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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1900-01-01 点击率:
中共杭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吴键
 
各位代表:
根据党章规定,现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向市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报告,请予审议。
 
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在市委和省纪委的领导下,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全面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在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探索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的新途径
全市各级纪委在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始终把支持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作为纪检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积极探索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的新途径。
  学习经济,参与改革,了解全局,增强服务意识。各级纪委通过组织纪检干部学习一系列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主动参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有关经济活动,加强与经济部门的联系,建立与企业家联系制度,选派干部到经济工作第一线挂职锻炼等形式,熟悉和了解经济,拓宽工作思路,在实践中增强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划清政策界限,支持党员、干部大胆改革。近年来,各级纪委根据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具体措施。1991年,市纪委明确了纪检工作如何支持企业增强活力的六方面要求和十二条政策界限;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发表后,市纪委又进一步提出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十条措施,受到了普遍欢迎。各级纪委从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出发,通过信访调查等形式,澄清是非,保护和调动了一大批勇于开拓创新的党员、干部的积极性。
  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委、政府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各级纪委从自身职能出发,认真监督检查各项改革开放政策的执行情况,积极提出建议,促其落到实处。特别是去年以来,市纪委重点对《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市政府对城区政府明责放权的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减轻农民负担问题进行了检查了解,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改正。
  排除干扰和阻力,为企业发展创造好的环境。1991年和1993年,市纪委两次组织力量对100余家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各种负担情况进行调查,及时纠正了一些突出的行业不正之风。进行了非正常亏损企业的剖析,挖出破坏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蛀虫”,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并协助主管部门调整企业领导班子,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解决内部经营思想、经营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坚决维护党的纪律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少数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考验,违法违纪,腐化堕落,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党群关系,干扰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各级纪委把严肃查处党内违纪案件作为从严治党、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中心环节来抓。五年来,全市纪检系统共查处党内违纪案件3252件,处分违纪党员3245人。其中开除党籍803人,留党察看721人,撤销党内职务105人,党内严重警告755人,党内警告861人。
  各级纪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中,全市各级纪委和广大纪检干部立场坚定,恪尽职守,协助党委、政府为制止动乱、稳定局势作出了积极贡献。尔后又认真参与清理工作,对违背四项基本原则、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作出了严肃处理。
  各级纪委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特别是查处涉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案件以及违纪金额大、影响恶劣的案件。五年中,全市共查处乡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29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0人。既严肃了党纪,又促进了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在执纪办案中,注意工作方法,讲究办案效果,坚持党性原则,正确把握政策。深入排查违纪线索,掌握执纪办案主动权;上级纪委加强对下级办案工作的帮助指导,集中突破重大疑难案件;加强与执法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办案的整体合力;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每年开展一次执纪检查,并加强对案件处理前的监督,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对违纪党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区别情况,慎重处理。
  为了搞好案件检查和群众监督,深入揭露党内消极腐败现象,各级纪委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了纪检信访工作。五年来,全市纪检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7147件(次),其中控告信访21249件(次),做到件件有着落。
        三、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全市各级纪检组织认真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积极协助党委、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纠正不正之风,密切党群关系。
  五年来,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市纪委和各级纪委会同有关部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和整顿,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1989年7月至1990年底,对党政干部违法违纪违章建私房进行了清理,对有不同程度“三违”行为的731名党政干部分别作了处理,并收缴各种罚没款83万余元。1989年下半年,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低价购买高档耐用消费品的歪风进行了纠正,全市共有521人补交差价款31.5万余元。1990年至1991年集中进行了“三乱”的治理,全市取消乱收费、乱罚款项目50个,取消16个部门的乱着装13种,有3300余人摘掉了“大盖帽”,补交了个人负担服装工料费近百万元。1991年,各级纪委配合监察部门,对近年来少数干部在子女、亲属自费、代培上学中的以权谋私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有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了处理。今年以来,对巧立名目公费出国(境)旅游等突出问题,专门发文和检查制止,取得较好成效。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各级纪委协助党委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风廉政检查考核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风通报会制度等。特别是今年,市纪委协助市委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坚持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几年来,还协助政府对掌管人、财、物的机关和基层公用服务单位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促进廉政勤政,提高了办事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四、深入持久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
