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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至1992年杭州市的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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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至1992年杭州市的城市建设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新中国成立以后,杭州的城市建设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虽然城市的面貌有了一些改变,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因积重难返,仍被国际友人称为“美丽的西湖,破烂的城市”。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带来的良好契机,使杭州的城市建设得以全面启动,并快速发展。至1992年,杭州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近20亿元,初步摘掉了“破烂城市”的帽子。杭州西湖更加美丽,城市面貌日新月异。

一、城市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

1、引进外地建筑队,“打开城门”搞建设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杭州调整城市投资方向,加速基本建设和旧城改造,当时,杭州市属施工队伍不足3000人,市区国营建筑施工力量明显不足。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产业结构的调整,进杭施工的(外县)社队建筑企业逐年增多。据1982年不完全统计,约有20个县的5万多人进杭施工,承担了杭州市区12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任务,竣工房屋约为市区直属建筑公司的90%。进杭建筑队伍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施工力量。但由于没有实行统一的管理和制订必要的管理制度,进杭队伍比较混乱:有盲目进城、乱拉的队伍;有力量薄弱、施工粗制滥造、工程质量低劣的队伍;有经营作风不正、弄虚作假、乱收费用的队伍;还有搞违章建筑的队伍等。为此,市政府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研,学习南京、福建、宁波等市的经验,并组织有关委局、建设银行等单位进行专题研究,于198310月组建了杭州市城乡建委建筑安装管理处(简称市建管处),作为市政府对建筑业的主管部门。同时,市政府批转了市城乡建委关于《进杭施工的县、社集体所有制建筑队伍暂行管理办法》,针对多数进杭农村建筑队技术差、管理薄弱的状况,按照“管、用、帮”的原则,由建筑业主管部门对进杭的县、社建筑队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不改变施工企业的原隶属关系。在业务上做到“五统一”,即统一安排施工力量,统一分配施工任务,统一执行收费标准和预算定额,统一审定工程决算,统一使用建筑安装施工专用发票。是年底,进杭建筑施工的有30个县,371家企业,共计6.52万人。其中,县级集体企业21家,城镇企业24家,社队企业69家,大队级建筑队17家,其他(非直属)建筑队240家。

19844月,杭州市政府召开基本建设工作会议,印发了《基本建设和建筑企业的改革意见》,把开放建筑施工市场作为加快城市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提出对外地进杭施工的建筑企业,要一视同仁,放宽政策。进杭企业只要在当地领取了营业执照,在工程所在地备案后,就可在杭参与市场竞争,承接建筑业务。是年,进杭施工队伍达516家,施工人员6万余人(11.6万人次),其中杭州市属县进杭施工队伍2.87万人;还引进了天津市、南京市、水电部、铁道部、核工业部等所属的一批管理水平高、职工素质好的施工队伍。同时,经市建委审批同意,成立了萧山县等24家建筑安装企业驻杭办事处,配合市建管处统一管理该县(市)施工队伍。这样,在改革开放的起步阶段,杭州市按“管而不死,治而不乱”统一归口的管理方式,引进外地建筑队,基本保持了全市基建施工力量的总体平衡,加快了杭州的城市建设步伐。

2、推行招标承包制,改革基本建设体制

1984年开始的以建筑业为突破口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对解放后长期不变的传统计划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探索,基本建设全面推行以招标投标为核心的承包责任制。1984年,杭政149号、242号文件分别就基本建设、规划、设计、建筑业改革意见和建筑安装招标投标试行规定发出通知:“凡经计划批准的各类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市政工程),都应采取招标投标办法,择优选用承包施工单位”,明确实行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开放建设市场,引入竞争机制。同时试行建设项目投资包干责任制,推行经济责任制,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工程队包工制,把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与企业和职工的利益直接挂钩。是年9月,求是新村小区住宅工程进行杭州首次施工招标,有18家施工企业投标,最终江干区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中标。至年末,共有22项、22.12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实施了招标投标,工程的平均工期定额缩短了32%,造价比标底下降了4.5% 。其中,李家塘(翠苑)住宅小区进行的设计招标试点,通过专家对6个设计方案的选择,南京市住宅设计研究所的方案以布局新颖、功能合理、造价经济而中标。当年还有两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以设计概算为依据试行投资包干。自此,初步扭转了企业吃“大锅饭”、基本建设敞口花钱、投资一超再超、工期一拖再拖、设计施工拖城建后腿的不良状况,开始改变多年来城市建设中一方面资金短缺、另一方面安排资金又用不完的被动局面。

