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委党史研究室制定信息报送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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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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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委党史研究室制定信息报送奖励制度
近日,淳安县委党史研究室在制定机关日常工作制度中,专门制定信息报送奖励制度,规定信息报送必须及时、准确、真实。
凡被省、市、县有关部门采纳的信息一律给予3~50元的奖励,在省、市、县刊物发表的理论性文章,每篇给予100~500元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