加强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根本措施,也是纪检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
  五年来,全市各级纪委始终坚持“预防在先,教育为主”的方针,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实际,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市纪委每年都在全市党员中集中开展一次教育活动。通过杭报、市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大力宣扬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深刻剖析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层层组织讨论和对照检查。大家普遍反映,这些教育声势大,印象深,效果好。五年来,仅市纪委就总结宣扬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101个,剖析违法违纪典型案例115个。下属各级纪委也结合实际开展这些活动。通过正反典型教育,弘扬了正气,树立了榜样,打击了歪风,敲响了警钟。
  近年来,随着党纪条规的相继制定和颁布,各级纪委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以党纪条规为主要内容的党纪基础知识教育。1990年到1991年,认真组织对中纪委、省纪委制定的八个党纪处分条规的学习。今年,又在全市党员中开展了党规党法知识竞赛活动,这次教育,参与面广,针对性强,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觉悟和组织纪律观念。
  在教育中,各级纪委注意方法,讲求实效。通过党风通报会、图片展览、知识竞赛、上党课、放录像等生动多样的形式,提高了教育的效果。
        五、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纪检工作整体水平
五年来,在市委和各级党委的关心、支持下,市纪委和各级纪委根据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加强了纪检队伍的自身建设。
全市各级纪委紧密结合形势,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去年以来,通过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文件的学习,加深了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理解,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了改革开放意识、市场经济意识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自觉性。
  几年来,市和县(市)、区两级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和中纪委的要求,加强了机关、企业、乡镇(街道)的纪检组织建设,充实了纪检干部,在全市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纪检网络。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加强了各级纪委的领导班子建设。今年上半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政监督体制改革的决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顺利完成了合署办公工作,党政监督体系的整体合力得到了加强。
  各级纪委注意加强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建设。五年来,市纪委根据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实施细则》、《控告申诉工作实施细则》、《对党内违纪案件处理执行监督的若干规定》以及关于党员参赌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党纪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使纪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为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各级纪委普遍采取短期培训、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理论研讨等形式,重视和加强了对纪检干部的培训。五年来,市纪委先后举办纪检业务培训班10期,培训干部513人,通过经济管理和法律、法规知识讲座,轮训干部1600余人(次)。
  在全市纪检系统广泛开展了“学先进,创先进”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纪检组织和优秀纪检干部。五年中,共评出市级先进纪检组织50个,优秀纪检干部167人。其中有15位同志受到中纪委和省纪委的表彰。
  五年来,在国际风云变幻和国内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形势下,全市纪检干部坚定信念,勤奋工作,公道正派,秉公执纪,表现出坚定的党性原则和高昂的工作热情,较好地完成了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在我市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经过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杭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有了加强。但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绩不能估计过高。当前一些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仍比较突出;一些党组织和党政领导干部对“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识不够深刻,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办案阻力较大,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仍然存在;在加快改革开放、加速经济发展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我们的思想认识、工作方法也还有不适应的一面,有待于不断提高和改进。
 
五年工作的基本经验
 
  回顾和总结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有以下一些经验和体会:
  一、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辩证关系,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的方针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把经济搞上去是摆在全党面前的最大政治任务。如果经济上不去,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难以体现。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速经济发展。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是党的一切工作包括纪检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纪检工作要结合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立足本职,搞好服务。而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又要以好的党风、严明的党纪作保证。如果党风不正、腐败蔓延,不但会严重影响经济的发展,而且会使我们党失去民心,直接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坚定不移地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必须下功夫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
  实践证明,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经济,越要从严治党,越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经受住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各级党委和纪委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才能搞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这是几年来我们工作的一条最根本的经验和体会。
  二、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重点与一般、治标与治本的辩证关系,全面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
  抓住重点,兼顾一般,是我们党的一个重要工作方法,也是开展纪检工作的一条重要工作经验。
