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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毛泽东对干部参加劳动制度形成与发展的重要贡献

发布时间:2021-08-11 点击率:

王文军

提要:干部参加劳动是中国共产党自井冈山时期就形成的一个优良传统,是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实践载体。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劳动功能观同党的群众路线相结合,创造性的提出了干部参加劳动制度。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干部参加劳动对于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密切联系群众、改善党群关系等方面起到过重要的促进作用。在新时期、新阶段,干部参加劳动制度对当下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仍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干部参加劳动;形成与发展;重要贡献

196359日,正在杭州的毛泽东,批转了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的《一批干部参加劳动的材料》,他写了约1300字的长篇批语,史称“五九批示”。在批语中,毛泽东把干部参加生产劳动看作是一件具有“伟大革命意义”的“极端重大的问题”。从党的历史上看,干部参加劳动是中国共产党自井冈山时期就形成的一个优良传统,是党的群众工作路线的重要实践载体。本文试图通过对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回顾和梳理,总结其理论来源、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过程以及提出的历史背景和国内外因素,并分析毛泽东对干部参加劳动制度形成与发展的重要贡献。

一、毛泽东提出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理论来源

毛泽东提出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主要思想来源是马克思主义劳动功能观和党的群众工作路线。

(一) 马克思主义劳动功能观是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主要来源之一。马克思对人类关于劳动的认识作了科学总结。他指出:“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这是每一个小孩都知道的。”在马克思看来,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特征是自由自觉得活动,即劳动。他充分肯定了人类劳动对社会发展的决定意义,并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他认为人类通过劳动,不仅能够改造世界,也能够改造自己。劳动的社会性质到共产主义社会将会发生根本的变化,劳动由“奴役人的手段”变成了“解放人的手段”。人类历史能够产生和发展就是以劳动为前提,作为历史发展的主体,劳动是重要的承载者,同时也是历史能够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力。所以,“劳动”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概念之一,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出发点以及核心内容。马克思的这一劳动功能观是毛泽东提出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理论来源之一,同时也对中国共产党干部教育实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马克思之后,列宁继承了和发展了马克思关于劳动功能观,开创了一系列干部联系群众的做法举措,如倡导领导干部下基层,要求干部向人民群众负责并报告工作,发起并亲自参加“星期六义务劳动”等。毛泽东正是在马克思关于劳动功能观的基础上,同党的群众路线相结合,创造性的提出了干部参加劳动制度。

(二)党的群众路线是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重要源头。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群众工作路线。干部参加劳动是中国共产党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一种重要方法。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及其军队到达一个地方开展工作,无不是从深入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群众共同劳动开始的,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

在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已经倡导和实行调查研究制度,开始在农村革命根据地建立起苏维埃代表会议制度、红军士兵会议制度等群众工作制度。1934年1月,毛泽东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所作的报告中就指出:“我们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生活的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此后,随着群众路线的逐步形成和大生产运动的兴起,干部参加劳动被毛泽东更多的提及和倡导。1939年1月,毛泽东为《生产战线上的抗大》题词:“现在一面学习,一面生产;将来一面作战,一面生产。”在1943年10月1日为党中央写的关于《开展根据地的减租、生产和拥政爱民运动》的指示中,毛泽东强调: “各级党政军机关学校一切领导人员都须学会领导群众生产的一全套本领。凡不注重研究生产的人,不算好的领导者。一切军民人等凡不注意生产反而好吃懒做的,不算好军人、好公民。一切未脱离生产的农村党员,应以发展生产为自己充当群众模范的条件之一。”干部参加劳动逐步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和群众同甘共苦的重要方法。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将其从群众路线中提炼出来,结合反对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修正主义,正式提出并形成了干部参加劳动制度。