在试行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1985年,市政府下发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明确全面推行招标承包制,开放建筑市场。除经批准的少数特殊工程,以及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单独构筑物造价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外,都要实行施工招标。同时,推行设计招标,明确允许个人兴办建筑业。此后,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杭州市实际,市政府又制定了《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总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或总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实行招标投标。同时,为加强管理,形成统一的建筑市场,建立了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具体管理市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宜;组建了杭州市建筑定额站,代表政府行使建筑定额管理职能。

经过几年的实践、摸索,建筑市场实行工程招标投标制度逐步走上正常轨道。1984年至1988年,杭州市区招标项目共702项,建筑面积478.48万平方米。1989年,杭政9号文发布《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1986年发布的办法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处罚条款。同时,实施《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记分评标试行办法》,按工程造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企业信誉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五个方面,由评委会评分,得分最高的企业中标。是年,建筑市场集市47次,有108家建设单位发布招标信息167项,市场成交163项;在杭施工企业在建筑市场投标1485家次,中标187项。1992年,建筑招投标工程达313项,建筑面积181万平方米,总投资额为11.51亿元。建设工程的招标承包制度是基本建设的一项重要体制改革,对开放建筑市场、鼓励和保护竞争起到了重要作用。

3、开拓城市建设资金,改革土地使用制度

20世纪80年代,杭州城市建设逐渐破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非生产性建设”的旧观念,开始强化以西湖为中心的城市建设。但由于受到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制约,需要和可能之间的矛盾相当尖锐。如1984年,杭州市级财政上交中央和省10.9亿元,留用仅1.75亿元;城市建设三项费用和5%工商税的收入5280万元,除去经常费用,能够用于城建的资金仅3200万元,实在是杯水车薪,困难重重。“七五”期间,虽然国家和省对杭州市共专项补助建设资金1.45亿元,并通过开征排污设施费、床位费、地下水资源费、车辆费和自来水集资费等5项规费,每年增加城建资金1000多万元,但还是远远满足不了城市建设的需要。面对资金缺口,市委、市政府不断解放思想,广开筹集资金渠道,结合工程建设改造旧城,积极引进省内外、国内外资金建造宾馆等旅游设施来建设城市,努力吸收社会资金搞综合开发成片改造,从而使杭州的城市建设,尤其是城市道路、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步。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城市经济的发展,建设投资管理体制开始向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渠道多样化、资金有偿使用等方面发展和变革,促进了城市建设领域的深刻变化。

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开发地产市场无疑是筹集城建资金的一条更有效的途径。1988年,市政府先后成立了杭州市土地管理局和杭州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着手筹备收取土地有偿使用费。19891月,市政府颁布《杭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揭开了杭州市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序幕,标志着杭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从“三无”向“三有”(有偿、有限期、有流动)的转变。是年10月,杭州市将延安路庆春路交叉口东北侧的220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浙江省供销社,使用期为50年,收取出让金680万元,这是杭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合法有偿出让的首例。

19905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三种方式为协议、招标和拍卖,促进了城市土地市场的建立。次年4月,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杭州市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联系点。之后,市政府颁布了《杭州市行政划拨土地的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管理暂行办法》,有针对性地解决土地市场初建期的难点问题,建立有偿转让、出租的正常秩序,把业已存在的隐形土地交易市场引导到依法运行的轨道上,使土地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合法流通。至年末,市区与83家“三资”企业(指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面积计21万平方米。

1992年,杭州市地产交易所成立,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等事宜。同时,庆春路改建工程制定了“以路带房、以房养路、路房结合、综合开发”的方针,通过道路两侧土地批租及有偿划拨,筹措庆春路改建所需的6亿元资金,为杭州的城市建设找到了利用级差地租滚动开发的新模式。同年,杭州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滨江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钱江外商台商投资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受到海内外客商的青睐,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开发建设。开发区开始成为杭州市开放型经济的投资重点和对外开放的“窗口”。全年,杭州市区批租土地501.8万平方米,收取出让金14.09亿元人民币及1.15亿美元,全市土地市场基本形成,杭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全面铺开,城市建设开始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4、扩大城区管理权限,理顺市、区管理体制

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中,为充分发挥(城)区级政权在建设和管理城市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城市管理基础工作,使市级管理部门摆脱具体事务,重点转向宏观决策研究,19846月,市政府决定扩大城区管理权限,将民政企业、商业零售企业等下放给区进行管理,房管、环卫、市政、园林、环保等城建城管部门均实行市、区两级管理,并比照省对市的财政体制,各区分别建立区级财政。

