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五反”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调整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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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5月,杭州市解放时,全市有私营工商业18452户(其中工业仅占8%),资金约3684万人民币,工商业者、小业主28005人,包括他们的家属、子女近13万人。当时私营工业总产值、私营商业零售额、私营批发商批发额占全市总额的比重分别是91.53%、93.57%和77.67%。私营经济在杭州市国民经济中占有主要地位。由于国民党的腐败统治,经济崩溃、物价飞涨,当时私营工厂大部分停工,商业经营处于混乱状态。
为迅速恢复经济,发展生产,5月7日,市军管会发出了第一号布告,宣布保护民族工商业、没收官僚资本的城市政策。5月9日,为了稳定市场金融,建立新民主主义经济新秩序,市军管会第二号布告又宣布人民币为统一流通的合法货币,并规定了当时伪“金圆券”兑换人民币的有关政策。市军管会还根据私营工商业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工商业者的工作。5月22日,市军管会主任谭震林召开了有私营企业厂长、经理和经济学家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详尽阐述党中央关于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各项政策,指出当前最主要的任务是发展生产。军管会及尔后的人民政府工业、贸易部门先后采取加工、交换、订货、收购等形式,扶持私营工业生产棉布、毛巾、肥皂、纸张、绸缎等人民生活必需品。并帮助解决原料供应和产品销路问题。同时,市军管会和市人民政府还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银元贩子和其他投机活动。国营贸易公司则采取低价配售米、面、盐等生活必需品,并用浙盐从江西换回大米投放市场,平抑粮价,稳定市场,为私营工商业正当生产经营创造条件。此后,私营工厂相继开工,丝织工业大部分恢复生产,染织布业8月份的产量超过解放前月产量的70%。
10月31日,杭州市军管会公布实施《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和《关于处理劳资争议暂行办法》,对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复工复业、劳动时间、工资标准、女工生活、福利待遇等都作了原则规定,指出一切劳资纠纷的解决,都要符合“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并把私营企业纳入了国家的生产计划。同日,《浙江日报》以《正确贯彻处理劳资关系的法令》为题发表评论,指出这两个法令是“根据劳资两利,发展生产的方针制订的,对劳资双方都是有利的”。
一、第一次工商业调整
1950年3月,政务院《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贯彻实行后,全国物价渐趋稳定,为恢复发展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旧的经济秩序被打破,新的经济秩序尚未完全建立;虚假购买力消失,人民生产水准还较低下,杭州工商业面临新的困境。当时18个主要工业行业2504家企业中,歇业的有1139家,21个主要商业行业4068家企业中,歇业的有556家。私营工商企业普遍解雇工人,有的变大店为小店,变座商为行商,全市失业、半失业职工达2万余人。此时私营工商业者的思想呈现混乱,有的丧失了经营信心,抱着消极观望或单纯依赖政府的态度,只有极少数认识到这仅是暂时的困难,致力于整顿、改造。
4月5日,省政府主席谭震林专门向杭州工商界作了形势报告,号召工商界正确分析当前形势,努力克服目前暂时困难。5月,谭震林又在省财委、商业厅召开的全省工商联筹备联席会议上作《调整工商业,帮助私营工商业渡过困难》的报告。自此,杭州市开始进行第一次工商业调整,突出抓好如下三个环节:
第一,调整公私关系。在财政收支接近平衡、金融物价趋于稳定、国营贸易领导市场的地位基本上确立以后,国家对于私营工商业采取了委托加工、订货收购、调整价格和调整经营范围等一系列措施。1、加工订货。对私营工业采取的重要措施是由国营公司扩大加工订货范围与数量,扶持私营工业,并按照“国家亏本,厂商保本,国家有利,厂商有利”的原则,调整了加工费标准,使私营工厂承接加工订货有利可图。及时纠正了国营贸易部门个别加工条件订得较严的偏向,并针对着某些加工厂商的依赖思想及各种违约事件,进行不断教育,大部分加工厂商都从保本逐步做到有盈利,部分并有了自营能力。大量的加工订货,帮助了私营工商推销成品,活动资本,维持生产,渡过困难。2、大力收购土特产,在收购中执行产运销三方兼顾的政策。国营商业通过直接收购、委托公司收购,以及组织联购等方式,收购了大量的农土特产,给工业生产提供原料,保证了农产品的合理价格。同时提高农民对工业品的购买力。3、调整价格,转变产销价格倒挂现象,拉开批零差价,以利城乡物资交流和提高私商经营积极性。至1951年2月,杭州市已有新药、棉布、百货等48个行业建立了较完备的议价制度,稳定了市场物价,保护了企业正当经营。4、调整税收的税目、税率,减少私营工商业的部分税种并给私营企业发放通融扶助贷款,并降低利率。杭州市在1950年初成立公私营金融业45家行庄参加的联合放款处,发放加工贷款20万元,人民银行也增加贷款额度,并加强埠际押汇业务,扶持私营商业运销土特产。5、调整经营范围,增加国营公司的批发业务,国营公司的零售业务一般压缩30%左右,零售店只卖粮食、纱布、煤炭、食油、食盐等六种人民日用必需品;同时国家对于土特产的经营,从原来的70多种,减少到37种。这样,在保证稳定零售市场和农产品合理的价格的条件下,为守法的私营商业保留了较大范围的经营空间。