二、干部参加劳动制度提出的历史过程

1957年4月27日,经毛泽东修改的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强调,要使领导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办法“逐步地形成为一种永久的制度”。 5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各级领导人员参加体力劳动的指示》指示中要求:“凡是能够参加体力劳动的各级干部都应该每年抽出时间参加体力劳动。”至此,干部参加劳动作为一项制度正式提出。但是在此之前,干部参加劳动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早已存在。笔者认为,干部参加劳动制度提出的历史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一) 1927年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是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逐步形成阶段

井冈山时期,广大干部就坚持与群众一起参加生动劳动。例如1928年11月,为了解决吃饭和储备粮食问题,红4军司令部发起下山挑粮运动,朱德亲自率众挑粮上山,后来成为广为人知的朱德的扁担故事。在中央苏区时,毛泽东经常帮助驻地附近农民车水抗旱,亲自组织农民修水利,还把中央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党团员们动员起来,参加修堤、开荒等工作。瑞金城外沙洲坝的“红井”就是毛泽东带领干部群众为解决群众饮水困难而挖建的。朱德、周恩来等人帮助红军家属挑水、砍柴,各级干部都帮助红军家属和缺乏劳力的贫苦农民铲草犁田、车水抗旱、施肥割禾等等。抗日战争时期,延安和各抗日根据地的部队、机关,学校曾经进行了群众性的大生产运动,从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到普通干部都积极参加各种劳动。例如毛泽东在大生产运动中开荒种菜,周恩来、任弼时摇起纺车纺纱织布等等。1945年11月7日,毛泽东在《减租和生产是保卫解放区的两件大事》的指示中指出:“在不妨碍战争、工作和学习的条件下,部队、机关、学校仍要适当地参加生产,才能改善生活,减轻人民的负担。”这些内容都反映出毛泽东对干部参加劳动问题的重视。

(二) 1949年至1957年是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正式提出阶段

新中国建立初期,毛泽东对马克思劳动功能观作了进一步的阐发。1949年10月,毛泽东在同绥远负责人的谈话中就指出:“干部要参加生产指挥和劳动。劳动可以改造思想,改造人”,并把干部参加劳动的实践看作是一项政治工作。这一时期,为了防止干部出现官僚主义的倾向,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殚精竭虑,提出了许多方法,其中就包括干部参加劳动制度。

1957年2月27日召开的最高国务会议上,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中一再强调:要精简机构、下放干部,从而“使相当大的一批干部回到生产中去”。4月27日,经毛泽东修改的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强调,要使领导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办法“逐步地形成为一种永久的制度”。5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各级领导人员参加体力劳动的指示》登载于《人民日报》上。指示中提到:“各级领导干部参加体力劳动,使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逐步结合,是发扬我们党联系群众、艰苦奋斗这个优良传统的一个制度。”为此,中央要求:“凡是能够参加体力劳动的各级干部都应该每年抽出时间参加体力劳动。”至此,干部参加劳动作为一项制度正式提出。

(三) 1958年至1966年是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发展阶段

1957年5月,干部参加劳动作为一项制度正式提出后,中共中央又下发了一系列的文件,从而使这一制度进入发展阶段。在这一时期,毛泽东将干部参加劳动作为反官僚主义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其提高到“对于社会主义制度”是“带根本性的一件大事”来看待。他这样定位干部:“我们党和国家的干部是普通劳动者,而不是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

1958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下放干部进行劳动锻炼指示》。同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决定》,参加体力劳动的人员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几乎所有干部。同时,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以身作则,积极参加体力劳动。1958年5月,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等到十三陵水库工地参加义务劳动。中央领导带头参加体力劳动,对干部参加体力劳动起到了率先垂范的作用。1960年冬,中央国家机关万名干部下放基层劳动。

随后,中共中央又进一步将干部参加劳动制度扩大到工业企业和农村地区。1960年3月22日,毛泽东代中央起草批示,将鞍钢实行的“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制度称作“鞍钢宪法”,要求在工业战线

加以推广。1963年2月,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决定在农村开展以四清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干部参加劳动作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国各地农村中推广开来。