根据市政府的决定,杭州市城乡建委会同各区政府和有关市局(处),对城市建设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的职责及交接事宜,制订了实施细则(试行),由各区和市局(处)按实施细则进行对口交接。如:市房管部门从行政、业务及房产经营等方面进行了分工;市环卫处和区环卫所明确各自的职责;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管辖延安路、解放路等市管道路22条(包括沿线桥梁),其他城市道路全部由所在区的市政管理部门维护;市园文局负责养护西湖名胜区园林及沿湖行道树,其他城市园林及行道树移交所属区养护管理;各区城建局设立环境保护科(管理站),市环保局为市政府在环保方面综合协调监督的职能部门。

在实施分级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市政府从实际出发,及时进行研究调整。如:鉴于各区市政力量的限制,将已下放各区的其中30条(段)交通流量较大的道路收归市管,市区主要桥梁全部由市组织专业队进行直管。

1987年,为更好地理顺市、区管理体制,市政府决定进一步扩大城区的管理权限:零售商业、饮食服务等企业(除指定企业)全部下放到各区;市容管理实行以块为主、综合治理,城市垃圾的收集、清运管理职权全部下放到区;改进、扩大各区对城市规划管理的办法和权限;增长各区工商税、集贸税、城建税的留成,进一步完善区级财政体制。实践证明,杭州市建立和逐步完善“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建管并重”的体制,增强了城市综合运转能力,使城市建设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加快城市住房建设

1、初步缓解“住房难”矛盾

1978年,杭州市区人口从解放初的62.48万人增加到104.53万人,而市区住房只新建(包括翻建)271.21万平方米(年均建房9.35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仅4.07平方米,其中公房与单位自管房人均居住面积不足3.5平方米。城市住房建设的“欠帐”,使市区住房紧张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住房困难户达2.6万多户,向单位和政府要求分房的人越来越多。

针对这一情况,早在1977年,市基本建设委员会就向市委报告了城市住宅调查情况和住宅建设的初步设想,并批准杭州市体育场路东段改造工程统建办公室组织省民航局、市重型机械厂等12家单位,统建3.5万平方米住宅任务。这是杭州住宅建设中发挥国家、地方、集体和个人的力量,实行“多条腿走路”的开端。

此后,市委、市政府提倡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企事业单位用集体福利基金建房。1978年,省、市批准下达城区各部门(单位)的住宅建设计划共49.47万平方米,住宅建设投资总额为3325万元。当年住宅建设完成投资2237.62万元,竣工住宅29.06万平方米。1979年,省、市又批准下达住宅建设计划共47.76万平方米,省、市投资和地方自筹资金共1140万元。但全年只完成(计划)投资68.98万元,竣工住宅18.75万平方米。这种计划列了完不成、有了资金花不掉的被动情况,是由于城市住宅建设长期形成的分散征地、各自建房、零敲碎打的局面,以及施工力量不足等原因造成的。期间,不仅建设速度不尽人意,而且建成的住宅规模小、档次低,生活配套设施滞后。

与此同时,为解决日益突出的城市住房供求矛盾,1979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小搭小建渡难关”的措施。先以江干区房管所为建造简易住宅的试点,通过“公建厂助”、“民建公助”等办法,在三个月内建成住宅3237平方米,解决了123家困难户。之后,又在市区范围内推广了江干区房管所的做法,两年建造简易住宅22.49万平方米。1977年至1981年,市房管部门和市、区单位共新建住宅150万平方米,抢修危房、维修旧房近100万平方米;同时,按照“本人申请、张榜公布、民主评议”的原则,进行住房民主分配,使1.2万户无房户、特困户的居住条件有了改善,一定程度上初步缓解了市委、市政府的压力。在此基础上,市革委会学习北京市的经验,组建了杭州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并颁发了《杭州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实施办法》。杭州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是浙江省首家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公司,主要承担政府指定的职能管理工作。1982年,城区列入市计划的住宅建设竣工45.7万平方米,翻修危房、旧房13万平方米,新住宅区生活配套设施完成1.6万多平方米。通过新房分配和旧房调换,改善了近万户居民的住房条件。此后,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布局,杭州市的住宅建设依据“改造旧城与建设新区相结合、以改造旧城为主”的方针进行。1983年,市属住宅竣工41万平方米,其中中东河治理工程安置拆迁户住宅竣工11万平方米;城区建成12个住宅小区。市委、市政府专门拨出一批新住宅,优先安排解决离休干部和知识分子的住房困难。除此之外,在继续分配给严重困难户、拆迁户及落实政策住户外,重点照顾小学教师、环卫工人、文化、商业工作人员,特别是其中的先进模范人物。1984年,仅市房管部门管理的公房就有3118户市民搬进新居,2170余户回迁新房;市区共有1.3万余户住进了新建住宅。

