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改革的起步与初等教育的基本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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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改革的起步与初等教育的基本普及
杭州市教育局
一、中等教育结构调整的启动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前17年中,杭州中等教育的结构已作了初步调整。1965年同1949年相比,全市普通中学从39所增至100所,其中初中从22所增至66所,完全中学从17所增至34所;在校学生从11704人增至62231人,其中高中学生10136人。在1965年,杭州的中等专业学校有11所,在校学生6776人;师范学校有4所,在校学生1545人;技工学校25所,在校学生4597人;另有农业中学241所,半工半读学校52所,在校学生分别为8041人和9819人。 “文革”开始后,刘少奇倡导的“两种教育制度”被作为“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的产物”遭到批判。中等专业学校、师范学校、技校等一度停办,直至1970年始逐步恢复;农中及其他半工(农)半读学校全部停办。到1976年,普通高中学生达到94136人,中等专业学校、师范学校约5000人。普通高中畸形发展,职业教育数量太少,经济、社会所需的中专、中技人才奇缺。
1978年8月,中共浙江省委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各市、县立即着手调查研究中等教育结构的改革问题,采取措施扩大农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比例,将一批普通中学改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城乡中学都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劳动知识和技能。并强调中等教育结构改革,要同招工用人制度的改革同时进行。1979年8月下旬,中共杭州市委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干部会议,根据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新八字方针和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从下半年起,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抓好城市中学职业班的试点和办好农业中学,着手中学教育结构的改革。杭州市中等职业教育由此逐步得到恢复,并走上新的发展道路。
1979年,杭州市在浙江省率先进行城镇职业中学试点,在五四中学(今杭州市美术职业学校)、红星中学(今杭州市中策职业学校)试办职业高中班,设家用电器、工艺美术、商业会计等专业,招收学生近300名。普通中学举办职业高中班时,往往实行“一套班子挂两块牌子”。八一中学于1980年创办服装职业班,1983年10月经市教育局批准同时挂“杭州市服装职业中学”(今杭州市服装职业高级中学)的校牌;人民中学(今杭州市人民职业学校)也于1980年9月开始办会计职业班(二年制),1982年8月又创办幼师职业班。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把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作为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此前9月,中共杭州市委成立杭州市中等教育结构改革领导小组,并发布《关于举办职业中学(职业班)的意见》,对职业中学的培养目标、招生对象、专业门类、课程学制、领导体制、师资配备、实习基地、毕业生分配等作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职业中学培养有中等文化专业知识和劳动技能的技术工人,招生对象是初中毕业生,学制2—3年;课程设置文化课占40%—50%,专业课占50%—60%;学生毕业后,国家不包分配,但在招工中优先录用,录用后免除学徒期。此后,杭州市政府每年拨款人民币30万元,作为发展职业教育的补助。与此同时,继续调整中学教育内部的比例关系,稳步发展初中,适当控制高中的发展,逐年减少普通高中招生人数。
1979年至1982年,杭州职业高中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职业教育内外关系尚未理顺,职业教育的基础薄弱,有的还处于不稳定状态;零星分散的职业高中班和规模很小的职业高中,也不利于师资、设备、实习场所等办学条件的改善和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到1982年,职业中学(职业班)仅37个班,10多个专业,1192名在校生,仅占普通高中在校生的8%。