(四)1966年至1979年是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畸形发展阶段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干部参加劳动进入一个畸形发展的阶段。1966年5月7日,毛泽东向全国发出“五七指示”,要求全国各行业都要办成“一个大学校”。 1968年5月7日,按照毛泽东的“五七指示”,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在庆安县柳河办了一所农场,组织大批省直属机关干部下放劳动,定名为“五·七”干校。同年10月5日,《人民日报》发文强调“黑龙江‘五七’干校关于干部下放劳动的经验很好”。此后,全国各地各单位普遍在农村地区开办“五七”干校,大批机关干部、高等学校教师、医疗卫生人员和文艺、体育工作者等被下发到那里。党的九大之后,全国各地干部下放达到高潮。“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随着党和国家正常秩序的逐步恢复,“五七”干校逐渐退出历史舞台。1979年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停办“五七”干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的“五七”干校正式停办。

三、干部参加劳动制度提出的历史背景与国内外因素

回顾历史可以看出,20世纪50年代中期,毛泽东提出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一系列要求有特定的历史背景。因此,只有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和国内外环境,才能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 国内因素:一些社会矛盾的凸显和部分地区出现的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农民退社事件使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将反对官僚主义作为工作的重点。这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主要原因。

1956年下半年,国内经济出现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供应紧张的情况,一些社会矛盾也表现得比较突出,有些地方甚至发生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农民闹退社事件。面对新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经过分析,把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农民退社这一类问题产生的根源,归结为官僚主义。1956年9月,毛泽东在中共八大开幕词中指出,在我们的许多同志中间,仍然存在着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的观点和作风,这些都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必须用加强党内的思想教育的方法大力克服。此后,他又在1956年11月召开的中共八届二中全会的讲话中说:“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的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1957年4月30日,毛泽东在颐年堂召开的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二次(扩大)会议上指出:“中共中央指示中有一条特别的规定,就是要参加生产劳动。这并不是提倡在座的人都去耕田,主要是表明一种态度,要砍掉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加上一个参加劳动的办法。总的要同工人农民混在一起,多少参加一点劳动。”此后,1957年5月,干部参加劳动作为一项制度正式提出。由此可以看出,20世纪50年代中期毛泽东提出干部参加劳动制度主要是从反对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出发的。

(二) 国际因素:苏共二十大后,中苏两国之间分歧的不断加大,波匈事件的发生等因素都促使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对新形势下党和人民群众关系进行反思,从而提出了包括干部参加劳动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密切干群关系的措施。

  1956年,苏共二十大以及随后召开的各国共产党会议上,赫鲁晓夫公开挑起中苏争端。同年6月,波兰西部的波兹南地区发生由于工人的某些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引起的流血冲突。10月下旬,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发生大规模骚乱。这些事件的连续出现,使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感到忧虑,并对如何加强各级干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行了深入思考。在1956年11月召开的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刘少奇对波匈事件进行了分析,总结了原因以及应当吸取的教训。毛泽东认为:“东欧一些国家的基本问题就是阶级斗争没有搞好,那么多反革命没有搞掉,没有在阶级斗争中训练无产阶级,分清敌我,分清是非,分清唯心论和唯物论。……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是从他们那里学来的,不依靠群众进行阶级斗争,不分清敌我,这很危险。”后来,他对匈牙利事件产生的原因,做了比较全面的归纳:“官僚主义,脱离群众,工业方针错误,工人减薪,资本家简单地被打倒,知识分子未被改造,反革命分子没有镇压。”1957年1月27日,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他又指出:“要密切联系群众。脱离群众,官僚主义,势必挨打。匈牙利的领导人,没有调查研究,不了解群众情况,等到大乱子出来了,还不晓得原因在什么地方。”正是从总结国际共运的教训中,毛泽东提出了一系列密切联系群众的措施,其中就包括干部参加劳动制度。

(三) 从毛泽东个人的角度来说,群众路线是其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始终认为干部不能脱离群众,一旦脱离群众,必然产生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就会犯错误。因此,毛泽东提出干部参加劳动制度有其必然性。