“六五”期间,市区共新建住宅竣工建筑面积484万平方米,超过了前30年的总和;约有9万户居民、近三分之一的城市人口迁入新居;人均居住面积从1978年的4.07平方米增加到6.2平方米,初步缓解了市民住房紧张的矛盾。

2、住房建设走综合开发之路

杭州市体育场路东段改造工程住宅集资统建,是住宅建设综合开发工作的起步。19844月,市委、市政府召开杭州市基本建设工作会议,先后颁发了《城市规划、勘测设计、基本建设和建筑业改革的意见》,《房屋建设开发暂行规定及实施细则》,推出了住宅建设的改革措施,要求新建住宅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开发、成片建设”的方针,公建配套设施与住宅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交付使用)。并积极发展商品住宅,开始建设市区商品房。

根据市政府住宅成片综合开发进行试点的要求,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首先在俞家圩小区(即翠苑新村一区)进行住宅综合开发试点,该项目用地15.38万平方米,建设住宅和公建配套设施共16.65万平方米,全部为商品住宅。1985年底,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的翠苑小区竣工交付使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通赞誉。随后,这一成功的“翠苑”经验开始在全市推广,并运用到旧城改造上。是年,市区住宅竣工达118万平方米,2万户市民住进了新房。之后,除继续扩建完善已建成的新村外,至1992年还新建了几个较大的住宅新村,如德胜新村、采荷居住区、观音塘小区一期工程等。

1985年以后,杭州市区住宅建设的重点从开发新区转到改造旧城。为合理分担拆迁安置费用,市政府明确规定:住宅建设开发,按旧城和新区建房面积(包括商品房)五五开的比例安排用地;新区建房,每平方米承担旧城改造补贴费80元。之后,在总结推广上城区房屋开发公司建设大学路小区(市区第一个旧城改造区)经验的基础上,旧城成片开发改造陆续展开。仅三四年时间,市区开发改造较大的旧城近20处,总面积200万平方米,先后竣工住宅50多万平方米。1990年,大学路小区全面建成,新建住宅28幢、9.15万平方米,改造整修原住宅15幢,并建成幼儿园、小学、老人公寓、医疗站等公建设施10多个项目,开辟1.4万平方米的绿化带,原破旧的“棚户区”变成了初具规模的花园新村。除此之外,东园小区、十五家园、东山弄、仓基上、断河头、江城路中段、中河路南段、城隍牌楼等旧城区也得到了开发改造。

1986年起,国家压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市委、市政府对基本建设执行“三保三压”的方针,本着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宗旨,调整投资结构,优先安排与城市经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在住宅建设走上综合开发之路后,以往一方面缺少建房资金、另一方面已安排计划的资金用不完的被动状况有了根本改变,市区住宅建设进入了良性运行轨道,不仅速度快,而且设计新颖、结构合理。据1989年底统计,市区1.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区(组团)达178个,住宅建筑面积共456.97万平方米。经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住房“解困”,是年,全部解决市区人均2平方米以下的住房特困户,基本解决了全市中小学的危房。1992年,结合住房制度改革,改无偿分配为有偿解困,由国家、单位和困难户共同出资,大大加快了解困(1000户)的步伐。

1985年至1992年,市区共建设竣工住宅建筑面积501.34万平方米。到1992年,市区最大的朝晖新村已建成7个小区、300余幢建筑,建筑面积达50多万平方米,漫步新村如同置身于大花园之中;在旧城区,沿体育场路向东、顺莫干山路向北、从天目山路向西、绕凯旋路向南,到处都有新建的住宅小区。市区人均居住面积从1985年的6.2平方米上升到8平方米,住房开始向结构好、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的方向发展,杭州城在变美,市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20世纪80年代初,杭州城市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矛盾相当突出。1983年,中共杭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把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确定为城市建设的重点,强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整体功能。之后,杭州市开展了一系列重大工程建设,初步改变了城市基础设施的落后状况。

