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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百年 杭州故事·寻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杭州的推行历程

发布时间:2021-11-29 点击率:

建党百年 杭州故事·寻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杭州的推行历程

作者:郑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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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产承包合同签订仪式 焦俊 作

 

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首先是在农村取得突破性进展的。

1978年到之后的15年间,中国最重要的经济事件几乎都发生在广袤的农村。亿万农民和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为了改变自身命运和农村面貌,勇敢冲破既有体制,触发了波澜壮阔的改革大潮,成为改革的先行者。

1979年春开始,杭州桐庐、富阳、萧山、临安等地的一些生产队自发地将山地、水田分包至户,点燃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星星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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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村民签下“生死状”,将村内土地分开承包,开创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

 

红色档案

一场始于农村的大变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开始在杭州农村试行。1979年,桐庐县至南公社、富阳县东图公社和萧山县河上公社,有少数生产队开始自发搞承包责任制。

1980年,杭州市委《关于加强人民公社经营管理的意见》提出“建立和健全农业生产责任制”“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成本、定工分和超产奖励制度”,推动了集体经济统一核算分配下的生产责任制起步。农民群众在实践中发挥了主动性和创造性,出现了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如专业承包联产计酬、包产到组联产计酬、包产到户或包干到户等。对此,当时干部队伍中不少同志思想准备不足,疑虑重重。

《意见》印发后,市委组织大家进行了充分的学习和讨论,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提出了“明确一个目标”(发展农业生产,繁荣农村经济)、“抓好两个环节”(生产责任制、多种经营)的工作方针,强调把建立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纳入工作部署,并要求各级党委深入到群众中去调查研究,向群众学习,因势利导,在这场伟大变革中站在群众前头。会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首先在桐庐、富阳得到较快发展。到1980年底,桐庐县2570个生产队中,有1775个队实行了“双包”责任制,其余地区也开始了试点工作。

19821月,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杭州农村得到广泛而深入的发展。截至1983年底,全市农村36424个生产队中,实行联产承包制的已有36112个,占总数的99.1%。全市98%的大田作物、82%的集体山林、90%的山塘、90%的社队企业,都实行了联产承包制。至此,包干到户成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形式,基本普及到全市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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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临安马啸公社浪广大队支部书记张美新(左)、原浪广大队大队长陈传道(右)

 

红色寻访

破土:从借粮到分田 一场自下而上的变革

20世纪70年代,地处浙皖边界的临安马啸公社浪广大队,一共866口人,守着400多亩薄田,吃不饱,日子确实很苦。

1978年秋的那一天,就像今天这个时候,太阳快升到山顶了。”陈传道讲起40多年前那个改写历史的时刻,“马啸公社书记章文辉悄悄召集了我们浪广和隔壁方家两个大队的干部社员开会,会议的内容就是想‘把田给分了’。”那时,陈传道才30岁出头,是临安马啸公社浪广大队的大队长。当时,国家还在实行集体经济的人民公社体制。“章书记说,分田的意思就是‘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隔壁的安徽已经开始这么干了。”陈传道回忆说。

事实上,用原浪广大队支部书记张美新的话来说,当时过日子全靠“四点”:靠国家供应一点,靠自己种一点,靠亲朋借一点,靠黑市上买一点。这其中的“借一点”,指的就是去毗邻的安徽山村借粮。

借粮有借粮的规矩。按照规矩,借72斤粮票和买米的钱,秋收后需要拿100斤早稻谷还。“不仅损失了喂猪的糠、来回两天的误工工分,还欠了很大的人情。但是,浪广大队的大部分人就是这样过着前吃后空的日子。”张美新说。

当时,分田到户的消息着实让人兴奋,让人跃跃欲试。

不过,他们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正是这悄然萌动的决定,点燃了杭州农村改革的星星之火。

1979年春耕,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激发。效果也非常惊人:就在这一年,粮食、收入均翻番,浪广大队迅速解决了村民的温饱问题。包产到户这把“金钥匙”打开了马啸公社的大门,激起了周边各大队、生产队农民的向往之情。广大农民要求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的强烈愿望,不可抑制地迸发出来,粮食组、茶叶组、杂工组等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迅速“蔓延”。

1980年春,马啸公社有11个大队实行旱地、山坞田包产到户。1981年,该公社15个大队全部实行良田包产到户,成为临安“包产到户第一乡”。全社粮食生产量从1978年的121万公斤增加到159.5万公斤,增长超过31%;农业总收入从1978年的97万元增加到174万元,增长超过79%;农民人均收入从1978年的71元增加到143元,翻了一番。包产到户两年,改变了马啸公社原来“吃饭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落后面貌。