1981年5月13日,教育部在济南召开普通教育调整座谈会,提出普通教育事业调整整顿的方针是“充实加强小学,整顿提高初中,压缩普通高中,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集中力量办好重点学校”。市教育局在《1981年度教育工作意见(中学、师范部分)》中指出要贯彻八字方针,切实搞好教育事业内部的调整整顿,大力举办职业班。1982年3月15日,杭州市政府发布《关于成立杭州市职业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以副市长顾维良、张学理为正副组长。4月,杭州市劳动局对职业高中班毕业生的招工安置、工资待遇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为中等教育结构改革提供了更好的政策配套。6月10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发展职业中学(职业班)的通知》,规定有关各局应有一名副局长分管,局的劳动工资科负责专业设置、招生人数、毕业生安置等工作,教育科负责教学中的日常工作。此后,职业中学和职业班在数量上逐年增加,开设的专业也逐渐增多。在办学类型上,除教育部门举办外,也有教育部门与有关产业局、公司、乡政府联办的,还有工矿企业及厂办中学自办的。到1983年9月,杭州全市有8所中学的高中部完全改制为职业高中,另有10所中学开办了职业高中班,专业扩展到22个,职业中学和职业高中班的学生达1450人。如瑞金中学(今杭州十中初中部)于1980年开设机械职业高中班,江干中学于1982年9月改为杭州市人民警察学校,与此同时,完全中学的数量在调整中逐年下降,1983年减少到111所。
在职业中学发展的同时,部属、省属、市属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也陆续得到恢复和发展。1976年,在杭中等专业学校有13所,在校学生3892人;技工学校5所。1978年,根据浙江发展国民经济的需要,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全省恢复和新建技工学校22所。杭州市恢复和新建的技工学校,包括新建的浙江省设备安装技工学校、浙江公路机械技工学校和重建的杭州市劳动局技工学校、杭州市园林技工学校、杭州钢铁厂技工学校等。
在中等专业教育方面,随着杭州无线电工业学校等12所中专学校于1977年11月恢复招生考试制度,杭州的中等专业教育进入稳步发展时期。“文革”期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对象为具有2年以上实践经验、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职工、退伍军人、民办教师、赤脚医生和上山下乡及回乡知识青年。1978年5月,教育部下达中等专业学校“也可以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工人、农民、回乡知识青年”的通知,并规定:招收高中毕业生与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培养目标相同,均为中等专业人才。当年秋季招生中,杭州无线电工业学校、浙江省商业学校、浙江气象学校、浙江财政学校、浙江银行学校等开始招收高中毕业生。此后,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学校逐渐增多。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学习年限为3—4年,个别为5年。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医科和工科等有些专业为2.5年或3年。1980、1981年全国和全省中等专业教育工作会议相继召开,浙江供销学校、浙江艺术学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会后不少部门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了本部门发展中专教育、加快人才培养的规划和措施。1980年至1984年的4年中,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安排中专学校基建投资1600万元,省商业厅、省供销社、省医药公司、省水产局、省经贸厅、省二轻总公司、省电子总公司、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司法厅以及杭州市积极创造条件,筹集资金,创办中专学校。
1977至1985年,新建中专学校8所,即浙江广播电视学校、浙江省电影学校、浙江省物资学校、浙江省轻工业学校、浙江供销学校、浙江省二轻工业学校、萧山乡镇工业学校和浙江水产学校;另建有公安、政法系统的中专5所,即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杭州市人民警察学校、浙江省司法警察学校、浙江法律学校、杭州市法律学校;恢复举办浙江机械工业学校、浙江气象学校、杭州农业学校等10所。并有技工学校、职工中专、普通中学、少体校等改办的中专7所,以及由浙江燃料化学工业学校分设的杭州煤炭工业学校和杭州化学工业学校,浙江财政银行学校分设的浙江财政学校和浙江银行学校。期间,还有4所中等专业学校升格办大学,即:浙江冶金工业学校升格为浙江冶金经济专科学校,浙江商业学校升格为杭州商学院,杭州无线电工业学校升格为杭州电子工业学院,浙江财政学校升格为浙江财经专科学校。
二、办学体制的突破与校办企业的发展