1、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杭城南部紧倚钱塘江,西边连带西湖,有九条河穿城或沿城而过。这些江河湖对杭城的气候调节、雨水排泄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多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对城市的水系疏于治理,西湖水开始变色发臭,能见度日渐下降,市区河道排水不畅,并长期受到污染,大运河、中河、东河等已变成“黑河”、“臭河”。治理市区水系已成为全市人民的强烈愿望。从1983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将治理杭城水环境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开展了中、东河综合治理、京杭运河钱塘江沟通和西湖引水三大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中、东河综合治理工程由中央补贴7500万元,省财政补助2000万元,市地方自筹12500万元。工程以治理中东河为中心、兼治交通,把搞活水体、提高水质、改善居住条件、扩大交通、绿化环境融为一体,进行综合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于19833月开工,历时近5年,耗资2.18亿元,投工900万工,于198712月竣工。期间,疏通河道10.23公里,修筑驳20余公里;新建、改建桥梁39座;新增道路19.2万平方米,建成第一条贯通城区南北的中河(机动车)路及跨环城北路和大运河的中河立交桥;新辟公园与绿化带4条,增加绿地面积16.28万平方米;埋设城市第二污水干管和各类截污(雨水)管道共27.1公里,配套建成日一级处理40万吨污水的四堡污水处理厂。同时,拆迁机关、学校、商店、工厂等单位342个,拆迁居民7237户、住宅建筑38.49万平方米,建造安置(拆迁)用房50.62万平方米,分布在古荡、朝晖、闸弄口等20个新建的住宅小区。通过综合治理,中河、东河的古河道得以复活,水环境得到改善,河边再现“烟柳画桥、风帘翠幕”的景观;中河路的开通,明显改善了市区交通的拥挤状况;2.7万余户居民住进配套齐全的新住宅,显著地改变了部分城区的破旧面貌,为杭州的旧城改造奠定了基础。该工程获1991年全国环保优良奖,是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典范。

京杭运河沟通钱塘江工程总投资7391.63万元,沟通航道从京杭运河最南端的艮山港至三堡入钱塘江,全长6.97公里(其中新开航道5.56公里、河面宽70米,船闸及上下游引航道1.41公里),包括新建500吨级的三堡船闸(年通闸能力300万吨)、11座桥梁,以及农田水利设施、拆迁房等20个单项工程。该工程从20世纪50年代起,就为省市两级党委、政府所重视,并于70年代开始着手兴建。但因经费不足等原因,工程经过三起三落,直到198311月才恢复开工建设。19881230日工程竣工通水,次年131日试航成功。江河沟通后,形成了以杭州为中心的水运网,使京杭运河、钱塘江、浙东运河、曹娥江、甬江以及长江几大水系相连通,扩展直达水运400公里。因运河钱塘江直接通航,仅1989年,市区就减少了80万辆次的机动车交通量,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十分明显。这项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工程被国家授予“建筑工程鲁班奖”。

西湖引水工程总投资1169万元,建成穿玉皇山、九曜山输水隧道1605米,过太子湾公园明渠388米,从(闸口)钱塘江取水到(西湖)小南湖出水全长3226米,可日引水30万吨。经过三年多的科学调查研究,西湖局部引水试验于198521日正式动工,1986930日工程竣工通水。该工程获浙江省优质工程奖、优秀设计一等奖,国家地质矿产部隧道工程二等奖、换水测试二等奖。19918月,在全国第二次城市环保会议上,西湖综合整治工程被评为全国优秀项目。引钱塘江水改善西湖水质获得了成功,1992年,西湖水体平均透明度从1979年的43厘米提高到60.3厘米。

20世纪80年代,史无前例的三项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通过“以水治水、一水多用、死水变活”的治理,明显地提高了杭州城市环境质量,促进了杭州旅游事业的发展,为从根本上改善城区景观环境和城市整体社会环境质量,将杭州建成钱塘江、西湖、大运河共导的现代化“三水城市”奠定了基础。

2、改善城市道路交通

1984年,杭城的交通状况无论对内还是对外都相当落后,是城建中突出的薄弱环节。对内,城市南北狭长,没有一条南北干线和外环线,沪杭、浙赣铁路穿城而过;市区道路狭窄,路阻严重;道路建设远跟不上城市交通量(机动车和自行车)的增长。对外,交通运量难以增加,钱塘江大桥、沪杭公路运力都已饱和;笕桥机场军民合用,利用率低;钱塘江只能通行300吨级船只,运河最大只能通行100吨级船只。

