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官方微博 欢迎浏览杭州党史与地方志

中共杭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杭州市第八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1900-01-01 点击率:
中共杭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杭州市第八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三十一日)
 
  中共杭州市第七次代表大会以来,市纪委在市委和省纪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依靠党的各级组织、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能,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对加强党的建设和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向市第八次党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情况
 
  中共杭州市第七次代表大会以来的五年,是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的五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果的五年。五年来,市委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带领全市人民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对杭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加强了领导。全市各级纪委按照市委和上级纪委的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的优势,认真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为杭州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康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些方面成效明显。
  (一)大力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成效的关键。1993年8月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以来,市委十分重视抓好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并针对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严格要求。各级党委、纪委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具体规定,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各级领导班子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开展专项清理,纠正了一些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全市共处理了党政机关超标准小汽车187辆,对购置、配备小汽车实行了编制管理;109名县(局)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辞去了在经济实体中兼任的职务;272名党政干部退出了违规住房,1091人补交了住房超面积差价款1263万元;清理了通过旅游渠道公费出国(境)问题,退缴各类费用376万元;处理公费移动电话9410部、住宅电话5525部,上交折价款1498万元。去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发布后,各级党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停、缓建了一批办公楼,取消、压缩了一些会议、庆典和检查。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清理、制度规范和监督检查,强化了廉洁自律工作,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
  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是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重要环节。各级党委加强对查案工作的领导,各级纪委积极探索办案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以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着重查处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贪赃枉法、失职渎职、腐化堕落等案件,加大了对案件高发领域的查处力度。在市委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市协助和直接查处了原萧山市市长莫妙荣受贿案,原富阳市委书记周宝法受贿案,原江干区委常委、公安局长吴伟虎受贿案,原下城区副区长宋志刚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1993年至1997年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122件,其中贪污贿赂等经济案件1701件,万元以上大案56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013人,其中县(局)级以上干部54人,乡(科)级干部564人;开除党籍1041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16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354万元。
  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9405件(次),为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提供了重要线索。各级纪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在信访核实中,对有一般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批评教育,督促其纠正,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教育、保护了一批干部。
  (三)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是反腐败斗争三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全市共清退党政机关占用企业钱物3000余万元;清理党政机关所办经济实体2198家;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71个;撤除公路各类违规站卡114个,实现了国道、省道基本无“三乱”的目标;对预算外资金进行了专项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了财政专户储存;减轻农民负担和清理中小学乱收费等工作也取得了进展。
  在纠风治乱的同时,大力加强行风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把行风建设纳入行业管理,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改革措施结合起来,促进了行风建设的不断深化。从1995年开始,先后对工商、财税、公安、城建等11个系统进行了行风评议,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充分肯定。几年来,全市先后从社会各界聘请32700多名评议代表和行风监督员,直接参加行风评议,对行风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全市明确了今后几年行风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制定了评价办法,使行风建设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1997年,杭州市纠风办被评为全国纠风工作先进集体。
  (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加强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几年来,市委和市纪委始终把教育放在突出位置,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学习《党章》和《准则》,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知识竞赛、专题教育、巡回演讲、图片展览、观看录像等多种形式,重点开展了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正反典型教育。注意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形成党风廉政教育的合力。五年来,市纪委先后总结宣传了185个先进典型,剖析了152个典型案例,并选择了部分先进集体和典型案例,制作成《钱江风范》和《钱江作证》等教育录像片,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观看。多次与新闻单位联合推出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系列报道,联合开设《廉政经纬》电视栏目,加强了反腐倡廉的宣传报道。通过宣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并为全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1997年,杭州市纪委、市监察局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五)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积极探索遏制腐败现象的措施和办法。
