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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企业推行经济责任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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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企业推行经济责任制改革

 

杭州市贸易局

 

根据中央“城市经济体制要改革,商业要先行”的精神,市委、市政府以搞活企业、发展流通为重点,率先在商业企业推行经济责任制。在国营大中型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国营小型企业推行“改、转、租”经营制。商业企业通过这项改革,面貌为之一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提高,促进了商品流通发展和市场繁荣。

一、改革经营管理试点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试运行

杭州商业企业改革,从搞活企业开始,到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由点到面、点面结合展开,逐步深入完善。19846月,市政府下达了《关于国营商业企业推行和完善经营责任制的意见》。为了探索增强企业活力的新路子,在市委书记厉德馨的直接关心和指导下,市政府决定选择在杭州商界有代表性的解放路百货商店、杭州食品商店、杭州酒家等6家企业进行改革经营管理的试点。

经营管理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改革干部管理制度、企业劳动人事制度和工资奖励制度三个方面。

首先是改革干部管理制度,实行经理负责制。为了破除干部领导职务的终身制,克服干部选拔上的弊病,真正使人才脱颖而出,6家企业都实行了民主选举经理。通过民主选举经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教育,在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普遍提高的基础上,按照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原则,由职工民主选举经理。民主选举产生的经理,遵循干部“四化”要求,进行“组阁”,由经理提名、上级批准。这些企业经民主选举和“组阁”,共产生正、副经理18人,其中党员占4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0%,有专业职称的3人,平均年龄35.3岁。企业新的领导班子中有经营型干部,也有管理型干部,年龄呈梯形状态,结构较为合理,更重要的是,新班子成员富有开拓精神,得到了广大职工的信赖。

由经理提名“组阁”,是实行经理负责制的重要内容。为了改变过去党政不分,领导多头指挥的现象,试点企业开始建立和实行“经理统一指挥、支部保证监督、职工民主管理”的新型领导体制,从而使企业党、政、工组织职责清、任务明、制度严,指挥系统畅通,工作效率提高。

其次是改革劳动人事制度,实行干部聘用制、职工合同制。六家企业对店管干部由经理聘用,职工签订合同。六家企业经理共聘用商店正副科长、部经理、主任和柜组长共83人,其中留用的54人,新上任的29人;聘用期限一至二年,可以连聘连任连用。从聘用结果看,企业干部比原来更团结,也更富有朝气。企业对干部实行聘用制后,凡未聘任的,自行免去原任职务,不再享受干部待遇,但原已转干的可保留干部身份;对年老体弱者,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这样,基本实现了干部能上能下,打破了干部 “终身制”。

与此同时,试点企业改革劳动用工制度,实行了职工合同制。由于这是一项新的制度,引起了职工的普遍关心。在签定合同之前,由柜组长在店内挑选自己柜组的职工。合同制的实行,增强了职工的信誉感和责任心,同时也赋予组长以自由选择人员的权力,能比较合理地调配劳力;用工制度的改革,使人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变化,有利于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是改革工资奖励制度,完善经营责任制。试点企业为改变分配吃“大锅饭”的现象,普遍实行了职务、岗位工资制。职务和岗位工资的多少,视企业完成的实际情况、干部职工尽职尽责情况而上下浮动。贯彻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按劳分配原则,为继续实行和完善企业经营责任制和改革分配制度打下了基础。

经营管理试点改革增强了企业活力。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使企业迸发出新的活力,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6家试点企业都积极挖掘潜力,开拓流通渠道,扩大业务范围,经济效益显著提高;通过改革,充分体现了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六家试点企业在组织工作上破除了“论资排辈、少数人选人”的传统做法,成功地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了一些具有开创企业新局面的年轻经理,反映了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实践证明,民主选举经理是发现人才、起用人才的好途径;通过改革,试点企业的服务质量也有了提高。试点企业把服务态度、服务项目同企业和职工利益挂钩,大大提高了职工改善服务态度的自觉性,社会服务的效果也比以前好了。

在抓好6家企业经营管理改革试点的同时,从19845月开始,市政府在全市的国合商业企业全面推行了以承包为主要内容的经营责任制。参加这一阶段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运行的企业,包括市商业局、市二商局、市供销社系统的公司(站、厂)27家,区有独立核算企业1078家,干部职工36951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500家,职工22362人,集体所有制企业578家,职工14589人。

