案管理方面的一些混乱现象,同时,通过审干工作也暴露了许多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的一些问题,为今后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杭州市审查工作存在的不足
绝大多数审干工作是正确的,符合党的政策和要求。但是,也暴露了若干较为严重的问题。
1、党委对审干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安排,定期研究,实践证明这是保质保量的完成审干工作的首要关键。但是有的党委对此却有所忽视,他们对审干工作的领导,仅是书记挂名而已,并且对审干工作与党的中心任务统一安排亦不够,因此,对中央关于审查干部工作的政策界限以及审干的业务工作缺乏认真的学习、研究和检查督促。特别是有个别系统的分工负责审干工作的领导同志,由于思想上对审干工作重视不够,而长期以来很少召开基层单位的审干业务会议,来研究和检查、布置审干工作,更重要的是没有及时地将审干工作的政策界限以及省市关于审干工作的会议精神贯彻到基层中去,因此,在审干结束工作中还有的专职干部对政策性的问题仍然不懂。
2、不少单位的审干组织成员多系兼职,而主要精力没有放在审干工作方面,同时在审干的后期人员变动情况又较为频繁,新接手管审干工作的同志对具体情况不够熟悉,因此,亦影响了质量问题。
3、在审干的专职干部方面也存有不少的问题。有些单位的专职干部一方面是工作作风粗枝大叶,在调查工作的前后缺乏认真的分析研究,致使某些问题虽取得了一些证明材料,但在主要情节上仍不能说明问题。另一方面是对审干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规定学习的不深不透,更严重的是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的分析问题的观点,因此,造成质量不高,处理问题上的有重有轻,不应处理而处理和应处理而未处理的等现象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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