  制度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和纪委从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入手,不断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五年来,市委和市纪委联系杭州实际,制定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监督检查违反民主集中制行为的规定、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对有信访反映的领导干部实行谈话制度、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党风廉政规章制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履行监督职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保证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的贯彻执行。几年来,会同有关部门,对土地法、个人所得税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股票发行、居民住房拆迁安置、市区出租车营运证竞投等进行监督;对一些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了全过程的效能监察;在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对部分企业实行挂牌服务。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以改革的思路,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办法和措施。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加强了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管理;农村普遍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政府机关逐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办事程序,提高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开展预算外资金集中统一管理试点工作,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过去五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的结果,是各级党委严格贯彻中央反腐败斗争部署,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的结果,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职能部门认真负责、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全市人民群众、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的结果。
  在过去五年的工作中,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努力研究新情况,探索新经验,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体会: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党工作大局。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党工作大局,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始终遵循的根本指导思想。五年来,我市各级党委、纪委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认识和把握。结合全市性的重大工作部署和改革举措的出台,及时提出纪律要求和保障措施。针对改革、发展、稳定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对策,采取积极措施,化解社会矛盾,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来判断是非、掌握政策,正确处理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旗帜鲜明地支持、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又严肃惩处严重干扰破坏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违纪违法行为。实践证明,正确地认识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来开展工作,才能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正确方向,才能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长期而紧迫的任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从战略上长远考虑,持久作战,更要增强现实紧迫感,取得实实在在的阶段性成效。因此,必须在全面部署的同时,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五年来,我们始终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败的重点,下大决心,敢动真格,排除阻力,一抓到底。针对违法违纪案件上升的势头,不断加大查处力度,集中力量查办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严厉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针对一些党政机关中存在的严重奢侈浪费行为,以贯彻廉政准则和中央“八条规定”为重点,对住房、用车、通讯工具配置、公费出国(境)旅游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和整治;针对部门和行业中存在的吃拿卡要、服务质量差、工作效率低等现象,在纠风治乱的基础上,大力加强行风建设,深入开展行风评议,运用明查暗访、民主评议等多种手段,强化监督检查,防止回潮反弹,推动了行业风气不断好转。实践证明,只有突出重点,一抓到底,才能不断取得实效,真正取信于民。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立足教育,不断加固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从根本上说,是为了增强全党拒腐防变的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在新形势下,广大党员干部面临着执政、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必须加强教育,使党员干部明确行为规范,分清是非标准,提高政治素质,增强自身免疫力。五年来,各级党委和纪委在坚决同腐败分子作斗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立足教育,常抓不懈,坚持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教育中,既注重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又不断强化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教育,使党员干部明确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自觉把握好一言一行;既突出领导干部这一重点,加大教育力度,要求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又坚持面向广大党员干部,扎扎实实开展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既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大力宣传先进模范人物的典型事迹,树立榜样,弘扬正气,又充分运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警钟长鸣。实践证明,只有强化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和遵纪守法自觉性,才能抵御各种侵蚀,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等各种考验。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形成整体合力。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反腐败是全党共同的任务。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反腐败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五年来,市委切实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总揽全局,科学决策,及时作出全面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在查处大要案、纠风治乱、专项清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等工作中,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协同作战,并充分依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全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和完善中央确定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康、有序、深入地进行。
 