在这一时期,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推行,在形式上各有不同。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责任制的形式主要有:一是奖利挂钩、按利润发奖率提奖;二是包利定奖、超利分红、少利扣奖的承包经营;三是亏损定额、减亏分成、超亏补贴的形式。此外,还有少数企业分别实行利润拆帐,营业额和利润双提成,利润承包、减利扣奖、增利分成等形式。集体企业经营责任制的主要形式有:利润承包、奖利挂钩、超额分成、缺额赔补;全额利润提成或税后利润分成;全额利润提成、亏损赔补;集体承包、盈亏自负、费用自理、分配自主;营业额、利润双提成;全额利润拆帐;营业额拆帐。

国合商业企业实行经营责任制,由于责、权、利相结合,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统一,职工劳动所得同劳动成果相联系,有效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经济效益明显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也有了改善。198410月的统计表明,全市批发企业的销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2.87%,实现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21.7%;全民零售商业和饮食服务业营业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2.2%,实现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13.4%;集体零售商业和饮食服务业的营业额和实现利润也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5.3%43.8%

经过半年多的改革试点和试运行,198411月、12月,市贸易办公室对点和面的改革情况分别进行了专题调查,向市委、市政府作了《改革管理制度增强企业活力—商业6个改革试点情况汇报》、《本市商业系统进行经营责任制情况的调查汇报》,较全面地总结了商业企业改革初期的工作,肯定试点企业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商业企业在推行和完善经营责任制的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企业内部的承包责任制还不够落实,有的企业管理工作还跟不上。在奖金分配上也没有明显拉开差距,仍然存在着平均主义、“大锅饭”的情况,不利于调动干部和职工的积极性;二是企业还缺少应有的自主权。有的企业主管部门还没有把应该放的“三项基金”放给企业,企业必需的生产、经营性开支,仍然受到主管部门的种种限制。在招工用人方面,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大幅度增长,劳动力却得不到相应的补充,企业不能根据实际需要招工;三是经营责任制缺乏连续性,干部职工怕政策多变,许多企业缺乏长远打算,多讲眼前“实惠”;四是由于对国营大中型企业普遍实行的是“利润提奖率”政策,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鞭打快牛”的情况,影响了部分先进企业的经营积极性;五是企业内部经营承包后,有的对柜组和个人考核偏重于经济效益指标,忽视了社会服务效果指标,因此在执行供应政策和价格政策、遵守职业道德以及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

针对出现的这些问题,市贸易办公室对国营大中型商业企业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经营责任制问题提出意见:一是凡在企业内部还没有建立经营责任制的,必须在1984年底建立起来;建立了经营责任制的企业要总结经验。二是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放权,在业务经营、劳动人事、利润分配等方面,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三是对实行了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必须要有严格的考核,而且必须把经济效益和社会服务效果结合起来,并把社会服务效果放在首位。四是在政策上鼓励企业领导人搞好经营。五是要求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领导,要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把商业的经营权交给企业,但要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对全市的商业活动进行管理、监督、调节和服务。

二、两轮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推行

在经过两年试点及面上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试运行后,从1987年开始,杭州市对国合大中型企业进行了第一轮承包经营责任制。

1987724,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钟伯熙市长主持,李志雄、华丽珍等副市长出席。会议讨论决定在全市工商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会议强调,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必须坚持“包定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在确保国家、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和企业发展后劲的前提下,把企业利润的增长与职工收入的增加挂钩。会议要求,商业系统在8月份要选择部分企业进行试点。9月和10月,要完成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制定,并同所属的预算内各企业一个一个地签订承包合同,在年底之前要把承包方案落实到企业。会议决定,整个工作,按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具体工作由市政策协调小组牵头负责,协调小组由李志雄、王纪中、华丽珍负责,近期内要做好小组成员的充实加强工作。83日,市政府批转市贸易办、体改办等单位 《关于在国营大中型商业企业推行承包责任制报告》的通知。通知指出:“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是改善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后劲,充分调动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积极性的有效途径。各部门都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规定,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注意研究承包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加强分类指导,抓好成功率。”

市贸易办等单位的报告认为,经过几年来商业体制改革工作,全市已经初步形成了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的商品流通格局,横向联系有了扩展,企业活力有所增强,促进了市场的活跃、繁荣。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不够,“大锅饭”还未真正打破,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还很薄弱,政企职责不分的状况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报告强调,多方面的经验表明,在目前条件下,国营商业企业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是探求解决上述问题的较为有效的途径。据此,报告对承包经营责任制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是承包经营的指导原则:实行承包经营,旨在坚持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的原则,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机制;必须处理好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的关系;扶持重点,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是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形式:对经营情况好,经济效益稳定增长的商业企业,实行“确定基数,逐步增长,超缴部分按比例返回”的办法;对经营情况正常,经济效益一般的商业企业,实行“确定上缴基数,超缴部分按比例返回”的办法;对因客观影响,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的少数企业,可以酌情确定上缴税利承包基数,完成承包基数的适当减免调节税,超过承包基数的部分,按核定比例回给企业;对政策性亏损企业,在做好原有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因开拓和发展其他经营业务获得的利润,除按规定上缴财税外,核定一定的比例用于弥补政策性亏损及企业留利。

