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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根生认购300万股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国有股份(199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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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10月,正大青春宝董事会决定从公司的总股本中划出20%作为个人股卖给员工及经营者,冯根生作为经营者需认购2%的股份,计人民币300万元。1998年6月6日,冯根生贷款270万元认购300万股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国有股份。冯根生持股事件对进一步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一种尝试,对充分调动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社会公平理念的新型分配体系是一次创新性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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