  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努力克服腐败现象,是纪检机关的工作重点,也是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的中心环节。几年来,各级纪检机关一方面以查处违纪案件为突破口,狠抓了一批大案要案。另一方面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力求做到办一件,成一件。对涉及面广或已成风的问题,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实行集中整治,专项清理,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阶段性成果。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作为整治的重点,既反映了群众的愿望,又有利于组织群众参与,这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在惩治腐败斗争中,我们既集中查处大案要案,也不忽视一般的案子;既整治成风的问题,又注意抓苗头性问题。从而较好地防止了顾此失彼,或只抓重点,不及其余的现象发生,保证纪检工作的全面开展。
  纪检机关全面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职能,还必须正确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坚持标本兼治。在抓好案件查处和专项整治的同时,把着眼点放在防范上。通过教育、监督和制度规范,防微杜渐,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把纠正党内不正之风与弘扬正气结合起来,克服消极因素,发展积极因素。从而在整体上维护党的纪律,从根本上提高党员素质和党组织的战斗力。
  实践证明,纪检机关只有全面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突出重点,着眼防范,才能做到惩处严肃,保护有力,教育有效,监督有为,纪检工作才能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三、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委重视与自身努力的辩证关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纪检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委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纪检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过程中,必然要触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中许多领域的变革,会涉及到部分权力和利益的调整,由于法制还不健全,制约机制不够完善,工作中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这会给腐败现象的滋生以可乘之机。在这个过程中,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任务十分繁重。纪检工作又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因此,任何时候都离不开党委的重视和支持。
  几年来的工作使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只有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重视和支持纪检工作,成为纪检机关的坚强后盾,我们的工作才有可靠保证。实践也证明,凡是领导重视、支持有力,那里的纪检工作就开展得好。反之,纪检工作就阻力重重,难以取得成效。
  纪检机关作为集中力量管党纪、协助党委抓党风的职能机关,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以创造性的工作,实实在在的成绩去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几年来,全市各级纪检机关注意做到对全局性的工作部署,事先主动向党委请示;对党风廉政建设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了解和掌握,积极向党委提出建议,当好参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专项治理;发现重大违纪案件,需要立案查处的,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支持。
  几年来的情况表明,只要工作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做出明显成绩,必然会赢得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也必然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有为才有威,有威才有位,这是新形势下搞好纪检工作的又一条重要经验。
 
今后工作的建议
 
  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党的十四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进一步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败斗争
  从这几年的情况来看,我市绝大多数党组织是有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的。大多数党员干部是廉洁奉公、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但也必须看到,在一些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中确实存在着腐败现象,有些方面还在滋长和蔓延,已引起了广大群众的不满,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改革开放的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如果我们对腐败现象视而不见,麻木不仁,任其继续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
  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必须认清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用邓小平同志关于反腐败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统一我们的思想,增强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坚决克服信心不足,无所作为的思想;坚决克服把反腐败斗争同经济工作对立起来的观点;坚决克服说得多做得少,甚至只说不做、对消极腐败行为放任不管的现象;坚决克服畏难松劲、姑息迁就,在执法执纪上偏宽偏轻的倾向。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败斗争。
  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定,认真按照中央最近制定并下发的有关反腐败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根据中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年内要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的要求,当前要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给广大党员和干部作出表率。各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五条规定”和市委制定的“七条规定”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凡今后再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要集中力量,排出重点,在年内侦破并公开处理一批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三是坚决刹住群众反映强烈的几股歪风。狠刹党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利用职权乱收费、党政机关以权经商办企业,清理党政机关干部在经济实体中的兼职问题。对用各种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要采取抓典型的办法,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同时,要狠刹利用行业特权,吃拿卡要,敲诈勒索,“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不正之风,制定和完善“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切实纠正讲排场,摆阔气,奢侈浪费之风。纠风治乱要采取有力措施,真抓实干,务必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反腐败斗争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正确把握全局工作,为推进改革、建设和发展服务。反对腐败要着眼于改革、紧密结合重大改革措施和行政、经济决策来进行;必须加强法规和政策研究,及时规范行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要集中整治,又要立足防范、抓好教育,实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既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又不能搞群众运动,不搞人人过关。反对腐败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
  我们坚信,在新一届市委的领导下,一定能够依靠全市各级党组织自身的力量,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有效地遏制和消除腐败现象,把杭州建设成为我国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的经济、政治、科教、文化中心和现代化风景旅游城市。