第二,调整劳资关系。1950年3月财经统一后,发生了社会经济改组过程中大批厂店关闭的现象,许多工商业者面临困难,丧失了经营信心,而这时工会主动提出“维持下来就是胜利”的口号,广大工人群众在工会的领导下,努力帮助资方把人民所需要的生产和企业维持下来。工人群众顾全大局,同意资方作某些必要的机构紧缩,降低职工收入。从产业到手工业,从工厂到商店,职工在工资数量、发放时间、折合比例、津贴、伙食、开工班次、工作时间等许多问题上,几乎普遍地作了让步。另一方面,不少工商业者在职工群众的积极推动下,转变了经营方针,如有的直接面向生产,面向农村,有的过去一向经营高级消费品为主的商店,也已经逐步转向大众化。这对工商业的恢复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第三,调整产销关系。1、改造市场。杭州市建立了花纱布市场和绸业市场,保护和扶持工厂产品的正常销售,打击投机。同时,组织物资交流会,使棉布、搪瓷、药品、肥皂等产品有了市场。2、改造生产。通过政府号召,工人监督,促进资方改造生产,改进管理,积极完成国营公司的加工订货。组织私私联营,联营的形式主要有合并联营、投资联营、产销联营、销售联营、季节性联营等。最先采用联营形式的是机器工业的11家工厂,于1950年7月组成了第一机器产销联合处。1950年8月,丝织业有184家工厂组成23个联营处,随后震旦、萃成、永安庆记三家大厂组成第一丝织联营公司(后改合营公司)。至1951年8月,丝织业已有私私合营厂40家和联营处24个。联营在一定程度上适应国营公司加工订货的需要,并解决了私营工业产、供、销方面的困难。
这些措施的实行,使私营工商业有利可图,提高了生产经营信心。经过调整,人民政府不仅帮助私营工商业克服了困难,而且引导它开始走上加工订货等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轨道。从1951年开始,全市生产情况好转,市场活跃,渡过了最困难的阶段。从此,各种经济成份开始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协调合作,纷纷联营、合营,初步改变了经济上的无政府状态。至1951年9月底,全市70个行业4700多户参加了各种形式的联营、合营机构。至1951年底,私营工商企业比1950年增加4534户,工业生产比1950年增加46.24%,盈余增加1.45倍,市场繁荣。全市营业总额达到19943万元,收益额1201万元。工商业者对此感受很深,称这一年为“黄金的1951年”。
二、开展“五反”运动,打击私营工商业者的违法运动
杭州市的“五反”运动是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进行的。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12月7日,政务院举行第114次政务会议,周恩来总理作了“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精简节约、增加生产、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从1952年1月开始,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在全国展开。随着“三反”斗争的深入,在揭发和清查贪污分子的过程中,揭露出许多贪污分子的违法行为与不法资本家的违法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私营工商业者抽走资金、偷税漏税行为严重,仅杭州市1950年所得税就短收30%。1952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了指示:在全国一切城市,首先在大城市和中等城市,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守法的资产阶级及其他市民,向着违法的资产阶级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坚决的彻底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诈骗国家资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以配合党政军民内部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现在是极为必要的和极为及时的。1月17—20日,浙江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协商委员会举行第五次扩大会议,号召全省各界人民积极参加“三反”、“五反”运动。1月20日,杭州市工商联举行代表大会,展开反行贿、反偷漏、反欺诈、反暴利运动,动员工商界投入“五反”运动(21日暂告休会)。25日,《当代日报》报道:“杭州市不法商人偷漏巨额国税。一九五一年,查获违章案件达14397件,偷漏税款743900余万元(旧人民币)。”2月6日,中共杭州市委成立“五反”运动指导委员会,全面展开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和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杭州市工商联、民建从1952年2月起在中共浙江省委和杭州市委的领导下,开展“五反”运动,省委统战部派员常驻,协助工作,了解工商业者在运动中的情况,对会员进行爱国守法的思想教育和政策教育。“五反”运动初期政府反复说明政策,表明政府决心,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露不法资本家向国家进攻的罪恶事实和抗拒“五反”的活动,并开办训练班,大量培养工人积极分子,同时启发部分资本家(主要是同业公会委员以上的工商业者)进行自我交代。