拥挤的交通成了杭州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一大“瓶颈”。为此,市委、市政府贯彻“贯通路网、疏解卡口、建设外围、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强道路建设。一是集中地方城建资金,新建、拓宽城市交通主干道。1984年至1992年,市区先后建设的城市干道有环城西路、秋涛路、天目山路、莫干山路、体育场路、中河路、上塘路、教工路、庆春路等。其中,逐年拓宽、改建、贯通的秋涛路,南起复兴路,北至机场路,全长9290米,成为杭城东部及南北出入的主干道;莫干山路拓宽成三幅路,缓解了自武林门通往城区北部的交通;之江路拓宽取直,改善了城区西南部出入口道路的路况;虎跑路与万松岭路的拓宽改建,畅通了城区南部的交通;北山路、曙光路的拓宽改道,以及龙井路的建成,完善了城西风景区路网。特别是沿中河西侧新辟5277米的中河路,时为纵贯市区南北最长的一条快速通道,198612月正式通车后,仅机动车双向流量每日达6000辆左右;之后,为更好地发挥中河路的效益,1989年建成时为杭城最大的现代化的立交桥——中河立交桥,以及上塘路延伸工程至大关路,进一步改善了杭城的南北交通。二是疏解市区主要道口的交通拥挤,提高通行能力。为解决市区公路、铁路平交道口的拥挤问题,先后建成了艮山(门)、江城(路)、清泰(门)立交桥和虎跑路过铁路箱涵,并于1992年底开工建设庆春(门)立交桥。同时,按照“疏解卡口”的原则,在市区主要道路交叉口也建了一批立交(人行)桥,如解百(延安路与解放路)、江城、环北(环城北路轮船码头)、金衙庄、官巷口(解放路与中山路)、百大(延安北路)、保灵(延安路龙翔桥)等人行天桥;在中河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建了丰乐桥地道;在车、人流量最大、最拥挤的清泰门、中河路与体育场路及环城北路(运河)交叉口分别建了大型城市立交桥。其中,清泰立交桥仅用13个月建成,创造了“杭州速度”,较好的疏解了人、汽车、火车的拥堵问题。三是拓宽改造城市内环线、中环线,建设城市(高速)外环线。其中,城市外环线途经祥符桥、半山(丁桥)、钱江二桥、江南段、闻家堰(过江)、转塘、留下、祥符桥,全长约70千米;中环线途经大关路、沈半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虎跑路、西山路、曙光路、教工路;内环线途经体育场路、江城路、万松岭路、南山路、环城西路。

1978年至1992年,杭州市区先后拓宽、新建道路50余条,近200万平方米,道路长度从406公里发展到近600公里,新建改建城市平桥70余座,市内道路交通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为增加铁路交通的运输量,19884月,在钱江大桥(老桥)下游13公里处开工建设钱江二桥,19911221日建成通车。该桥由国家与地方投资3亿多元,为公路(4车道、长2112.1米)、铁路(复线、长2861.4米)平行的双桥,贯通沪杭甬高速公路,铁路连接沪杭、宣杭、浙赣、萧甬四线。承担设计和施工的国家铁道部大桥工程局根据“实用、经济、美观、技术先进”的原则精心设计和施工,桥建在强潮江口,正桥18孔连续箱梁一联浇铸1340米,均为世界第一,创中国建桥技术之先。此外,沪杭铁路复线工程于199112月建成,全长200.3千米;在江干区新塘镇建设的杭州铁路东站于19924月开通运营,主要办理旅客到发、中转及行包运输业务。

为提高笕桥机场的利用率,缓解旅客候机拥挤状况,1985年,杭州市组建了飞达航空公司,增开至北京、深圳、西安等地的航班,从杭州辐射的航线开辟至15条,通航里程1.2万余千米。1990年,笕桥机场关闭停航整修,加固加层跑道,改善设施、灯光等;当年航线达23条,里程达2.54万千米。此后,在不停航的情况下,又扩建候机房5430平方米、货运仓库2015平方米,修建旅客通道444平方米,进一步改善了候机条件。

3、加快城市公用事业建设

城市公用事业与城市生产、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历来是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发展,杭城的公用事业逐步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公共交通事业。新中国成立后,杭城的公共交通仅有8条线路、71.7千米;到1984年,增加到49条线路、603.3千米,公共汽(电)车也从56辆发展成635辆。同年,在4路、7路风景线和至郊区的线路上投入运营了“招手上车、就近下车”的小公共汽车。此外,杭城的出租车行业发展较快。至1985年,已有59家单位经营出租车业务,有出租车1207辆,其中大、中客车512辆、小轿车695辆。市区形成了公共汽(电)车为主的多车种、新型车营运格局。1992年,杭州市公共交通公司更名为杭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并成立了小公共汽车公司(国营中巴)和杭州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市区公交运营服务和客运出租行业也扩大了规模:公交营运线路达67条,总长度860.83千米,公共汽车729辆,无轨电车135辆,年客运量近4.23亿人次;城市各种机动车辆投放12.96万辆,出租车大量增加,仅19911992两年中就增加客运出租汽车2451辆。