“文革”结束时,杭州市的办学体制十分单一,几乎所有学校都是公办,其中大多数为政府办学,少量为部门或企业、事业单位办学。改革开放以后,为弥补全日制学校不足,满足一部分因“文革”而延误学业的企事业单位职工、社会青年的教育需求,一批由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办的业余学校相继产生,以成人教育、业余培训为主。以此为标志,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打破,开始建立起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新体制。
1979年4月,在浙江省副省长汤元炳倡导下,中国民主建国会浙江省委员会和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响应中共中央“广开学路,多方办学”的号召,由工商企业家詹少文等4人捐资10万元人民币,借开元中学部分校舍,率先创办杭州钱江业余补习学校,詹少文任校长,首开杭州市乃至浙江省社会力量办学之先河。1980年5月,民革浙江省委创办杭州长征业余学校。随后,省民进、省农工、省市民盟、市民革等民主党派,市侨联、上城区及下城区科协以及湖滨、涌金街道等相继创办业余学校。其间,市教育局于1981年5月发布《杭州市社会办学暂行管理办法》,对办学审批立案手续、审批权限、基本条件、教育教学、经费管理等作出规定,引导社会各界正确办学。到1982年底,社会力量办学发展到20所,学员4万多人。
杭州钱江业余补习学校作为全国第一所由民主党派办的业余学校,以为社会需要服务为办学宗旨,成为这一时期社会力量办学中的佼佼者。办学初期,为弥补十年动乱对一代青年的耽误,大规模开办初中文化补课班;商业系统财会人员短缺,则连年举办商业会计班和财务班;鉴于改革开放对外交流的需要,开设英语、日语会话班、出国口语班、国际金融结算班;为提高职工素质,又先后开设商业、电工和微电脑培训等。此后,又广开学路,实行横向联合,分别与杭州针织厂、杭州烟厂、杭州电力局供电所、商业局联办针织保全工培训班、技工培训班、电工培训班、商业技术培训班,与杭州工艺美术学校联办服装设计培训班,与省会计学会、杭大中文系联办高教自学辅导班,与杭大外语系联办英语托福班等。通过联合办学,既发掘社会办学资源,又增强自身办学能力。其办学规模从起初的456人,到1986年已发展成文科、理科、财政金融兼备,初等、中等、高等教育俱全,有25个专业、近200个班级、9500多名学员的综合性业余学校。1986年杭州市成人高中毕业结业统考中,钱江业余补习学校学员的文科数学、历史、地理科及格率分别为92%、86%、89%,高出全市平均及格率一倍以上;成人高考复习录取率达80%;会计基础专业辅导班学员,获得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该学科成绩第一名。一度兼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长的乌兰夫在中国民主建国会和全国工商联为“四化”服务经验交流会上号召:“要向钱江业余学校学习!各省、市,各群众团体都可以办这样的学校,为四化培养人才。”
在实现办学体制改革突破的同时,为弥补国家财力有限,教育经费的严重不足,杭州市开始通过发展校办企业来改善办学条件。1980年11月,杭州市校办工业公司成立,与市教育局生产科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加强对市属学校校办企业的管理和对全市校办企业的指导。各区、县也相应地设立校办企业管理机构。
1982年8月,教育部、国家计委、国家经委、财政部在北京联合召开第一次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会议。1983年,《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颁布。1984年,杭州地区在富阳召开勤工俭学工作会议。到1985年,全市校办企业777个,比1980年增加约一倍;总产值突破1亿元,比1980年增长2倍多;利润2000万元,比1980年增长166%,其中有607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建造教工宿舍4万平方米,如在杭十二中、学军中学等校建造教工宿舍,其资金的80%来自校办企业利润。
“文革”结束后,杭州市政府为改造危房和扩建校舍拨付大笔款项,各方人士也主动捐资助学。1976年后,市、县(区)两级政府部门大力维修校舍,平整活动场地,基本建设投资有较大增加。1976—1980年,投资881.9万元(包括省投资和区、县自筹资金)。1981年3月31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抓紧解决中小学危房倒塌不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问题的请示报告》,要求各地尽早解决中小学危险房屋的维修和翻建等问题。1981—1985年,投资增至2012.1万元,比“五五”计划增加128%。1976—1980年,市属中学共建造教学楼8幢,实验楼6幢,活动室3个,竣工面积为9.03万平方米。1981—1985年,市属中学和电大、市教育学院等共建造教学楼9幢、实验楼17幢、活动室11个,竣工面积12.73万平方米。在基建投资中,对重点中学、市教育学院、湘湖师范和严州师范的校舍建设作了重点安排。1976—1985年,市区6个区中小学基本建设投资共1608.1万元,竣工面积14.48万平方米;市属7县中小学基本建设总投资为2156.4万元,竣工面积20.56万平方米。到1985年止,市区中小学校舍总面积达79.5万平方米,为1949年的3.4倍。七县中小学建筑总面积236.69万平方米。