2月,杭州市私营企业5万多名职工普遍行动起来,组织了1034个“五反”战斗队;资方人员也组成了432个协助队,参加的队员的有2832人。杭州市增产节约委员会成立22个“五反”检查队分别督导各区各业“五反”运动。2月22日,市政府召开第一次“五反”运动坦白检举大会。收到检举材料3万余件(加上此前共达11万余件),大会对不法工商业者作出处理:宣布逮捕有严重问题的工商业者3人,有2人被扣押进行交代,对存有严重问题,但坦白交代较好者4人免于处分。市长吴宪宣布批准工商联请求,坦白交代时限延长10天。3月5日,市人民政府召开第二次“五反”运动坦白检举大会,检举揭发材料增至13万件,抗拒坦白的13人被扣押进行交代。当时,有少部分工商业者错误地理解了“五反”运动,认为政府要他们交出企业,没收他们的财产,因此消极停工,打算退赃关门。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工商联及时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向他们明确指出:“五反”是引导民族资产阶级克服“五毒”,发展其积极进步的一面,在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下,提高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要求他们以积极的态度,对待“五反运动”。实事求是地坦白交代和检举揭发。市长吴宪在市委党校大礼堂作报告,宣布:工商业者凡有扩大坦白交代者,可以提出修正。会后有许多工商业者修改了交代的事实和金额。3月25日,杭州市政府召开第三次“五反”运动坦白检举大会。大会对全市5000余户守法户作出结论。并宣布运动由普遍检查转入对少数重点户的工作。会上有248名工商业者作坦白交代,并宣布对9人进行扣押交代。3月30日,杭州市增产节约运动委员会向全市已经作出结论的工商业户发出立即搞好生产和进行正常经营的号召。市工商联和民建杭州市分会也召开了多次会议,动员广大工商业者响应号召,提高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增产节约,以实际行动巩固“五反”成果,投入国家经济建设。
据当时统计,“五反”运动中全市共收到20余万件检举材料,直接受到教育的人员有26万人。在“五反”中不少违法资本家还是不愿交代自己的罪恶行径,他们以笼络、利诱、威胁、歇业、减薪、不发工资、不开伙食、解雇职工、订立攻守同盟、假坦白等各种手段对抗“五反”运动,个别的甚至对工人进行打击报复,直至残酷迫害致死。剪刀业资本家张长根杀死检举他“五毒”行为的工人陈连根;海泰协布厂资本家活活逼死女会计方文彬。“五反”运动后期,杭州市失业工人达1万多人,还发生了工人请愿,坏分子乘机从中捣乱的事件。
3月以后,“五反”运动转入定案处理阶段。杭州市委严格掌握政策,确定对重点违法户的定性的处理,尤其是对资产阶级上层代表人物中的一些问题的处理,多做拉一把的工作,注意保护了一批上层人物过关,缓和了紧张空气,努力搞好生产,恢复市场的正常状态,以巩固五反胜利成果。4月19日,中共浙江省委批准中共杭州市委《关于“五反”运动的综合报告》并作为省委向华东局和中央的第二次“五反”综合报告。22日华东局对这个报告作了批示,指出:杭州市的“五反”运动,前一时期对资本家的斗争方式生硬一些,“感情”伤得较深,但及时作了补救,弯子转得较好。以后,应继续采取适当的方式对资本家拉一把,以弥补前一时期“五反”工作上的某些缺点,使“五反”圆满结束,以利于消除资本家的“五毒”之后,继续保持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团结和争取他们搞好生产。市人民政府根据“斗争从严,处理从宽”的精神,采取自报公报,三审定案的方式,严肃认真和实事求是地进行了处理,即:首先由工商户自报互评,再由工人提出意见,然后经市增产节约委员会审查定案。全市区16621户私营工商户中,守法户4260户,占25.63%;基本守法户9962户,占59.94%;半守法半违法户2310户,占13.9%;严重违法户84户,占0.5%;完全违法户5户,占0.03%。对违法企业的退财补税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准予分期交纳。核实定案的过程,也是进一步落实政策,团结教育多数私营工商业者的过程。私营工商业者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调动,华丰造纸厂金润泉增加资金150万元发展生产,第一纱厂经理许超愿将40万元游资投入生产。