城市供水。杭州的供水事业基础薄弱,又常受钱塘江咸潮的影响,城市自来水供需矛盾十分突出。1958年前,杭州城区只有清泰门水厂。1973年,杭州自来水扩建工程动工,至1982年,基本完成清泰门水厂扩建、贴沙河疏竣、珊瑚沙水库及配套工程、赤山埠水厂、九溪变电所的建设,以及城市管网的调整改善等十几项涉及抗旱、抗咸、引水、建水厂等内容的单项工程,新增供水能力15.5万吨,当年供水量达1.46亿吨。1983年,赤山埠水厂二期工程完工,又增加供水能力7.5万吨,使杭城(清泰门、赤山埠、南星桥、祥符桥四个水厂)实际供水能力达47万吨。此后,为进一步满足城市用水的实际需要,解决水源污染、水管布局不合理、新建旅游区无供水设施等问题,又耗资2158.18万元,分两段实施完成了清泰门水厂水源保护一期工程;先后投资10340.33万元,相继完成了祥符桥水厂水源保护与扩建工程、南星桥水厂扩建工程、清泰门水厂第三次技术改造的一、二期工程。至1992年,城市供水能力已从1984年的47万吨提高到71万吨,供水管网总长从877.6千米增加到1336.9千米,用户从2.86万户发展为3.77万户。

城市用气。杭州市从1974年开始使用石油液化气,当时供应气源未纳入国家供应计划,由上海炼油厂、浙江炼油厂供应。进入80年代后,为保障城市用气,从上海、南京、山东等外省市不断增加供气量。自1984年起,气源价格开始实行双轨制,除浙江炼油厂提供的部分液化气为国家计划内平价气外,其余均为计划外议价气。为满足城市居民的用气需要,1989年底,浙江炼油厂、杭州炼油厂采取集资供气的办法扩大供气能力。至1992年,市区石油液化气用户已从1978年的7224户迅速发展到11.25万户;售气量从760吨增加到2.07万吨。

1983年,杭州管道煤气工程被列入国家“六五”基建重点项目。1986年底,总投资1.45亿元、占地30.76万平方米的杭州管道煤气厂在半山地区谢村开工建设。19918月,可日产30万立方米的管道煤气建成并开始向市区供气,首批400多户居民用上管道煤气。是年末,用户达1.5万户,并有736户成为首批管道煤气热水器用户。至1992年,杭城有2万余户居民和20多户单位(包括工业用户)用上管道煤气。1994年底,同属管道煤气一期工程建设的水煤气工程正式投产并网供气,日产煤气11万立方米。城市管道(煤气)供气东至采荷、秋涛南路,西至古荡、教四路,北至康桥,南至吴山,辐射至上城、下城、西湖、拱墅、江干五城区。

电力建设。新安江水力发电厂为华东电网的第一调频发电厂,自1960年投产至1983年,年均发电量14.88亿千瓦时,1984年至1990年增加到35.96亿千瓦时。富春江水电站自1977年至1990年平均年发电量为7.91亿千瓦时,最高达9.99亿千瓦时。随着电网的扩大,这两处电厂不仅担负一定的基本负荷,向省内外供电,还负责系统调频、调峰和事故备用。同时,杭州电网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市区外围110千伏环形供电网络的建设,促成了华东电网的形成,增强了杭州市区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杭州电网成为华东电网省际网络电能交换的重要组成部分。

19848月,半山发电厂扩建(第三期)工程建成并网发电,总容量达23.7万千瓦;同时完成除尘、灰渣处理,改用运河水为东苕溪水等配套工程,成为国内最早采用双水内冷发电机、汽轮机轻型基础和锅炉半露天式布置的火力发电厂,是杭州市区的主力发电厂。同年,杭州电网公用电厂装机容量(不包括新安江水力发电厂、富春江水力发电站装机容量)提高到32万千瓦,最高负荷为44.12万千瓦;杭州市区年用电量从1978年的18.77亿千瓦时提高到27.52亿千瓦时,年人均综合用电量从371千瓦时提高到610千瓦时。

为节约能源、减少污染,19829月,杭州热电厂在拱墅区北大桥余杭塘河畔动工兴建。杭州市热电联产工程为全国十大重点节能项目之一,杭州被国家列为全国集中供热、发电的试点城市之一。杭州热电厂首期工程于19849月竣工投入运行,101日并网发电。当年就发电0.24万千瓦时,供热248太焦,实现利润90.5万元,节煤3143吨。此后,热电厂不断扩建,尤其是1988年集资兴建的3号炉(中压锅炉),平均热效率比工业区各厂小锅炉提高49%。至1990年,热电厂装机总容量4.2万千瓦,年发电量1.43亿千瓦时、供热3854.8太焦,除发电并入杭州电网外,向周围54户厂家供热。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民经济加快发展,居民的家用电器大量增加。面对电力需求的大幅度上涨,从1985年起,杭州市贯彻“多渠道、多层次办电”的方针,通过发行电力建设债券、集资办电、自筹燃料、委托发电、开发小水电、用电分配包干等举措,开源节流,平衡电力供应。至1992年,杭州市发电设备总容量达159.33万千瓦,最高负荷89.61万千瓦;杭州市区年用电量为60.43亿千瓦时,年人均综合用电量1237.2千瓦时,年人均生活用电量为108.4千瓦时。