三、初等教育的基本普及
1980年12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在80年代全国应基本实现普及小学教育的历史任务,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进而普及初中教育。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了在农村经济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下,普及初等教育的任务和应当采取的方针、措施。同年,教育部发出《关于普及初等教育基本要求的暂行规定》,指出普及初等教育应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坚持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并提出了普及初等教育的基本要求。
杭州市教育局早在1956年曾根据中共中央发布的《农业发展纲要40条〈草案〉》和省教育厅普及小学教育规划的要求,决定普及初等教育,要求城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扩大施行二部制,以克服校舍不足的困难。以后在“大跃进”时相继举办民办小学,1963年又办起半农半读简易小学。“文革”结束后,1977年撤销工人、贫下中农进驻并管理学校的体制,城区小学由各区管理,农村由县、乡两级管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纠正冤假错案,恢复由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农村人民公社恢复中心小学领导管理体制,普及初等教育真正摆到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省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杭州市教育局针对农村公社中心学校,中、小学混合一体,一套班子、一块牌子,不利于提高教学质量,不利于普及小学教育的实际,要求各县(区)农村公社中心学校分开建立公社初级中学和公社中心小学。1981年6月,市教育局召开杭州市农村恢复和重建公社中心小学会议,会上临安县玲珑山公社、西湖区留下镇等中心小学介绍了经验。从此,农村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把恢复和重建公社中心小学的工作摆到议事日程上。临安县首批恢复和重建14所公社中心小学。同年8月,建德县单独建制13所公社中学小学,1982年又有8所公社中心小学建制。同年,富阳教育局发文撤消所有公社中心学校,建立公社中心小学。余杭县从1980年至1982年,全县公社(镇)分3批重建中心小学,调配年富力强的教师到学校领导岗位上,共任命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106名。萧山县、桐庐县、淳安县等也陆续完成恢复和重建公社中心小学的工作。其间,市教育局分别于1982年、1983年在临安、淳安召开的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并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对公社中心小学提出具体的要求,即公社中心小学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中要成辅导区内的教育行政、示范中心、教研中心和提供教师学习的资料中心。
在普及初等教育中,做好流失学生工作是关键。为此,市教育局明确要求学校应让每个适龄儿童都能“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市教育局初教科干部深入流生多的淳安县鸠坑、石屏以及临安县横畈等公社、村调查流生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如“半天不来问原因,一天不来上家门,二天不来报学校,三天不来报公社”,对确有困难的学生采取带弟妹上学、半日制、巡回教学和包教包学等,并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推广。
淳安县1982年有流生1400余人,流生率达3.3%。1983年,淳安县文教局集中一段时间抓流生工作,县、公社分管教育的领导和驻队干部与村干部及学校教师一起下村动员流生入学;建立流生责任制,县文教局对各公社的入学率、年流生率、合格率提出具体要求;实行教师工作责任制,对学龄儿童入学率在98%以上、读满五年的巩固率在95%以上、语数两科的合格率在35%以上、年流生率在2%以下的公社、学校、教师,给予表扬和奖励。该县大墅区白马、上坊公社中心小学教师对少数边缘山区的五年级流生实行包教包学;青溪区的金峰、富文、赋溪3个公社的96名教师对流生挨家逐户上门动员,有的甚至上门动员达10余次,最后只剩7名流生未动员成功,使年流生率从原来的3%左右降至0.4%。全县当年流生减少到400人,流生率降至1%,入学率达97.7%。
萧山县经济比较发达,但其半山区和水稻产区经济相对落后,小学流生也比较多,为此县政府下达《关于控制中小学生流失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坚决清退童工的通知》,将流生工作列入乡镇干部和学校工作考核范围,并作为教师岗位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该县流生率控制在0.1%以下。