5月11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宣布“五反”运动取得伟大胜利。全市各区各行业举行庆祝“五反”运动胜利大会,全市工商业者和各界群众万余人参加。经过“五反”运动,在较大的私营企业里成立了增产节约委员会,建立了工人对生产的监督,从此,资本家的“三权”(人事调配权,经营管理权、利润分配权)受到了限制。“五反”运动,为资本主义工商业进一步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和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
三、第二次工商业调整
“五反”运动以后,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迅猛发展,私营商业急剧下降,小厂小店闭歇增多,工人店员失业增加。国营和合作社商业经营比重大幅度上升。据统计,杭州市1952年1月至10月份国营和合作社商业营业额比1951年同期上升8.12%,但私商却下降19.91%。1952年11月份商业营业额公私比重公占61.22%,私商营业额仅占总数的38.78%。从7、8、9三个月情况来看,杭州市私商营业情况仍在逐月下降,同时毛利下降、资金减少、货源困难。
11月19日,浙江省委接到中央关于调整商业的指示,20日即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作了讨论,并发出《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执行“中央关于调整商业的指示”的指示》。11月下旬起,杭州市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调整商业的指示和省委指示精神,在市财政经济委员会直接领导下,进行调整商业工作。11月20日,市人民政府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扩大会议。会议着重说明商业调整的目的意义,并宣布了具体措施。会议指出,此次商业调整的具体措施包括调整价格,调整经营范围及放宽搞活市场管理。一、调整价格。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批将棉布、食糖、橡胶、南北货、食油等2000余种商品的批零差价,在原幅度上调高了0.6%—12%;适当地提高了糖、面粉、卷烟等商品的批发起点;调整1334种商品的地区差价。二、调整经营范围。停止国营公司对火柴、肥皂等商品的零售业务;并根据私营商业不同的经营能力,让出腌腊鱼鲞、土纸、山货等250余种商品全部或部分批发与零售业务给私商经营;同时撤销零售公司的七个零售商店、百货公司及土产公司的各一个门市部,另外,土产公司的三个门市部,以及百货公司的一个门市部的零售业务也停止,零售公司的二个零售商店也改组为柴炭站,单纯供应柴炭。三、放宽搞活市场管理。当时在农村初级市场中政策限制过多、过严,对市场的影响极大。根据1952年7月全省财经会议的布置进行了切实的检查,并采取有效方法予以纠正,第一,对于各种限制正当商贩活动的采购证照之类,一律不许乱发。第二,对于各种硬性集中交易与变相垄断把持的行为,给予纠正。第三,对于私商同业间自己进行议价,让其自行进行,政府不以行政出面硬性核价、限价。第四,对区、乡干部,尤其是合作社干部,普遍进行了一次对私商的政策教育,并传达中央调整商业指示的精神,纠正了各种盲目排斥私商的不正确认识。同时政府还组织夏、秋城乡物资交流,帮助打开产品的销路;人民银行也贷款扶植私营工商业积极经营。
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杭州调整商业工作获得效果,市场趋向活跃,公私商业的营业额都有了显著提高。在调整商业后,国营公司的零售业务虽然减低了,但是由于批发业务的增加,各国营公司的总营业额还是有了提高。以调整商业后国营公司在1952年12月份的总营业额和调整前的11月份比较,百货公司增加4.13%;土产公司增加28.05%;油脂公司增加24.87%。私营商业在调整商业后,营业额的增加则更显著:全市102个行业,1952年12月份的营业总额,就比当年11月份增加了18.5%,比1952年全年中营业最好的月份(10月份)也要增加11.9%。其中杂货业由于国营公司停止了香烟、肥皂、火柴等零售业务,所以在调整商业以后第一个月,全业营业额就突破了历年来营业最高月份的水平;百货业增加了38.77%;腌腊鱼鲞业增加41.37%;粮食业则增加了67%左右。其他一般行业也都有了相应增加。调整商业的正确措施给杭州市场带来了新的繁荣。
由于调整商业,国营公司让出了一部分业务,私商的零售业务增加,利润优厚,因此就向国营公司大量批发。调整前后对比国营公司对私商批发营业额的增加情况是:粮食公司增加125.47%;油脂公司增加54.9%,其他行业的国营公司也都有显著增加。调整商业不仅对私商有好处,鼓舞了他们的经营积极性,而且还更加强了国营经济对私营经济的领导作用。
由于市场日趋活跃,私商经营信心和积极性也显著提高。“五反”刚结束,杭州的部分私商普遍有“私商没有前途”的看法。商业调整后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大大减少,不少私商准备增加资金,扩大经营,1952年12月份中向商业局正式申请增加资金的商业户就有44家。杂货业因业务发展需要,全行业都增加了资金。同时,申请开店的也很多,1952年12月的一个月中新开业商店就有10家,新从业的人员共89人;投入资金计64100万元。此外,还推动了私商深入产区采购,粮食、山货、腌腊等业都积极下乡采购,促进了城乡交流。
这次调整,对缓和公私关系,活跃城乡经济起到重要作用,基本上实现了调整商业的要求,私营工商业均获得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