邮政电信事业。改革开放后,杭州市的邮电通信事业迅速发展。特别是1984年以后,大力发展硬件设施,邮电通信事业向电子化、自动化方向发展,采用载波、微波、光缆等现代化技术,先后引进程控电话交换、移动通信等先进设备。至1987年,杭州可向世界所有国家(地区)交寄平常函(邮)件,可向199个国家(地区)交寄包裹,与46个国家(地区)有特快专递业务;国内与196个城市同时开办邮政快件,与36个城市有特快专递业务。与1978年相比,1992年,全市邮电局(所)从459处增加到547处,全年邮电业务量达4.72亿元;电报电路从74路增至193路,长话电路从413路增至8850路,可直拨国内1164个城市、国际202个国家(地区)的长途电话;市内电话装机总容量从0.97万门扩大到19.71万门,市话用户从0.72万户发展至15.05万户。1991年,无线寻呼业务迅猛发展,次年5月,移动电话业务正式开通。1992年,无线寻呼用户达3.08万,移动电话用户达2300余人。

4、加强环卫市容建设

城市环境卫生直接反映市容市貌,关系到市民的切身利益,是旅游城市的“脸面”。从20世纪50年代起,市政府就颁布了一系列环卫市容管理规章,要求市容整洁、环境宁静、清洁卫生、绿树成荫。改革开放后,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被列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加大科技资金投入,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

城市垃圾处理。20世纪70年代以前,市区的有机垃圾被运往郊区、邻县壅植菜地农田,无机垃圾被填塞水塘洼地。80年代以后,城市逐渐扩大,农民收积家肥改用化肥,建筑垃圾猛增,市区垃圾的处理成为棘手问题。1980年至1982年,市环卫处在化仙桥建沼气池、生物发酵仓等,对粪便、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实验,取得了成功。此后,市区采用厌氧高温发酵方法处理粪便,通过化粪池接至城市污水通道。1986年,又将生活垃圾成功发酵为细颗粒状有机肥。1990年,市环卫处的垃圾短期堆肥技术被国家科委和建设部列为全国推广应用项目,开辟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的新途径。

垃圾填埋场是城市垃圾处理的载体。1982年,市政府在四堡圈定6.67万平方米沿江沙滩作全市唯一的大型垃圾露天填堆场,后因建设钱江二桥而停止使用。此后,又在三堡村沿江借地14万平方米,建设临时垃圾堆填场。杭州天子岭垃圾填埋场于19899月底开工兴建,19916月启用,工程征地46.67万平方米,总概算1850万元,核定填埋库容为600万立方米。启用一年,按卫生要求消纳处理全市生活垃圾45万吨,平均日处理1240吨。1993年,该工程被国家环保局列入“国家环保最佳实用计划”,1994年,该工程被建设部评为“全国城市环境治理优秀工程”。

公共厕所建设。1981年至1985年,杭州用于公共厕所建设的资金达117万元,共新(改)建公厕135座,市区公厕数目达268座。之后,市区公厕的建设重点放在了西湖风景区和城市主干道旁,建造的公厕通风排臭条件良好、造型新颖多样、与环境相协调。1990年,市区公厕达379座,其中有水冲设备的344座,初步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至1992年,市区398座公厕全部有专人负责保洁和管理。

低洼积水区域治理。杭州地势低,地下水位高,加上原城市基础设施标准低,缺乏对河道的治理,每逢台风暴雨季节,市区地面积水量大、积水面广,市貌一片狼籍。1980年后,杭州市开始重视对低洼积水区域的治理改造。1981年至1992年,专项投资2246.36万元,共治理低洼积水207处,改善区域近1200万平方米,埋设管道36480米。经过治理改造,不仅根治了这些区域的积水问题,还改善了环境和市容。19929月,杭州被评为全国卫生先进城市(列第12位)。

 

19781992年,杭州市的城市建设逐步走上了符合历史发展、人民利益的正确轨道,市区面貌开始发生明显的变化,城市建设成绩斐然。但是,由于城市建设起点低,随着城市经济、旅游事业的迅猛发展和人口的飞速增长,在交通、供水、住房等方面还远远满足不了城市发展的需求,基础设施滞后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扭转。道路依然狭窄,路阻仍难解决;自来水供需矛盾还相当突出;能纳入污水管道的城市污水不到日总排放70余万吨的三分之一,其余污水仍然未经处理排入河道;大运河(杭州段)仍受严重污染。杭州城市建设的种种问题,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逐步得到解决,城市建设及其综合功能也将跃上更高的台阶。(执笔  刘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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