临安县从1978年开始加速普及小学五年教育。县文教局采取隔年招生、交叉入学、高小适当集中、减少复式程度等办法,发动、依靠群众办学,山区教师创造“半天不到查原因,一天不到上家门,三天不到报中心(学校)”的留生工作经验。1980年2月,中共浙江省委工作会议要求认真总结推广诸暨县和临安县在省内率先普及小学教育的经验,发出“远学桃江,近学诸暨”的号召,此后进一步修订浙江省普及小学教育工作的计划,提出要在80年代实现全省基本普及小学教育的目标。1981年上半年,临安县恢复和重建14所公社中心小学。6月,杭州市教育局在玲珑山公社召开“恢复和重建公社中心小学”现场会。学校又采取减免学费和供应学习用品的方法,动员学龄儿童入学,进一步发展初等教育。1981年有190个大队免收学生学费、书簿费,占大队总数的34.2%,其中121个大队免收学费,15个大队免收书簿费,54个大队免收学费、书簿费。
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落实教师待遇是普及初等教育的重要环节。当时农村小学教师中有三分之一是民办教师,因此在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落实民办教师的待遇十分重要。各地普遍实行民办教师统筹工资制。余杭崇贤、富阳春江、建德邓家公社对完成任务好的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淳安县的严家公社各大队和学校订立合同,大队关心教师生活,解决好民办教师报酬,极大地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做好留扩生工作更积极。各公社还积极支持教师搞好业务进修,1983年初全市已有3000余名农村小学教师参加函授。富阳县组织教师开展教材过关活动。淳安、建德、临安、桐庐等县积极开展小学复式教学的研究,努力提高复式班的教育质量。与此同时,还认真整顿民办教师队伍,农村小学民办教师比例从1982年的34.36%下降到1983年初的25.79%;中等师范毕业生在小学教师中的比例从1982年的21.36%上升到1983年初的24.2%。
政府重视教育投入和民间集资办教育是普及初等教育的重要保障。萧山县义蓬区在1981至1983年的三年中,新建公社中心学校和村校的校舍建筑面积达1.7余万平方米,社队投资64.3万元,占总投资的60%。江干区彭埠公社红五月大队,群众集资办教育,小学和幼儿园均建起新的教学楼,仅小学教学楼投资4.8万元;1983年起又实行小学和幼儿园免收学费的规定;大队每年补贴教师工资7600元,学校办公费1200元;1983年该大队小学毕业生全部考取初中,及格率达100%。1984年,萧山县瓜沥区委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对全区教育工作进行了两次专题调查,先后察看了6个乡的15所学校,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坎山镇把原来打算建造镇政府办公楼的8万元经费用来建造教学楼,同时向镇属各村和乡镇企业集资,共筹资22万元,建造教学楼1400多平方米和教师宿舍400多平方米,使原来分散在三个点上的学生集中到中心小学,1985年该中心小学毕业生在升初中的统考中,语、数两科平均及格率为94.32%,居全区第一;富阳县受降乡共投资4.5万余元,新建乡中心小学的教学大楼和教工宿舍。西湖区留下镇的所有小学都建起新房,做到村里最好的房子是学校。临安县各区、乡,以“国家拨一点,集体筹一点,勤工俭学解决一点”的办法,先后兴建26万平方米校舍,并修建大批学校危房。
至1983年12月,临安县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8.9%,在校学生的年巩固率达99.4%,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率达99.5%,12—15周岁少年儿童的初等教育普及率达96.47%,成为浙江省首批基本普及初等教育的先进县之一。《人民日报》、《人民教育》、《光明日报》曾先后报道过临安的普及教育工作。《临安县是怎样普及小学的》一文被编入1949—1984年《中国教育年鉴》。[1]1984年春,江干区成为杭州市第二个、浙江省第三个基本普及初等教育和基本扫除文盲的县(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31%,巩固率达98.97%,毕业率达95.14%,普及率达95.93%,12—40周岁的少、青、壮年的非文盲率达88.5%。其中彭埠小学“四率”均超过省规定标准。1984—1985年,余杭、富阳、萧山、桐庐、建德、淳安等县及城区各区全部通过合格验收,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普及小学教育的标准。1985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29%,在校学生的年巩固率达99.83%,小学毕业率达98.75%,12—15周岁少年儿童的初等教育普及率达97.48%,完成了普及初等教育的任务。由此,杭州市于1985年经浙江省政府验收合格,成为全省第一个基本达到普及初等教育的市。
