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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农民致富门

发布时间:2021-08-11 点击率:

30年前,桃源大队还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小山村,抬头见山,走路爬坡。田坪村属于桃源大队第三小队,共有18户、83人、41亩耕地。贫脊的土地,封闭的环境,陈旧的观念就象与世隔绝。1975年,我从部队退伍回家参加生产队劳动,当时干活是“大呼隆”,天天记工分,一个男正劳力一天记12分,妇女记8分,大家出勤不出力,粮食亩产只有三四百斤。辛辛苦苦一年, 年终分红每10分工只有人民币0.67元,扣除粮食等实物(折算为现金)和平时预支的现金,最后只能分到30几元钱、80多斤粮食,根本不够全家的日常开销和其他支出。春荒时,加上一部分国家供应粮也不够吃,还得偷偷摸摸到附近村购买高价粮。
让我更想不通的是,一个小小的生产队光队长、队务委员、记账员、仓库保管员等误工人员就有10多人,而且在外面辛辛苦苦干活的社员收入还不如他们高。1977年,为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现象,我找队长提出几条意见,一是减少队委人员,一职多兼,缩小开支;二是实行多劳多得,即包工包分。但说说容易,具体操作起来矛盾就来了,有些群众为了多赚工分,不顾生产质量,大部分群众对这种做法明确表示反对,也有些群众骂我们是“乌喱头” (“乌喱头”:桐庐方言,是指黑鱼,鱼塘里有了这种鱼,其它鱼就不得安宁),想把队里的水搅浑。我是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人,我承受了各种非议和老队长反复商讨,终于找到了问题的症结,多劳多得是好事,包工包分虽然解决了社员出工不出力的问题,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但包工不联产,没有把村民利益与责任挂钩。要在提高生产质量,增强村民责任心,在责任与效益挂钩出新招。
1978年下半年,队里开始实行包工包联产,根据土质、水源等情况定好每亩田的产量,然后承包给社员耕种,实行超产有奖,对超产的50%部分给农户记双倍的工分。超产有奖的办法较好地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粮食产量明显提增,1979年,最高亩产达到800斤,在原来的基础上翻了一番,基本解决了全队人的口粮问题,收入也有所增加。这时大队里有人放话出来,说我们这种做法迟早要到公社去劈三天“柴柱头” (“柴柱头”:桐庐方言,指开垦山地挖出来的树根、柴根,劈开来可当柴火烧。)。劈“柴柱头”是当时公社对“四类分子”、落后分子、犯有“路线错误”的人实行的一种体罚。当时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人们的思想还未解放,他们认为我们也有可能要受到这样的惩罚。在压力面前,我们仍然没有退缩。
包干包联产,超产有奖,使村民们尝到了甜头,我们又萌发一个更加大胆的想法——大包干。1979年下半年,我们将队里所有的农田按户数人口分包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由于那个年代的特殊性,人们对于“大包干”还是疑虑重重。所以,当时的至南公社党委对我们这种做法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既不表示反对,也不表示赞成。再加上田坪村偏僻,分田到户这件事是悄悄进行的,外界知道的比较少。由于包干到户,村民付出的劳动与收入直接挂钩,大家的生产积极性如井喷般释放。到1980年底,效益就出来了,粮食亩产从1977年的三四百斤提高到了八九百斤,全村一步就跨过了温饱线,家家户户有了余粮。这么一来,其他两个生产队坐不牢了,也纷纷动起手来。事实证明,这一做法是正确的,是有利于发展生产的,后来就慢慢推广开来。
今天,时间已经过去了快30年。改革开放这些年来,我们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村民的生活完全摆脱了贫穷,走向了富裕。如今农业税也取消了,种田还有补贴,这些都能让农民得到实惠。我们村里还有很多人到外面去打工、做生意,收入也大大提高。更值得骄傲的是, 1978年以来,我们桃源自然村出了38个大学生,还有16户人家买了小轿车。我的儿子、媳妇在上海一家大公司上班,年薪20多万,他们虽然多次要我和老伴去上海居住,但我离不开田坪村,因为我对这片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
    回顾这些年来,我最大的感慨就是:“分田到户是一把金钥匙,打开了我们农民致富的大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下发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在全国推开。1979年起,杭州农村开始稳步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它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既发挥了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又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是适应我国农业特点和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一种较好的经济形式。
1981年6月,市委召开公社党委书记会议,提出把建立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纳入工作部署。会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得到迅速发展。1982年1月,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目前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全市各县(区)逐步把各种责任制形式转为以家庭为基础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并赋予农民以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同年8月,全市有15,724个生产队实行联产承包到户、到劳的责任制,占总队数的43%。11月中旬,全市36,288个生产队的大田责任制,实行包干到户的18,157队,占50.1%;包产到户的2620个队,占7.2%;联产到劳的8057个队,占22.2%;继续实行专业承包联产到组的2323个队,占6.4%;继续实行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的5131个队,占14.1%。到1983年底,全市农村36,424个生产队中,实行联产承包制的有36,112个队,占总队数的99.1%,大田作物联产承包制面积达98%。
1983年,中央文件指出,联产承包制是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1984年,杭州农村进一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市有14,505个生产队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承包田块过于零碎、承包户劳力增减变化过大的作了适当调整;对26,079个原来土地承包时间订得较短的生产队,延长到五年。同时,帮助生产队建立制度,加强对集体财产和承包合同的管理。12月,市政府发出《关于改革蔬菜产销体制的通知》,杭州郊区蔬菜基地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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