三是承包经营中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要立足挖掘潜力,防止行为短期;分配必须打破“大锅饭”、平均主义;严格执行政策和职业道德;企业必须实行经理负责制;严格遵守合同。

四是方法步骤。坚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防止一哄而起。在市政策协调小组的指导下,各主管局要有分管局长负责,由体改、企管、财务、劳动工资等部门组成工作班子,进行具体工作。

市区大中型商业企业的第一轮承包经营责任制从19878月份开始实施。当年底,全市40家市属国营大中型商业企业有28家签订了承包合同,占大中型企业总数的70%。承包经营的基本原则是:包定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欠收自补,风险和利益一致,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承包的形式多样,根据企业经营状况,主要有4种承包形式:一是营情况较好,经济效益稳定增长的企业,实行“确定基数、逐年增长、超缴部分按比例返回”;二是经营情况正常,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实行“上缴税利包干、超收分成”;三是因客观因素影响,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的企业,实行“目标税利承包、超额分成”;四是政策性亏损企业,实行“亏损计划包干,或亏损递减包干和补贴定额包干,减亏分成”。结合4种承包形式,在企业内部也进行了一系列配套改革,主要有:划小核算单位,将承包指标层层落实分解到各批发部、柜组,直至个人,同时既考核企业经济指标,又考核社会服务效益指标。改革分配制度,变单一的计时工资制为结构工资、效益工资、浮动工资等多种形式,扩大“活”分配的比重,奖勤罚懒,拉开档次。加强内部管理,修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改革用人制度,对中层干部实行招标、选聘;对职工试行优化组合、择优上岗。

商业企业通过承包经营责任,初步理顺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基本经济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的作用,收到明显的效果。28家企业当年实现利润4328万元,比上年增长34.4%;上缴税利2982万元,比上年增长21%;企业从超支中增加留利198万元。

1990年,市区大中型商业企业完成第一轮承包经营任务。40家大中型商业企业中,批发企业14家,零售企业26家。第一轮承包经营企业上缴税利总额基数为2.1亿元,实际完成上缴2.4亿元。商业承包兼顾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保证了国家收入的增长,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4年中,商业企业超包使国家财政增收3372.93万元,冲减返回企业超包分成后,财政实际多得1126.21万元。商业承包企业留利总额共达1.2亿元,平均每年增长5.6%。承包企业人均留利4590元,比承包前的1986年提高55.1%。承包企业的职工收入也有了较多的增长,40家企业人均年奖金为1025.5元,比1986年增加81.2%。

1991年开始,市区大中型商业企业实行了第二轮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期为三年。

1990926,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经市政府同意的《市贸易办等部门关于杭州市大中型国营商业企业第二轮承包经营责任制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概述第一轮承包经营情况,提出第二轮承包经营实施意见。二轮承包主要内容为“三包一挂”,即包上缴利润、包企业发展、包市场责任,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包上缴利润,即对盈利企业实行计税利润基数递增,超额分档分成。对政策性亏损(或补贴)定额包干,减亏分成,超亏自补;包企业发展,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进度,企业营业场所的装修、翻建、新建项目的进度,企业固定资产增值和流动资金自补目标;包市场责任的主要内容有执行国家商品流转计划,遵守物价、计量、卫生、商品质量、市场供应、工商管理和财政税务等法规和政策责任。实行重要商品的定额储备、稳定市场、保障供给的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的责任;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主要形式包括工资总额同上交税利挂钩,工资总额同税利挂钩,等。《实施意见》还对承包基数和期限、利润分配政策、承包方式和经营者的确定、承包合同、承包的配套改革及承包的落实工作等都作出了详尽规定。