1976—1985年间,由于人口出生率下降,学龄儿童减少,因而学校数、班级数、学生数、教师数(城区除外),均呈下降趋势。1985年,杭州市区小学共268所,2239班,在校学生81604人,教职工5718人,其中专任教师4853人;全市共有小学4286所,12975班,在校学生414839人,教职工20945人,其中专任教师18145人。1985年,学龄儿童入学率市区为99.97%,全市为96.37%。
四、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自1979年五四中学、红星中学率先举办职业班,开启中等教育结构改革以后,杭州职业高中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受到了一些外部环境的严重制约,以致除少数专业外,多数职高专业常常招生不足,毕业生出路也成问题。
1983年12月20日至2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就教育事业发展与教育结构改革,发展职业教育问题进行讨论。1984年6月21日,市政府转发市计委、市劳动局、市教育局等单位《关于加强和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今后招工,凡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工种,要先从职业班毕业生中招收,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杭州的部分中学从1984年秋季起,执行《浙江省第二类全日制六年制中学教学计划》。其主要特点是:加强劳动教育;初中不设外语,高中一年级设外语,高中二年级、三年级外语选修;高中二年级、三年级除必修课外,分设两种选修课,选修课甲用于加强主要文化课;选修课乙用于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内容从实际出发,面向当地生产和服务行业。同年,杭州市清河中学开办职业高中班;江滨中学创办江滨职业中学,高中改为职业教育;杭州八中改为杭州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及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江干区从1984年起先后开办8个专业11个高中职业班,为乡镇输送了一批急需人才。西湖区于1984年创办的九溪职业中学,先后开办花卉盆景、旅游服务(烹饪)、服装、财会、护士、制伞等专业,并与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联办了多期短训班,走面向社会,面向经济建设,多形式发展职教之路,还对回乡高初中毕业生和当地村民群众开展多层次、多门类、多形式的实用技术培训。
到1985年秋季,杭州市区有普通中学69所,在校学生56663人;职业中学10所,另有19所普通中学开设职业高中班,在校学生4971人。职业中学学制2至3年,2年制一般限于饮食服务、保安、市场营销、种植、养殖等专业。1979年至1985年,职业中学共有毕业生2300余名,绝大部分经劳动部门推荐走上工作岗位。
在市区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同时,为加快农村职业学校的发展步伐,中共浙江省委于1983年初召开工作会议,对改革和发展农村教育问题进行专题研究。4月,省政府发出《关于改革和发展农村学校教育的决定》,指出“农村经济建设所需要的各种人才,除了由国家培养和输送一部分外,大量的中级技术人才和初级技术人才应由各地、市、县自己培养”,“当前改革农村中等教育结构的重点是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调整普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的比例关系。”11月,省委、省政府批转《全省普通教育工作会议纪要》,再次强调:“一定要充分认识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果断措施,使职业技术教育在短期内有一个较大的发展。”杭州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协调关系,使农职业教育得到较快发展。余杭县将良渚中学改为县农技中学,开设二年制农业专业,招收100名学生;还在乔司中学创办三年制建筑设计专业,招生49人。富阳县创办县农技学校和农业中学,在县属中学附设职高班,在农村初中附设了3+1职业班。淳安县早在1982年就恢复了金峰农中,1983年又创办县农业技术学校,同时在淳安二中、汾口中学、临岐初中附设职高班。到1985学年,杭州市已有独立设置的农业、职业高中17所,162个班级,在校学生6896人,开设专业30多个,学习年限为2—3年。萧山、桐庐、建德3县还办有农业职业初中,共17个班,学生719名。