二、当前反腐败面临的形势及今后工作的建议
 
  面向新世纪,我们党肩负着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使命。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把我们的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关键在于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进一步把党建设好。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五大的要求,紧紧围绕杭州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五年来,杭州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广大党员干部在这场斗争中经受了考验和锻炼。但在当前的历史性变革时期,由于体制、法制、政策的完善需要有一个过程,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消极腐败现象容易乘机滋长。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从我市情况看,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以权谋私、奢侈浪费、作风浮夸等消极腐败现象远未根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依然存在,有的还比较突出。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还不满意。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存在一些工作上的不足。有的地方和单位党政领导对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中“一手硬、一手软”;有的部门和单位对中央和省、市委部署的反腐败任务贯彻不得力,效果不明显;有的领导干部自身要求不严,责任心不强,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不敢抓,不敢管;有的部门和单位执纪执法不严,法纪松弛;党内和社会监督还比较薄弱,不少制度和规定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纪检工作和纪检队伍建设与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不适应的地方,特别是如何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办法不多。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党的十五大的召开,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和思想武器。我们要坚决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斗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紧紧围绕杭州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力争在今后五年内使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的消极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以良好的党风和政风促进杭州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确保市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顺利实现。
  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
  邓小平理论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统一全党思想、凝聚全党智慧和力量、阔步迈向新世纪的伟大旗帜,是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全市各级党委和纪委要紧紧围绕党的十五大的主题,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特别是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论述,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历史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从当前杭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围绕杭州跨世纪发展目标,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自觉地放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进程中来认识和把握,紧贴经济建设中心,同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重大举措的实施紧密结合起来。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置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之中,同全市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要根据形势的变化,适时地赋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内涵,使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要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着党的生死存亡,也关系着我市跨世纪发展目标的实现。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务必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工作锲而不舍。要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要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把从严治党的方针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要坚持中央确定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特别要管好领导班子,对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监督和检查,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职能机关和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
  (二)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作为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来抓,坚决维护党的纲领和章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的畅通。各级纪委要切实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执行党的纪律,为我市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政治保障。
  开展反腐败斗争,要继续坚持三项工作格局,结合杭州实际,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要继续坚持不懈地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继续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从自身做起,作出表率。不仅管好自己,还要管住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管好所辖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查自纠与班子内部监督、组织检查、群众评议结合起来。要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要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办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要着重查处贪污贿赂、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肃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认真查处以权谋私、仗权勒索、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要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严厉惩治腐败分子。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各执纪执法机关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提高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凡是严重违反党纪政纪的,不管是谁,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纠风工作要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行风建设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之中。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行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利用部门和行业特权,谋取小团体和个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廉政建设。要进一步深化行风评议工作,实行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使行风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努力从源头上防范消极腐败现象的产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大治本的力度,把教育、法制、监督和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要按照“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的要求,深入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政纪廉政法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上的纯洁性,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要坚持和探索在新形势下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有效方法,实行专题性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正面典型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查处、防范与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教育的效果。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校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形成党风廉政教育的合力。
  反腐倡廉,制度是保证。要切实抓好已有的廉政法规和制度的执行。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制度。要加强督查,坚决纠正执纪不严、违纪不究的现象,保证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要针对容易发生腐败现象的薄弱环节,制定操作性强的防范措施和廉政制度。
  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要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委内部的监督。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重大决策、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努力形成班子内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强化纪委的监督,严格执行党中央批准的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五项制度。要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健全权力制约机制,防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掌管人、财、物的重要部门,要推行干部定期交流、重点岗位轮换、任职回避、权力分解等制度。要扩大基层民主,加强民主监督。在全市农村继续全面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在政府机关和社会公共事业部门要大力推行政务(事务)公开;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的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同深化改革结合起来,有效地解决在体制、政策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努力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要结合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严格招投标管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逐步推行会计委派制度;加快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对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管;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坚决执行中央关于军队、武警和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决定,党政机关都要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
  (四)强化纪检机关职能,建设高素质纪检干部队伍,努力适应跨世纪形势任务的需要。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繁重,工作艰巨,要求很高,纪检机关肩负的责任重大。各级党委要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在地方各级机构改革中,纪检监察机关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继续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完善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特别要进一步理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领导关系,充分发挥其作用,重视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纪检组织建设。要重视和关心纪检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在纪检机关与其他机关部门之间进行双向交流。要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能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各级政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支持行政监察工作,切实保障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各级纪检机关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全面履行职能,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几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开拓进取、勤奋工作、甘于清苦、乐于奉献,为维护杭州的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党和人民群众的信赖。同时要看到,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前沿,面临着新的严峻挑战和考验。各级纪委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要加强对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中新知识的学习,不断扩大知识面。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要主动深入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第一线,熟悉情况,研究问题,努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提高工作的有效性。要严格要求,做到恪尽职守,公正廉明,依法办事,不徇私情。
  市第八次党代表大会明确了杭州迈向新世纪的历史任务,将把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全市各级党委、纪委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解放思想,振奋精神,艰苦奋斗,同心同德,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杭州跨世纪宏伟目标顺利实现!
logo3.png
主办单位:中共杭州市委党史研究室(杭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法律声明飘窗维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C座
电话:(0571)- 85253688