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明确指出:“共产党的路线,就是人民的路线。”、“群众生产,群众利益,群众经验,群众情绪,这些都是领导干部应时刻注意的。”新中国成立后,鉴于我们党成为领导全国政权的党,毛泽东多次要提出要继续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的作风,警惕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反对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1957年后,由于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毛泽东将广大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上升到保持党和政权永不变质、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他在1957年7月召开的省市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党群关系好比鱼水。如果党群关系搞不好,社会主义制度就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制度建成了,也不可能巩固。”同时,新中国成立以后,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为毛泽东进一步概括哲学上的认识路线提供了依据。1963年5月,毛泽东在《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一文中指出:“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只能从社会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践这三项实践中来。”而且,他进一步提出:检验思想、理论、政策、计划、办法等等,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只能靠社会实践,“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干部参加劳动一方面可以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劳动的艰辛和不易,取得领导生产的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也能够让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改善干群关系。所以,干部参加劳动思想是毛泽东哲学思想和群众路线在实践中的进一步发展。

 四、 毛泽东对干部参加劳动制度形成与发展的重要贡献

毛泽东是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主要提出者和实践者,对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一)毛泽东是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主要提出者。新中国成立初期,他结合国内外的形势,正式将干部参加劳动作为一项制度提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干部参加劳动制度对于改善干群关系、改进机关领导作风、增强干部群众观点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20世纪60年代广大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同群众同甘共苦、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他们长期坚持集体生产劳动,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不计个人得失,关心群众疾苦,勇于挑起帮扶后进队的重担;坚持群众路线,成为劳动好、工作好、学习好的“三好干部”,对于改善干群关系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例如时任浙江金华汤溪村党支部书记陈双田带领群众兴修水利,把旱地改造成水田,使亩产增加了三倍。1963年3月23日,毛泽东将《山西省昔阳县,县、社、大队、生产队四级干部全部参加生产劳动的伟大范例》以中共中央的名义转发全国,从而使山西昔阳成为全国干部参加劳动的典型。但是在“文化大革命”十年间,广大干部(包括为数众多的知识分子)下放到农村,或在“五七”干校接受“再教育”,主要从事体力劳动。他们虽然经受了锻炼,增加了对农村的了解,但是长时间被排除在各项业务工作和科学文化研究之外,耽误了在本职工作中利用所学专业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的宝贵时光,给国家现代化建设造成很大的损失。因此,我们要辩证的看待毛泽东所提出的干部参加劳动制度,一方面我们要认识到干部参加劳动对于改善干群关系起到过重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如果将干部参加劳动推向极端,就会造成像“文革”时期干部下放劳动一样耽误本职工作,影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毛泽东是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模范实践者。从年轻时候起,毛泽东就开始倡导并亲自参加生产劳动。新中国成立以后,他和其他党和国家领导人带头参加劳动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热情,并为后人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早在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前,毛泽东就曾经参与并主持了工读互助和新村建设等活动。1921年出席参加中共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后,在创办湖南自修大学的时候,毛泽东就阐述了“应注意劳动”的观点。大革命时期,毛泽东参与主持农民运动讲习所工作时,就主张干部带头和农民一起参加生产劳动,与群众打成一片,由此培养了一大批对中国国情有深刻认识的工运和农运干部,以此带动了工农群众运动的蓬勃发展。1958年5月25日,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到十三陵水库工地参加义务劳动。消息在北京乃至全国引起了轰动和强烈反响,以至于社会各界把能到十三陵水库工参加义务劳动视为一种荣誉。在毛泽东看来,党员干部参加体力劳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消除官僚主义不良作风,培养无产阶级革命意识的有效途径。毛泽东通过亲自参加劳动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对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也为我们今天重新认识干部参加劳动的作用和意义,构建和谐的干群关系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总而言之,毛泽东是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主要提出者和实践者。他对干部参加劳动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干部参加劳动制度对当下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仍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在新时期、新阶段,我们必须进一步发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努力构建和谐的干群关系,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沿着正确的道路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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