与职高发展相平行,中专、技校的办学体制也有了新的发展。1983年3月,教育部通知,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应逐步增加初中毕业生的比重,原来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学校,不要改招高中毕业生;新办学校除特殊专业外,应招收初中毕业生。1984年,浙江省政府批转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发展和办好技工学校的报告》,要求各地、各部门通过调整和改革,使全省的技工教育有一个较快的发展,并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以培养一支宏大的有较高素质的工人队伍。1984年成立的杭州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实行收费走读;萧山乡镇工业学校由萧山市委、市政府集资240多万元于1984年6月创建,是全省第一所为乡镇工业培养人才的中等专业学校。这两所学校的学生均不转户粮关系,毕业后国家承认中专学历,不包分配,由学校推荐给用人单位择优录用。至1985年秋,杭州共有中等专业学校36所,其中部属学校7所,省属学校22所,市属学校6所,县属学校1所,在校学生共计11933人;技工学校31所(含校址在萧山、桐庐、建德的4所省属学校)34个专业,在校学生4991人。
五、社会力量办学的勃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实行
1983年12月20日至2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专题讨论贯彻“两条腿走路”方针,搞好社会办学和集资办学。1984年4月,市政府颁发《杭州市社会办学管理暂行办法》,对办学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应具备条件等作了明文规定。至1985年底,杭州市区社会力量创办的业余学校有35所,其中民主党派办学15所,机关、团体办学16所,街道、居民区办学4所,学员5.48万人。有专职办学人员(主要聘请离退休干部、教师)291人,专职教师48人,另聘兼职教师1297人。1979—1985年,累计毕结业8.4万多人。社会力量办学成为这一时期杭州成人教育的重要形式。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一大批在“文革”中被耽误学业的青年、职工在完成文化技术补课以后,进入民办的广播电视大学辅导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班继续学习。民办大学也开始兴办。1984年8月,浙江省政协倡议筹办浙江社会大学(今浙江树人大学),中华国际技术开发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筹办中华高等专科学校,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浙江省最早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这两所大学经省政府批准开办,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学生自费走读,国家承认学历,毕业生不包分配。
浙江社会大学创办于1984年8月。是时,省政协许多科技教育界的委员认为,浙江自古来人杰地灵,浙江人也素以精明能干而闻名于世,然而因历史原因浙江省高校数量少,培养的学生数不能适应浙江经济建设的需要,且使不少参加高考成绩较好的考生因招生名额的限制而得不到入学的机会,这对浙江省是一个很大的损失,对浙江省民众也是一个缺憾。希望由省政协牵头,办一所民办的高等学校,为浙江省培养急需的建设人才。由此,省政协副秘书长倪保珊、孙延年、冯孝善、毛树坚等4人向省政协联名起草关于创建一所民办大学的《倡议书》,得到政协主席王家扬的支持,经主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成立办学筹备组,由省政协副主席周春晖任组长,王承绪、倪保珊任副组长,借用省政协(湖滨路22号)办公室一间,开始办学筹备工作。9月11日,筹备组起草《求是大学建校方案》,后经研究以“武林”是杭州的别名而改名“武林大学”,并于1984年10月11日由省政协向省政府提交《关于请求批准武林大学建校方案的报告》。12月5日,省政府下发浙政发[1984]268号文件《关于筹建武林大学的批复》,指出:“同意省政协依靠省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力量筹建一所民办的武林大学,并由省政协进行领导管理,纳入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先办专科。学生入学参加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行收费走读,国家不包分配,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承认学历,学校办学经费自筹。”鉴于当时社会上习武之风盛行,“武林”易被人误会为武术学校,1985年2月26日,经省政府同意,再度改名为“浙江社会大学”。4月14日,浙江社会大学成立大会暨首届董事会在杭州大学隆重举行,会议通过董事会章程和学校章程,选举王家扬为董事长,邀请李丰平、王宽诚为名誉董事长,省委书记王芳为名誉校长;聘任周春晖为校长,倪保珊、毛树坚为副校长。学校从建校之初就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在浙江省教育系统中率先实行全员聘任制。学校成立后的专业设置,一开始就强调面向市场,培养为改革开放服务的人才,从对外开放的扩大、外资外商的涌入和杭州风景旅游城市建设因素考虑,学校首先开设英语(外贸)专业和园林(绿化)专业,首批招生105人。9月8日,学校首届开学典礼在杭州电子工学院电教楼举行。后考虑社会大学的名称容易与非正规的业余大学相混淆,校首届二次董事会建议更名为“浙江树人大学”,既体现百年树人的办学宗旨,又有纪念鲁迅(周树人)之意。1985年12月27日,经副省长李德葆批示,学校正式更名为“浙江树人大学”。