与此同时,富阳东图公社、桐庐至南公社、临安太阳公社、建德李家公社等地的“包产到户”也有了相当规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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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队土地清册 陈立雄 摄

 

萌发:劳动力从土地中“溢出” 一、二产业相互促进

如果说马啸公社的包干制是一场为了“吃饱”的农村变革,那么在杭州另一边的萧山河上公社三联生产大队,发生的是另一种为了“吃好”的化学反应。

三联生产大队由大坞村、桥头黄村、庾青村三个自然村组成。

70年代,我们生产队的条件是周围几个生产队中最好的。”今年73岁的楼苗信是原三联生产大队大队长。当时三个村一共1200多人,只有400多亩薄田,自己种的粮食,只够吃半年。剩下半年靠的是国家下拨的粮票,不够再到黑市上去买点。所幸,这些对商业有着灵敏嗅觉的萧山人,在1975年就已经拥有了自己的企业——萧山第二造纸厂。村里一半劳动力每天赚的工分就来自这个造纸厂。这是一种从人民公社的肌体中变化过来的集体经济,代表了一种在相当长时间内受到认可、也确实发展了生产力的民间公司模式。而这,也成了日后燎原中国的乡镇集体企业的“胚胎”。

因此,在其他地区劲吹“包产到户”之风时,他们埋头于造纸厂的生产,直到1982年上半年才开始推行包产到户。

田如何分?用的是最原始的方式:抽签。

“当时包括村干部在内的所有人,都不知道每块地所对应的号码,所以能拿到什么地,全靠运气。”现任三联村党总支书记的黄叶忠,当时只有14岁,他还记得抽签时的情景,“有许多小纸片,上面写了号码,折起来放在一个盒子里。每家派一个代表,挨个到村里来抽签。我们家五口人分到了1亩地、18亩山。”

1982年上半年,400亩地分完了;1983年,1200亩山,也分完了。

按部就班地执行,意料之外的惊喜接连不断——

楼苗信回忆道:“以前,我们早晨9点太阳晒屁股了还没出工,11点就回家吃中饭了。包产到户后,早晨天一亮就下地干活去了。下午三四点造纸厂的工作结束后,还能去地里。常规品种的稻谷,从亩产500斤一跃到了亩产800斤。”

另一个意料之外是,进入制造业领域寻找生存机会的三联村人,观念更超前了。“家里的地不需要这么多人,但我们可以在厂里干出点名堂。”黄叶忠说的“名堂”在其后的几年完全体现出来:基于村造纸厂的经验,黄叶忠看到了差异化的商机——给村造纸厂生产出来的纸刷成彩色。

于是,他跳出了村社企业,开始自己单干,开了一家手工作坊,“那时我称之为‘红绿纸厂’。厂里一天能刷出7件产品,每件大约卖1718元。”黄叶忠说,“一年以后,我们一家人的收入整体翻了一倍。”

三年后,他用作坊赚来的1700元钱,给家里添置了一辆拖拉机,促进了农业的生产效率。到1986年,他们家已经一跃成为万元户,成为“先富起来”人群中的一员。

包产到户的意义无疑是巨大的。它让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除了生产的积极性外,还萌生了投资的积极性。

铺开:“粮稳而心定” 土地制度改革始终是农村改革的主线

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集体所有的土地长期承包给各家各户使用,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农业生产基本上变为分户经营、自负盈亏。而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改革,在整个农村改革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它始终是农村改革中的一条主线。

与全国改革开放同步,杭州的改革开放从农村起步、从农村走向城市并不断向纵深推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从1979年部分地区农民群众自发行动,到1982年后有序地全面铺开,至1984年基本完成这一重大变革。

长期在杭州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老农业人——原杭州市副市长安志云曾在一次专访中谈到,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杭州农村经济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实现了责、权、利的紧密结合,克服了过去管理过分集中,劳动“大呼隆”、分配“大锅饭”的弊病。同时,它又继承了以往合作社的积极成果,使多年来形成的生产力得以更好地发挥作用,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得以普遍建立。

这场变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给农村经济的发展增添了巨大的内在动力;这场变革冲破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模式框架,使农村焕发了青春和活力,逐步突破了以粮为纲、经营种类单一的格局,开始大力发展多种经营;这场变革推动了农、林、牧、渔、副五业生产的全面发展,使能够为国家和城市市场提供的农副产品数量越来越多。

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土地确权制度的推行,再到土地流转的实施,农民从土地中获得的利益也越来越多。尤其是“八八战略”实施以来,杭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高质量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杭州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

 

【史料提供: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志办);审核:英昌东】

作者单位: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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