  二、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指导思想,增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观念,继续探索立足本职、搞好服务的新途径,全面履行职能,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要进一步强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监督检查要抓住本地区本部门主要问题,突出重点,讲究实效。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严重本位主义、形式主义等不良倾向,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保证政令的统一和畅通。
  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惩腐倡廉,始终把查处违纪案件作为严肃党纪政纪的中心环节。查处的重点是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中的案件,特别是贪赃枉法、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权钱交易、挥霍人民财产、腐化堕落等重大案件。要采取坚决态度和有力措施,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毫不留情地清除腐败分子,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扫清障碍。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对瞒案不报不办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查办案件一要准,二要狠,严格依法依纪办事,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优势,加强党风党纪和勤政廉政教育,特别要对党员干部进行正确的理想、信念教育,进行伟大创业精神和艰苦奋斗优良传统教育,使他们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不断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防范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的制约机制,走出一条主要靠教育、靠法制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路子。
  加强党内监督,健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党内党外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发挥职能部门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保护党员干部勇于开拓创新的积极性,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对侵犯党员民主权利,压制党员批评,进行打击报复,或诬告陷害的人和事,必须严肃查处。
  三、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水平
  纪检监察工作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强队伍的自身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确把握机遇,珍惜和用好机遇,不断增强改革开放意识、市场经济意识、搞好服务的意识。要坚持党性原则,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分子作坚决的斗争,做到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要发扬新时期的创业精神,艰苦奋斗,知难而进,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励精图治,无私奉献。要树立求实精神,善于运用历史唯物论和辩证唯物论分析问题,尽可能做到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符合客观实际。要深入实际,积极参与改革开放和经济工作,加强同经济部门的联系,了解熟悉经济,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把握全局工作,提高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水平。要加强理论研讨和信息交流,研究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特点、规律,探讨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努力从法规、制度、政策、管理等深层次方面探索反腐败的措施。要及时划清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界限,特别是对改革措施出台以及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障碍和干扰,要认真分析,把工作做到前头,以严明的纪律保证新旧体制转换的健康进行。
  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要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以此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要抓紧学习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新的政策法规,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素质,增强战斗力。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后,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学会两项业务,掌握两种本领,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更好地发挥整体合力,有效地担负起保证和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重任。
  四、坚持“两手抓”的方针,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
  我们党是执政党,把党建设好,是党心所向、民心所向。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最根本的是要集中力量把经济建设搞上去。要把经济搞上去,关键是抓好党的建设,使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有一个新的进步。因此,各级党委、纪委要切实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抓好经济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把反腐败斗争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定期研究,及时部署,检查落实。
  党风和廉政建设,要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高标准,严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作出样子,一级带好一级。要把是否抓好党风和廉政建设,是否敢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作为衡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标准,坚持政绩与廉洁相统一的原则选拔使用干部。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同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把廉政建设同干部管理、组织处理结合起来。凡以权谋私搞不正之风的人,不能选进各级领导班子,对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严重失职的,要追究党组织及其领导人的责任。
  纪检监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地位和作用。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党委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市文件的规定,配备好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要尽快解决一些党政机关和基层单位存在的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干部力量不足甚至空缺的状况,真正建立起一支精干、高效、有战斗力的纪检监察队伍,并做到相对稳定,适当交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事先须征得上级纪委的同意。各级党委要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权,帮助排除办案中的干扰和阻力,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创造条件。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和生活,并为纪检监察干部熟悉经济、了解全局提供方便。
  各级纪委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努力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对党风和廉政建设中的倾向性问题和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告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脚踏实地,努力工作,坚决惩治腐败,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促进杭州的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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