在发展学校教育的基础上,1984年,浙江省开始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2月,成立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5月,杭州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陈端兼组长的杭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唐华珩兼主任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简称市自考办。接着,各县区也相继建立自学考试机构。市自考办成立后立即开展宣传发动、组织报名、编排试场等组考工作,当年10月首次接纳9358人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中市区6452人,七县2906人,开设汉语言文学、数学、英语、党政干部专修、商业企业管理、统计学6个专业,次年增设法律、会计基础等专业,全年举行两次自学考试。到1985年累计报考3.4万人,单科及格2.4万科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被“文革”耽误的一代人和没能进入普通高校的学子圆了大学梦,为无数有工学矛盾的在职人员提供了继续深造机会,为社会成员参加非学历证书考试、提高专业技能提供了广阔的天地。自学考试“开放、灵活、投资少、效益高”,考风考纪严,考试质量高,为社会公认。1987年上半年,杭州有了首届高教自考大专毕业生,计680人,以后逐年增加。
为满足社会对多层次、多样化的人才需求,杭州市先后开设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证书考试、剑桥少儿英语等级证书考试、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等28个种类的非学历自学考试。还独立开办中职自学考试的改革试点,依靠中专自考开展中专层次职业技术教育,先后开设工业和民用建筑、市场营销、计算机应用、现代文秘、电子商务等12个专业,参加考试人数达 1.45万,有3755人取得中专毕业证书。1985年,经省教育厅同意,杭州市教育局举办中师自学考试试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尤其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机构建制调整、教育结构改革、学校布局调整和规章制度建设逐渐深入,杭州的教育体制迈开了改革的步伐,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继1983年临安县率先通过省基本普及初等教育的合格验收后,1984年至1985年,城区及各县全部通过省普及初等教育的合格验收,杭州成为全国普及初等教育市。至1985年,杭州市有幼儿园1743所,在园幼儿115766人;小学4286所,在校学生414839人;中学474所,其中高中和完中109所、初中365所,在校学生244399人;中等专业学校(含中师)43所,在校学生16527人;技工学校31所,在校学生4991人;职业高中29所,加上附设职业班,在校学生共11867人;高等院校26所,在校学生39700人。自1977年恢复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后,到1985年杭州市共有10954名高中毕业生升入全国各类大专院校学习。
在这一进程中,人们在应当尊重知识、尊重知识分子,应当发展教育上恢复了常识;但在什么是好的教育、如何在新的起点上发展和改革教育等深层次的问题上,受历史条件的制约,尚未建立起新思维,更多的是恢复“五十年代”模式。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开展,教育观念及教育发展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日益突出,为此,与经济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相配套,《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于1985年颁布,指出我国教育体制存在的弊端,提出要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改革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它力图使各级各类教育能够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多方面需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社会各方面和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国教育事业更加生机蓬勃地发展。杭州教育由此进入以改革促发展的新阶段。
(执笔 高 宁)
[1] 1986年9月,国家教委授予临安县“全国基础教育先进县”称号,临安县成为全国100个基础教育先进县之一;1988年11月,国家教委又授给临安县“全国扫除文盲先进”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