二轮承包的市属国营大中型商业企业共31家,实行承包计税利润总基数为5141.3万元。为了更好地发挥承包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市贸易办对承包的政策作了调整和完善:一是核定承包基数和逐年递增率时,充分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前期承包的完成情况及技改投资需求,逐户协商,合理确定,尽可能缓解企业间的苦乐不均,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后劲,为国家多做贡献。31家承包企业1991年至1993年承包标的的环比平均递增率为4%;二是企业经营者队伍保持了基本稳定;三是商业社会效益和企业内部改革状况作为重要内容考核;四是管理措施衔接配套,承包采用了规范文本,规定了“三包一挂”考核指标的具体内容,建立了承包风险基金、企业工资后备金、奖惩风险金及承包审计制度,规范了经营者与职工的收入分配关系,以增强企业的负亏能力,强化承包约束机制;五是鼓励技改还贷任务重的企业用超承包利润在税前还贷,减轻企业还贷压力。

1991年底,共有25家企业超额完成承包任务,未完成的有6家。按31家企业统算,全年商品销售为208598.79万元,比上年增长8.69%;实现利润6075.58万元,比上年增长13.61%;完成计税利润5649.88万元,比商业承包总标的增长9.89%。此外,还有3家市属商办工厂实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全年实现计税利润788.83万元,比573万元承包标的,超包增长率为36.67%。

同年,对17家因各种原因暂时难以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市属国营大中型商业企业实行了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与指标原则上与承包企业相同。时间一年一定。根据既给压力又有动力的原则,企业实现利润指标分为基数、必成数、期成数3挡。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企业,由主管局根据经济效益、发展后劲、市场责任和内部管理的各项要求,于上半年下达考核指标和办法,年终考核,奖罚同幅。年底,7家企业实现利润超过了期成数的指标,4家企业完成了必成数指标,5家企业超过了基础数指标,1家未完成考核指标。17家企业全年实现利润总额2218.92万元,比基数总额增长71.72%,比必成数总额增长24.94%,比期成数总额增长5.51%,比上年实绩增长2.43%。

杭州市商业企业从1992年起重点实行“四放开”,1993年进入产权制度改革。

三、小型商业企业推行“改、转、租”经营制

在对国合大中型商业企业进行以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的体制改革的同时,针对小型商业企业的“改、转、租”经营体制改革,也在杭州得到了顺利推行。

杭州市的小型商业企业点多面广,大多经营一些利薄而又为人民群众所必须的日杂百货、油盐酱醋、食品点心等。长期以来,由于行政主管部门对这些小商店管得过多,卡得过严,使它们缺乏内在的活力和动力。“改、转、租”经营制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种有益的尝试,是实行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一种形式。

19847月,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关于当前城市商业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报告”,明确提出小型商业、饮食服务业改革的根本出路,在于把这些企业搞活,实行“改、转、租”。由此,杭州市开始探索小型商业、饮食服务业改革的路子。当年10月,市政府作出规定:对年利润15万元以下的国有小型商业、饮食服务业企业可以改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和转为集体所有制,执行集体企业的财务税收制度,实行集体管理办法。文件下达后,立即得到商业职工的普遍拥护和响应,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就掀起了小型企业“改、转、租”的热潮。从198412月到19853月的短短4个月中,市区有309家国有小型企业实行了“改、转、租”,占市区小型企业总数的94%。其中,改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95家,直接转为集体所有制的212家,租赁给个人经营的2家。小型企业的改革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是,由于当时对租赁经营的一些具体问题没有很好的解决,租赁的面就很窄,迈的步子就很小。到1987年,全市648家国营小型商业企业中有474家实行了“改”和“转”,占73.15%。这些企业初步摆脱了过去那种以“统”、“包”为特征的国营企业管理模式,增强了经营上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同时有900余家集体企业也恢复了集体企业的管理办法,不再用管理国营企业办法来管理集体企业。

为了进一步放开搞活小型零售商业、饮食服务业企业,1986 9月,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小型零售商业、饮食服务业企业实行租赁经营的规定》。规定对租赁的范围、条件、形式、方法、义务、责任、权益、国家资产、财务税收、职工身份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

为确保租赁工作的有序推进,1986年和1987年,市政府两次召开租赁工作会议进行宣传发动,明确工作目标和相关政策,华丽珍副市长两次都出席会议并讲话,起到了政府引导、政策扶持、推动发展的重大作用。第一次会议突出了五个问题:一是国营小型商业改革的回顾,小型企业改革迅速发展,跨出了可喜的一步,并取得了成效,解放了生产力,提高了服务质量,加强了企业管理。二是小型企业改革目的意义。企业实行租赁经营,可以使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得到分离。能够充分发挥小型企业灵活多变、适应性强的优势,有利于搞好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能够促进主管部门的管理体制和管理作风的改革。三是发展企业租赁必须破旧观念,树立是前进不是倒退、是主人不是帮工、集体企业职工与国营企业职工同样光彩、是锐意改革不是卸包袱的新观念。四是加快步伐把商业体制改革引向深入。五是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要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实际的租赁方案;允许租赁企业扩大经营范围;分配上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各级要加强领导,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把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第二次会议突出了四个问题:一是强调巩固、完善小型商业企业的租赁经营是商业系统增产节约的一项重要任务。二是充分肯定半年多来小型企业租赁经营成效显著。三是指出了当前租赁工作存在的问题。四是完善和深化了租赁工作的几点意见:明确租赁经营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一种好形式;职工仍是企业的主人;正确处理好企业积累和分配的关系;要普遍推行招标租赁;处理好上级主管公司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遵守商业职业道德;把租赁制与租赁人的租赁期目标管理制结合起来,把全市的租赁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到19876月,全市小型企业总数为1577户,其中国营企业648户,实行改转租564户,占87.3%,(其中市区为385户,实行改转租的348户,占90.4%);集体企业929户,实行租赁和承包经营的773户,占83.2%,其中市区为669户,实行租赁和承包经营的653户,占97.6%

租赁经营有效地提高了小型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能力,企业行为日趋合理。根据对1986年至1989年实行租赁经营的564家企业的调查,1989年底企业资金已达1.09亿元,比租赁前的7101.37万元增加了3840.87万元,增幅54.09%,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4.74万元,增长35.19%;流动资金增加1859.49万元,增长52.62%;留利基金增加1299.9万元,增长1.08倍。租赁还使奖金和效益挂钩浮动,消费基金的增长得到合理和有效控制,保证了企业留利的大部分用于生产经营。1989年租赁企业人均劳动效率比上年增长7%,百元利润奖金含量比上年减少2.72元。

小型企业租赁期一般为三年。1989年,许多企业租赁期满。根据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要求,对租赁经营的条件和范围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办理续租和延长租赁期的手续,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退出了租赁经营,一批优势企业承租经营劣势企业,同时发展一批新的租赁企业。同时,对租赁企业的政策、措施进行了进一步地完善配套。在保证租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的前提下,对某些具体政策措施按照治理整顿需要作了补充和调整。6月召开的全市商业工作会议和12月召开的商业租赁工作会议,研究讨论了租赁政策的完善问题。市政府11月发布了《杭州市小型零售商业、饮食服务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规定》,对租赁程序、租赁合同、权利和义务、收益分配和债务处理等作了48条规定。政策措施的配套完善,为租赁经营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杭州小型商业、饮食服务业企业实行“改、转、租”经营制的成效得到了国务院的充分肯定。198611月,国务院在杭州召开了七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座谈会,田纪云副总理充分肯定了杭州市的租赁工作,并把杭州市的做法概括为“三个不变”、“一个分离”。“三个不变”,即企业租赁后所有制性质不变、国家得大头不变、职工身份不变;“一个分离”,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田纪云副总理还视察了青春食品商店,接见了几位承租者并与他们进行了座谈。

商业部对杭州市的小型企业租赁工作也非常重视,派出商业经济研究所学者、专家来杭进行了一个月的调研,写出了《租赁制对国营商业企业的适用范围及其完善初探—杭州市国营小型商业企业试行租赁经营的调查研究》。调研报告把实践提升到理论高度,主要内容是:杭州市租赁经营概述,阐述了租赁经营后的变化,如经济效益明显增长,社会效益提高;该文也分析了成功的原因,如责任约束“硬化”和形成了有效的责任中心、企业经营自主权落到实处、利益目标成为推动企业良好运行的动力。小型国营商业企业租赁经营,具有鲜明的特征,改革的出发点是两权分离和搞活企业,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不变、职工仍然是企业的主人、承租者还是社会主义企业的管理者、承租者与职工的关系是新型的合作分工关系。报告分析了租赁经营对国营商业企业的适应性和局限性,指出租赁经营局限于小型企业,不适应于大中型企业。还需要着力研究和妥善处理好几个问题,如选好承租人、合理确定租金、企业发展、承租人与职工的关系、政府对租赁企业的服务与管理等。

实践证明,市委、市政府在商业企业的改革中,对国营大中型商业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对小型零售商业、饮食服务业企业实行租赁经营制的决策是正确的,改革走在了全国的前列。这一决策对于以后进一步放开搞活大中型国有企业、进一步放开搞活小型零售商业和饮食服务业企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执笔  翁至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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